信仰的保存

信仰的保存

“信仰的保存”是什么意思?

天主教會對 “信仰的保存 “的定義是:天主教會自宗徒時代以來通過聖經和聖傳傳下來的教理。這兩者被稱為 “信仰的保存”。(depositum fidei)。

聖經和聖傳(信仰的沉澱)又由教廷解釋,教廷是教會的教學權威,由教宗和與作為羅馬主教的教宗聯合的主教團來行使。

關於信仰的保存,天主教的信念是,基督留下了所有需要的知識(公共啟示),包括文字(經文)和口頭指示(傳統)。口頭指示是教理,但正確解釋聖經和基督的聖言,被灌輸給使徒,然后通過使徒的繼承將這些關於聖經的教理等灌輸給他們任命的人。雖然這種傳統沒有記錄在聖經中,但卻記錄在早期教會教父們的教理中。例如,在波利卡普和他的弟子伊格內修的著作中就有記載,它在曆代教會的教理中都得到了呼應。

總而言之,”信德”是羅馬天主教會為信徒的信仰而傳授的經文和傳統中的啟示真理。

守護”信德”是主賦予教會的使命,也是天主教會的使命。既然 “信德”不能改變,教會就有責任保存、保護和解釋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本教理的引言中指出:”守護信仰聖物是上主委託給教會的使命,而教會在每個時代都要履行”。作為天主教徒,我們相信,基督通過教廷或教學權威建立了一個權威的教會,它有能力界定基督教理的真理。

這就是為什么,我們作為天主教徒,必須無一例外地相信天主教會的所有教理。我們不能說,”我相信這個,但我不相信那個”。
(譯)

天主教會是否反對參與不同教派的教會?

天主教會是否反對參與不同教派的教會?

天主教會不會對任何人的宗教選擇指手畫腳。同時,應提醒你,當你接受堅振聖事時,你被派往捍衛和推廣天主教信仰。

你必須認識到,之所以有兩個不同的教派,是因為有兩套不同的信仰。問問自己,”耶穌在世上建立的是什么教會?” 那是你想屬於的教會嗎?天主教會享有耶穌在聖體聖事中的真實存在。其他3萬個不同的教派就不能這么說了。你不能為兩個主人服務。不可能既相信天主教會的教理,又相信另一個教派的教義。你必須選擇一種信仰。

如果你發現需要參加其他教派的一些活動,你可以這樣做,只要這些活動不損害你的信仰。例如,學習聖經,因為另一宗教的教義不同,而且往往與天主教會的教理相反。

你在一個不同的教派接受聖體也是不合適的。這樣做,你就會用你的行動說,所有的宗教都是平等的。這也意味在天主教會或其他教會接受聖體沒有任何區別。換句話說,這將是對耶穌在天主教聖體聖事中的真實存在的否定。
(譯)

天主教會十二個月的奉獻

天主教會十二個月的奉獻

禮儀年的每個月都有特殊的意義。

01. 一月是專門為耶穌的聖名而設。
02. 二月獻給聖家。
03. 三月獻給聖若瑟。
04. 四月份獻給聖潔的聖物。
05. 五月獻給聖母。
06. 六月獻給耶穌聖心。
07. 七月獻給耶穌寶血。
08. 八月獻給聖母無玷之心。
09. 9月獻給聖母瑪利亞。
10. 10月獻給神聖的玫瑰。
11. 11月獻給煉獄中的靈魂。
12. 12月獻給無原罪聖母。

(譯)

死刑

死刑

天主教關於死刑的教理是什么?教會是否贊同它?

在《天主教教理》中,我們讀到:
相應於捍衛公益的責任,國家致力令那些危害人權和基本民法的舉 動,不得擴散。合法的掌權當局有權利和義務按罪行的嚴重性而施 予懲罰。懲罰的首要目的是補償因罪行而引起的紛亂。當懲罰為罪 犯自願接受時,就有贖罪的價值。其次,除了捍衛公共秩序和和保 障人身安全外,懲罰有治療的效果價值,在可能的範圍內,有助於罪犯的改過遷善。 (天主教教理第2266條)

假設有罪一方的身份和責任已完全被確定,教會的傳統訓導並不排 一的可行之道,藉以有效地保護人命, 免受不義侵犯者之害。 如果非殺傷性的方法足以衛護人們的安全,免受侵犯者之害,掌權 些方法更符合公益的具體條件,也更 合乎人性的尊嚴。 事實上,今日由於國家具有各種有效地防止犯案的可能性,使犯罪 者不得再逞,而不至於決定性地剝奪其改過自新的機會,因此,絶 對必須處決罪犯的個案就「十分罕見,即使並未完全絶跡」。(天主教教理第2267條 )

如上所述,天主教會在教理中提到,”不排除訴諸於死刑,如果這是有效保護人類生命不受不公正侵犯的唯一可能方式”。同時,它指出,今天這樣的例子 “非常罕見,甚至實際上不存在”。

在它的啟發智慧中,雖然教會沒有否認其傳統立場,即國家有權釆用死刑,但許多天主教主教與教宗保祿六世和若望保祿二世一起,都反對國家行使這一權利。

正如美國天主教主教所說:”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多地尋求用暴力手段來處理我們一些最棘手的社會問題……包括越來越多地依靠死刑來處理犯罪問題….。暴力不是解決辦法;它是我們失敗的最明顯標志……。我們不能通過殺人來教導人們殺人是錯誤的”。(“面對暴力文化”)

如果天主教徒支持死刑,他們怎么能為了拯救靈魂而傳播和捍衛信仰?他們不能這樣做! 當你把一個處於彌天大罪中的人判處死刑時,你就無法拯救靈魂。這樣的人是永遠被詛咒的。你可能會說,這樣的人應該被永遠地詛咒。難道你忘了,耶穌來是為了拯救那些迷失的人,而不是那些已經得救的人?你不應該效法耶穌的榜樣嗎?難道你忘了,在審判日,你將用判斷他人的尺度來衡量自己嗎?如果你不能寬恕殺人犯,那么你的罪也不會被寬恕! 這就是耶穌的聖言。

你知道嗎,得救的囚犯比非囚犯多,因為他們的生活中沒有時間接觸耶穌和悔改。因為囚犯有足夠的時間來反省他們的罪。在他們的孤獨中,他們能夠向聖神的內在聲音敞開心屝,聖神譴責他們,并通過天父的恩寵使他們皈依基督。生活在世界中的罪人無法享受到改變靈魂的孤獨的禮物。

施加死刑是錯誤的,因為這可能導致靈魂永遠被定罪。

決定一個人生命中的死亡時刻是錯誤的。這樣做的人,他把自己放在與天主平等的位置上。因為只有天主才有權利在他決定的時刻賜予生命和奪取生命。那些在預定的時刻奪取人的生命的人,作為生命的奪取者,他們認為自己與天主平等。撒旦也認為自己與天主平等;這導致了他的墮落。

一遍又一遍地證明無辜的人被判定犯有他人的罪行時,適用死刑是錯誤的。你准備將多少無辜的人判處死刑?如果你支持死刑,你就犯了謀殺無辜者的罪行

當死刑是仇恨、報復和非理性恐懼的結果時,適用死刑是錯誤的。

在許多地方,死刑是要求殺死那些犯有其他罪行的人的墊腳石,如強奸、戀童癖、毒品販子、任何罪行的慣犯,包括偷竊,等等。這一切在哪里停止?在一些穆斯林國家,領導層以穆罕默德的名義處決妓女、同性戀者、女同性戀者、通奸者(不是指出軌的男性)、小偷等…。

這些支持死刑的人,許多人自稱是基督徒,他們要求死刑,同時認為他們通過墮胎謀殺未出生的孩子沒有錯。他們認為安樂死沒有錯,安樂死是對長者、殘疾人的謀殺,這種罪過包括被天主教會譴責的個人自殺。他們認為擁有 “生前遺囑 “沒有錯,該遺囑指出,如果存在某些條件,應該扣留生命的必要性,這樣他們就可以沒有尊嚴地死去。這樣的死亡也是自殺!

耶穌的死并不光榮。他被當作最壞的罪犯對待,作為罪犯被釘在木制的十字架上。耶穌在羞愧中死去,以便你可以得到救贖。你的救贖取決於你是否願意寬恕最壞的罪人,以便天主的恩寵可以觸及他們并導致他們悔改。

不要用別人的生命來玩弄天主!
(譯)

天主教對死亡的定義

天主教對死亡的定義

天主教會是如何定義死亡的?我的意思是,當一個人死后會發生什么?

天主教會對死亡有兩方面的教導。

首先,天主教會教導說,在死亡時,肉體與精神(靈體)和靈魂(意識)分離了。靈魂,現在是一個有意識的精神存在,就像天使一樣,通過它的精神體–精神表現出來。在這種新的精神形態下,靈魂受到天主的審判。

其次,正如《聖經》所教導的,由於原罪,死亡降臨到每個人身上。”故此,就如罪惡藉着一人進入了世界,死亡藉着罪惡也進入了世界……” [羅馬書5:12]
(譯)

死海經卷

死海經卷

天主教會對死海古卷的立場是什么?

1947年,死海古卷被一個牧童在死海西北岸的洞穴中發現。結果發現,這些用希臘語、希伯來語和阿拉姆語的古卷是在公元前一、二世紀寫成。

在這些文字中,有一些已知最古老的《舊約》副本,包括上述每本書的碎片。據認為,這些文本是一個被稱為埃塞尼派的猶太教派保存的圖書館的一部分。除了聖經文本(約40%),死海古卷還包括聖經以外的文獻副本,即已知存在但不被認為是正典的著作,以及以前不為人知的著作,這些著作描述了在埃塞尼社區作為忠實的猶太人的生活信仰和規則。

死海古卷的發現和研究表明,天主的聖言是如何忠實地流傳於世的。今天在《舊約》中發現的文字與耶穌在世前一個世紀所寫的文字是一樣的。
(譯)

為亡者祈禱

為亡者祈禱

天主教教會教導我們應該為亡者祈禱。我認識一個人,他最近去世了。他是一個非常邪惡的人,有虐待行為,還是個酒鬼。我為什么要為他浪費我的祈禱,因為這些祈禱對那些最需要的靈魂更有益?

親愛的孩子,你假設這個靈魂已經失去了,宣布了對他的最后審判。你怎么知道他沒有在最后一刻改變主意?你怎么知道他沒有請求天主的寬恕?你怎么知道他沒有在自己家里接受懺悔聖事?

一個靈魂要想失去,必須在彌天大罪的狀態下死去。要犯彌天大罪,必須同時存在三個條件。它們是

1. 它必須是嚴重的問題。
2. 必須是在完全知道這是一項彌天大罪的情況下犯下的。
3. 必須是在完全同意的情況下實施的。完全同意是指 “自願地”做。

天主是唯一了解一個人內心的人,祂是這些條件的法官,決定這些條件是否同時存在。

假設這個人的心改變了,他在煉獄中,需要祈禱,你會拒絕他獲得急需的祈禱的權利,為他打開天堂的大門嗎?我們不要評判死者! “因為你們用什麼判斷來判斷,你們也要受什麼判斷;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 [瑪竇福音7:2]
(譯)

———-

彌撒期間執事的職責

彌撒期間執事的職責

我注意到在彌撒中,雖然有多位司鐸在共祭,但卻是由執事來讀福音書。這可以接受嗎?

根據天主教會的教理,當執事在舉行彌撒時在場,他有一定的職責要履行。這些職責是宣講福音,(他可以發表講道),祈禱總代禱,協助分送聖體,并在必要時履行其他禮儀職責。盡管在場的神父不止一位,但在有執事在場的彌撒中,履行這些職責是執事的應有之義。
(譯)

永久執事

永久執事

什么是永久執事?我的意思是說,執事是走向聖職的一個步驟,怎么能成為永久執事?

永久執事與正在學習聖職的執事是不同的。

永久執事,即男性”永久執事”的事工,在早期教會一直存在到11世紀。由於梵蒂岡第二次會議的結果,永久執事的職位在天主教會內得到了恢復。

永久執事也領受聖秩聖事,成為神職人員的一員。他們通常已婚,并在社區中擔任全職工作。常任執事在普通民眾中工作,被召喚在民眾中服務,向那些在精神上飢餓的人伸出援手。作為主教的助手,永久執事為病人、寡婦和孤兒服務,為移民和流亡者服務,為受虐待的兒童、老人、單親、殘疾人、離婚者、酗酒者和吸毒者、無家可歸者、囚犯、難民、窮人、街頭流浪者、種族和民族歧視的受害者以及主教可能賦予他們的任何其他任務服務。

永久執事不舉行彌撒,不聽告解,也不主持病人的聖事。但他們會宣講福音、講道和協助分發聖體。他們還主持聖洗聖事,為臨終者送上聖體,正式見證教會的婚配聖事,主持葬禮和埋葬儀式,并在沒有神父居住時引導和管理信徒。

不是每個教區都有永久執事。一些主教歡迎這種新的事工,而另一些主教則認為他們的教區內沒有這種需要。
(譯)

已婚或獨身的永久執事

已婚或獨身的永久執事

請你解釋為什么有些永久執事是已婚的,而有些則是獨身的?另外,那些已婚的人,如果他們喪偶了,他們可以再婚嗎?

根據執事領受聖秩聖事時的身份,這決定了他是已婚執事還是獨身執事。在領受聖秩聖事前已結婚的人,在領受聖秩聖事后仍是已婚。那些在領受聖秩聖事時是獨身的人,他們應該在余生中保持獨身。

那些在領受聖秩聖事前已經結婚的人,他們的主教會告訴他們,如果他們將來喪偶,他們應該在余生中保持獨身。

雖然執事們一旦喪偶就應保持獨身,但也有一些執事再婚的情況。這通常是因為他們在領受聖秩聖事前沒有被主教告知,如果他們成為鰥夫 ,他們將被要求保持獨身。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