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頭上領聖體

舌頭上領聖體

關於領聖體,教會的教導是什么?現在是否每個人都必須用手接受聖體。還是仍然可以用舌頭領聖體?我聽說在一些國家,你不能再用舌頭領聖體了。

教會的任何成員都可以領聖體,可以用舌頭,也可以用手,這取決於個人的選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任何人以某種方式領聖體的權利。

來源:# 第92條”雖然每個信徒都有權根據自己的選擇用舌頭領聖體,[178]但如果任何領聖體者希望用手領聖體,在主教會議與宗座認可的地區,應向他或她施予。
然而,應特別注意確保領聖體者在神父在場的情況下食用聖體,這樣就不會有人手里拿着聖體離開。如果有褻瀆的危險,則不應將聖體拿在手中給教友。[179]”(聖事崇敬和聖事訓導委員會;Redemptionis Sacramentum;關於最神聖的聖體應遵守或避免的某些事項。)
(譯)

諸聖相通功

諸聖相通功

諸聖相通功是什么意思?

諸聖相通功包括所有受洗的信徒的精神聯盟,包括活着的和死去的,那些在地球上處於恩寵狀態的,那些在煉獄中的和那些在天堂的。他們共享一個 “神秘的奧體”,以基督為首,其中每個成員都為所有人的利益做出貢獻,分享所有人的福樂。

諸聖相通功是與基督,通過基督,以及與天父和聖神相通。”我們將所見所聞的傳報給你們,為使你們也同我們相通;原來我們是同父和他的子耶穌基督相通的。” [若一1:3]

諸聖相通功在哥羅森書1:19-20中得到了呼應,該書指出 “因為天主樂意叫整個的圓滿居在他內,並藉着祂使萬有,無論是地上的,是天上的,都與自己重歸於好,因着祂十字架的血立定了和平。”。[另見《天主教教理》第946-948條]
(譯)

望彌撒遲到時領聖體

望彌撒遲到時領聖體

有人告訴我,如果一個人在彌撒中遲到,他/她就無權領聖體。所以我的問題是:”在彌撒開始后有人到達,在彌撒的哪個時間點領聖體就太晚了嗎?”

想指出的是,這個問題沒有正確的答案。如果說允許遲到到彌撒的某一時刻,這將為那些不太熱心的靈魂提供遲到的借口。

望彌撒意味接受主耶穌的邀請,參加祂的盛大宴會。這就像回應一個國王的邀請,加入他的盛宴。這種邀請意味在那里吃五道菜,包括湯、開胃菜、沙拉、晚餐或主菜和甜點。遲到是一種禮貌嗎?告訴國王你不喜歡喝湯和/或開胃菜是禮貌嗎?或者跳過甜點而提前離開是禮貌的嗎?所有這些行為都是不禮貌的。

望彌撒遲到不僅僅是為了履行周日的義務,而是對主耶穌的愛和尊重,祂正在聚集祂的孩子們,在彌撒中分享偉大的時刻,祂將在信眾中實際臨在。彌撒的每一個部分都很重要,相互之間不可分割。

在梵蒂岡第二次會議之前,一些神學家教導說,要履行主日的義務,必須在開齋前到達。天主教會不再支持這種教導。它現在強調的是彌撒聖祭的整體統一性。

如果一個人有合理的理由遲到,如不是有固定的習慣,那么,主可以原諒他/她。這可能是因為意外的路況,嚴重的暴風雨,等待火車清理軌道,等等。但如果遲到是指在成聖體、聖血后才到教堂,事實上,一個人沒有參加彌撒,不應領受聖體聖事,如果是在周日(如果可能的話),他/她應該去望另一台彌撒。

如果你望彌撒遲到了,請以真誠的心問自己是否應該領聖體?在天主面前,你是這件事的法官。如果分享主的盛宴對你有意義,那么你應該從彌撒開始時的入場隊伍到儀式結束時的最后解散都在那里。
(譯)

領聖體時跪着或站着

領聖體時跪着或站着

領聖體的正確方式是什么?應該站着還是跪着?

2004年3月25日,聖事部發布了關於聖事紀律的”救贖聖事”指示。以下兩段是關於領聖體時的跪或站問題。

[90.] “教友應跪着或站着領聖體,這是由主教會議決定的”,其行為已得到教廷的承認。”然而,如果他們站着領聖體,建議他們在領聖體前給予應有的敬意,正如同一規范所規定的那樣”。

[91.]在分送聖體時,應記住:”聖職人員不得拒絕以合理方式尋求聖體的人,有正確的意願,而且法律不禁止他們領聖體”。因此,任何受過洗的天主教徒,只要不被法律禁止,就必須被允許領聖體。因此,僅以某人希望跪着或站着領聖體為由,拒絕向基督的任何信徒提供聖體是不合法的。

換句話說,神父不能對信徒領聖體的方式發號施令。他也不能因為信徒在聖體聖事中領受主耶穌時選擇站着或跪着而拒絕任何人領聖體。
(譯)

共融

共融

“共融”的含義是什么?

“共融”是指一種信仰(宗教)的信徒在參加另一種信仰(宗教)的禮拜時接受另一種信仰(宗教)的聖體。

例子。一個路德教派的信徒在參加英國聖公會的禮拜時接受聖體。

羅馬天主教的信徒在參加另一信仰(宗教)的禮拜時,能否接受聖體?

除了與羅馬天主教會相通的儀式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羅馬天主教徒從不屬於羅馬天主教的神父那里領聖體。

自1997年12月以來,都柏林樞機主教德斯蒙德-康奈爾博士閣下為羅馬天主教會在聖體問題上的立場辯護,他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羅馬天主教信徒從新教牧師那里接受聖體。他的聲明是基於《教會法典》第844.1條,公開說出捍衛羅馬天主教信仰的真理,值得稱贊。

“第844 條 – 1 項 – 天主教聖職人只能對天主教信徒,合法地施行聖 事;同樣天主教信徒,只能由天主教聖職人合法地領受聖事 。”

另一信仰(宗教)的人在參加羅馬天主教的儀式時,能否接受聖餐?

見前面的答案。只有那些屬於與羅馬天主教會共融的儀式的人,才能在天主教會內接受聖體。這不包括所有的新教教會,因為他們不持有天主教關於耶穌在聖體中真實存在的信仰。

為什么羅馬天主教會要制定這個法律?

當羅馬天主教的信徒接受聖體聖事時,就表示他與那些與他一起領聖體的人完全共融。

(注:”完全共融”是指 “毫無例外地完全同意羅馬天主教教會的所有教理”)。

與非天主教信仰的成員,如英國聖公會、長老會、聯合教會等……的共融是不完整的,因為羅馬天主教的信徒和其他信仰的信徒在聖體等方面沒有相同的信仰(信念)。雖然羅馬天主教徒相信,在舉行彌撒后,耶穌在聖體中繼續神聖地臨在,但其他信仰的人并不認同這種信仰。我們的一些分離的兄弟姐妹認為,面餅和酒的祝聖是象徵性的,或者是為了紀念最后的晚餐,拒絕羅馬天主教徒的堅定信念,即確認面餅和酒實際上轉化為并保持為基督的身體和血。

為什么在合一周的主日,新教教會的一些牧師被邀請到天主教堂參加彌撒,甚至接受餅和酒成為基督的身體和血?

首先,雖然不能否認這種行為的發生,但它們反對天主教會在法典和天主教會教理中的正確教理。

其次,那些以大公無私的精神實施這種行動的人,是為了實現一種人為的統一,這種統一損害了他們的信仰,并允許各種形式的禮儀丑聞發生。他們沒有意識到,所有基督徒在基督唯一的教會的統一中的和解,超越了所有人類的力量和天賦。這只能通過天父的恩典,通過聖神在耶穌至聖之名中的力量,奇跡般地實現。(見”大公主義”常見問題)。

聖體禮儀是合一的最高表現,而不是實現合一的手段。當使徒保祿鼓勵厄弗所人保持聖神的合一和和平的聯系時,他繼續提醒他們。

“因為只有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希望一樣。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厄弗所書4:4-5]

鑒於對聖體聖事的這種理解,在假普世主義中,只能有聖體共融。不可能有所謂的”相互共融”,因為這個詞和它所指定的做法是矛盾的。在分享共同的杯子的同時,仍然保持信仰、秩序和事工上的根本差異,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它違反了聖體的意義和重要性的一個主要因素。

普世主義只能建立在清晰、慈善、真理和愛的基礎上。妥協羅馬天主教會的使徒真理(如”聖體臨在”),就是默默地拒絕教會的一些或所有健全的教理。因為不可能有兩個真理,一個與另一個對立! 因此,只能得出這樣的結論:拒絕在天主教信仰中發現的使徒真理的人,是把自己從天主教信仰的健全教理中抽離出來,去接受一個不同的信仰,一個反對唯一真理之靈的真理。通過妥協唯一的真理,他就不能再稱自己為“羅馬天主教”的信徒了!
(譯)

在家里領聖體

在家里領聖體

為家中病人送聖體的神父到來之前,應如何准備?

首先,家里的氣氛應與教堂的氣氛相似,安靜,適合祈禱,并對聖體、基督的真實臨在表現出敬畏之心。可能分散注意力的電子產品,如電視、收音機、音樂播放器、電腦都應關閉。

在神父(或送聖體者)訪問期間,在場的人應避免一切不必要的交談。

在神父預計到達前15分鐘,病人和在場的人應准備好迎接聖體的到來。這應通過適當的祈禱和靜默時刻來實現。在儀式中,鼓勵病人與在場的人一起參與選擇聖事禮儀的祈禱和讀經。

如果有超過一人要領聖體,應在神父來之前通知他。照顧者可與病人一起領聖體。

神父要去的家庭應准備一張桌子,用白麻布覆蓋。桌子上應該有兩支點燃的蠟燭,這些蠟燭要在神父到來之前點燃。如果有這樣的習俗,還應該有一個裝聖水的容器。

注意:桌子上應放置一杯飲用水和一個勺子,以防病人難以吞下聖餐。

有人,可能是照顧者,應在家門口迎接神父,并引導他到病人的房間。

在領聖體之前,應向病人提供接受懺悔聖事的機會。如有此需要,在場的人應退出房間,直至告解聖事完成。
(譯)

以不相稱的方式領聖體

以不相稱的方式領聖體

在《聖經》中,我們讀到:

“為此,無論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 [格前11:27]

關於這段聖經經文,天主教會教導說,天主教徒必須在恩寵的狀態下領聖體。如果天主教徒處於彌天大罪的狀態,就必須在領聖體之前去告解。因為如果不相信聖體是耶穌的身體(真實存在),就領聖體,這是嚴重的。這樣做是一種褻瀆。

在格林多前書11:27,保祿說,以不相稱的方式吃或喝,相當於褻瀆(字面意思是謀殺)主的身體和血。如果聖體只是一個象徵,就像新教所相信的那樣,人們不可能在神聖的聖體儀式中真正褻瀆耶穌。我們不能謀殺一個符號。但在這里,在這節經文中,聖保祿,天主的神授使徒,明確指出,當你以不相稱的方式領聖體時,你就是在褻瀆基督的身體和血。這種行為是對基督神聖人格的完全不尊重。

在《格林多前書》的同一章中,保祿繼續說:”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為此,在你們中有許多有病和軟弱的人,死的也不少。”。[格前11:29-30]換句話說,那些以不相稱的方式,在彌天大罪的狀態下接受聖體聖事的人,他們可以預期會受到天主的懲罰,生病或死亡。
(譯)

領聖體前吃止咳糖漿

領聖體前吃止咳糖漿

咳嗽藥水算不算是糖果?在領聖體前的彌撒中,人可以吃咳嗽藥水嗎?

教會的教導是,在領聖體前必須至少禁食一小時的任何食物和飲料。談到飲料時,是咖啡或軟飲料。

咳嗽藥水呢,它們被認為是食物嗎?咳嗽藥片是一種小型藥片,通常在口中慢慢溶解,以暫時止咳,潤滑和舒緩喉嚨的刺激組織(通常是由於喉嚨痛),可能是由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

上面的關鍵詞是”藥用表”。因此,咳嗽藥水被認為是《教會法典》所允許的藥品。
(譯)

領聖體前禁食

領聖體前禁食

天主教會對領聖體前的禁食有何教導?

天主教會的法典規定:

第919 條 – 1 項 – 將領聖體者,在領聖體前,至少一小時內,不得進食和飲料,但清水和藥物不在此限。

老人和患病的人怎么辦?他們也必須在領聖體前等待一小時嗎?

不,關於這個問題,法典規定。
第919 條3 項 – 老年人和患病者,和服侍他們的人,雖然在領聖體前一小時 內曾略進食物,亦可領聖體。
(譯)

領聖體后禁食

領聖體后禁食

教會是否有關於領聖體后應等待多長時間才進食的教導?

天主教會教導說,只要 “外觀”繼續存在,耶穌就一直存在於聖體(以前是面餅)和聖血(以前是酒)中。這意味只要面餅和酒的大小、顏色、味道等屬性繼續存在,基督就存在於聖體聖事中。

由於消化過程中發生的變化,這些特性在被消化后就不復存在。

天主教會教導說,在正常情況下,當領聖體的人立即吞下基督的身體時,基督在這個人身上保持了大約10分鐘的存在。

因此可以說,在領聖體后,等待10分鐘以上再進食是一個安全的時間范圍。

考慮到分送聖體后,彌撒結束前約有10分鐘,可以說,一旦該人在儀式結束后離開教堂,就可以安全進食。

教友在領受聖體聖事后,如果感到不得不退出沉思祈禱,可以自由推遲進食。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