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之罪

貪心之罪

天主教會是如何定義貪心之罪的?

一般來說,貪心的定義是對某物,特別是財富、權力或食物的強烈而自私的欲望。

天主教會教;理第2536條指出

“第十誡禁止貪心及對地上財富過度的佔有慾;禁止對財富及其權勢 的無節制的貪婪。此誡命還禁止人有行不義的慾望,以致損害近人 的世間財物:《羅馬教理》3,37:當法律告訴我們:「你們不可貪」時,是給我們說, 要遠離一切不屬於我們的事物的慾望。對近人財富的渴望是無限的,總不 能滿足,因此聖經寫道:「愛錢的,錢不能使他滿足」(德 5:9)。”

當你積累的財產超過了你的需要,許多物品在倉庫里存放了一年多,從來沒有使用過,那么可以說你在實行貪心。當你吃的食物超過你的身體需要,增加你的體重,以至於危及你的生命時,也可以說是如此。貪心有多種形式。不時有必要停下來反思自己的行為,以確定貪心是否在自己的生活中被實施,是自願的還是不自願的。

(譯)

瑪利亞的七種恩寵

瑪利亞的七種恩寵

根據聖布里奇特的說法,萬福聖母瑪利亞將把七種恩寵賜給那些每天通過念七遍聖母經和默想她的眼淚和悲傷來尊敬她的靈魂。

萬福聖母瑪利亞說:

a. 我將賜予他們的家庭以和平。

b. 他們將得到關於神聖奧秘的啟迪。

c. 我將在他們的痛苦中安慰他們,我將在他們的工作中陪伴他們。

d. 我將給予他們所要求的一切,只要不違背我天主之子可愛的意願或他們靈魂的聖潔。

e. 我將在他們與無間道敵人的精神斗爭中保護他們,我將在他們生命的每一瞬間保護他們。

f. 我將在他們死亡的時刻明顯地幫助他們。

g. 我從我的天主之子那里得到了(這種恩寵),那些宣傳這種對我的眼淚和痛苦的奉獻的人,將直接從塵世生活中被帶到永恆的幸福中,因為他們所有的罪孽都將被赦免,我的聖子和我將成為他們永恆的安慰和喜悅。

(譯)

恩寵

恩寵

“恩寵”是指在人類沒有任何努力或 “賺取”的情況下給予他們的。這意味天主通過耶穌基督主動拯救我們,而我們并不賺取天主的恩寵。我們只能與它合作。
恩寵的四個層面:
(1)俯就和善意:就是天主對子民的俯就和善意。
(2)白白的贈與:這白白的贈與,可以是天主自己,也可以是天主以外的東西,如平安、喜樂等。
(3)佳美、可愛:天主的善意和其恩惠都有佳美、可愛的特質。
(4)受惠后的感謝:希臘文charis,拉丁文gratia和由拉丁文gratia演變出來的西方語文中的相應詞匯都有謝恩、感謝的意思。可見charis的原義,不僅可以綜合天主的善意和恩惠這兩層面的恩寵意義,也可以綜合天主的恩惠和基督徒的答覆。

雖然天主恩寵經常處於優先地位,卻沒有壓抑人的自由,反而邀請人們自由地與天主的恩寵合作。聖經及教會訓導均鄭重聲明,人與恩寵合作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須的。

“先有的恩寵”是神聖的恩寵,先於人類的決定。它存在於人類可能做的任何事情之前,并且不與之相提并論。這種恩寵允許人類憑信心來到基督面前,但并不保證罪人真的會這樣做。

恩寵可說屬於整個基督宗教信仰的核心。它不僅是曆代教會所宣講的福音的主要內容,也標志出基督所開創的救恩史的新階段,和以前的救恩史(以法律為中心)相對,新約救恩史以恩寵為中心。

(編譯)

馬爾谷福音的結束

馬爾谷福音的結束 (Mk. 16:8b-20)

我聽說《馬爾谷福音》的結尾不屬於聖經原文的一部分。這是真的嗎?

在希臘文原文中,16:8節的最后一個字是一個不尋常的結尾方式,超過了結束耶穌生與死的故事。對學者們來說,顯然缺少了什么。

學者們普遍認為16:9-20節是在后來加入的,目的是為了解決馬可福音的奇怪結局問題。人們還注意到,16:9-20節的語法和語言與《馬爾谷福音》的其他部分不同。這樣就證實了有人在馬爾谷福音中加入了結尾。

(譯)

善行

善行

三個突出的詞是:施舍、祈禱和禁食。

天主教會教理中是否談到了這一點?

是的,它有。它指出。

實行宗教行為:施舍、祈禱和禁食,將它們指向’你的父在暗中看見’,與’被人看見’的願望相反。[瑪6:1-6;16-18]它的祈禱是 “我們在天的父”。[瑪6:9-13;路11:2-4] (C.C.C. # 1969)

什么聖經經文與這些善行有關?

關於施舍,你有:

“你們應當心,不要在人前行你們的仁義,為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你們在天父之前,就沒有賞報了。所以,當你施捨時,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如同假善人在會堂及街市上所行的一樣,為受人們的稱讚;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獲得了他們的賞報。當你施捨時,不要叫你左手知道你右手所行的,好使你的施捨隱而不露,你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當你祈禱時,不要如同假善人一樣,愛在會堂及十字街頭立着祈禱,為顯示給人;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獲得了他們的賞報。至於你,當你祈禱時,要進入你的內室,關上門,向你在暗中之父祈禱;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 [瑪6:1-6﹞

關於禁食,你有:

“幾時你們禁食,不要如同假善人一樣,面帶愁容;因為他們苦喪着臉,是為叫人看出他們禁食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獲得了他們的賞報。至於你,當你禁食時,要用油抹你的頭,洗你的臉,不要叫人看出你禁食來,但叫你那在暗中之父看見;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 [瑪6:16-18]

關於祈禱,你有:

“所以,你們應當這樣祈禱:我們在天的父!願你的名被尊為聖,願你的國來臨,願你的旨意承行於地,如在天上一樣!我們的日用糧,求你今天賜給我們;寬免我們的罪債,猶如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不要讓我們陷入誘惑,但救我們免於凶惡。”[瑪6:9-13;路11:2-4﹞

(譯)

敬拜十字架

敬拜十字架

天主教教會對耶穌受難日瞻仰十字架的教導是什么?我們應該敬拜十字架嗎?

根據傳統,除非當地教會擁有基督真正十字架的遺物,但這種遺物很少,否則在受難日瞻仰時必須使用十字架。這清楚地呼應了我們所崇拜的不是一個單純的十字架,而是死在聖十字架上的人。

那么為什么有些教堂使用單純的十字架,而有些教會使用苦像(帶有 [基督身體]的十字架)?

這個問題的部分原因是,拉丁文中的十字架和苦像是相同的。同時,在過去的几個世紀里,每當梵蒂岡的文件提到 “十字架”,它的字面意思就是 “苦像”。

考慮到拉丁語不再是聖職學習的必修課,如今,許多神父不能翻譯拉丁語,此外還缺乏對教會曆史和傳統的了解。結合這兩個因素,當 “十字架 “這個詞在拉丁文中使用時,他們就認為是 “十字架 “的意思。那些能讀懂拉丁文并了解教會曆史和傳統的人,他們知道 “十字架 “這個詞的用法是指 “苦像”,除非另有說明。

這是否意味 “十字架 “與 “苦像”的用法違背了天主教教會的教理和要求?

是的,是這樣的! 這種新的和不被批准的做法加強了最近許多人試圖將無基督的十字架引入教堂的嘗試。由於這種趨勢,在美國,新的《羅馬彌撒總指示》(GIRM)有時確實規定,在聖彌撒上使用的十字架必須有基督的形象。這一規定之所以有必要,是因為有的人濫用職權,將基督的形象從聖十字架上取下。

在耶穌受難日,天主教徒必須敬拜十字架,除非他們的地方教會擁有真正的基督十字架的遺物。

(譯)

你不想要的代父代母

你不想要的代父代母

是否有這樣一份名單,列出一個人不想要的代父代母類型。我聽說有些朋友因為錯誤的原因選擇了代父代母,結果他們的孩子沒有參與其中的代父代母,這是個錯誤?如果有任何建議,我將不勝感激。

沒有一個正式的名單說明一個人不想要什么樣的代父代母。同時,聽你的親戚和朋友說,很容易從他們與代父代母有關的負面經驗中整理出一份清單。一般來說,可以說你不希望有這樣的代父代母。

– 是過去的朋友,沒有別的。
– 僅僅是名義上的,從不在身邊。
– 試圖取代父母。
– 從不履行個人承諾。
– 是一個丰富的禮物贈送者。
– 屬於說教型,會疏遠孩子。
– 住在城外或其他國家。
– 過着隱秘的丑聞生活。
– 實行節育。
– 多年來斷斷續續地練習天主教信仰。
– 不接受天主教的某些教理。
– 正在考慮改變宗教信仰,和/或
– 不喜歡孩子。

毫無疑問,除了上面列出的原因,還有其他原因。最好的辦法是謹慎行事,以避免將來因有一個不理想的教友而產生壓力。

(譯)

我們為什么要有代父代母?

我們為什么要有代父代母?

為什么我們要有教父教母?畢竟我們有自己的父母。

不談代父代母作用的詳細曆史,一般來說,代父代母是由父母選擇的,他們對孩子感興趣,作為擔保人代表孩子承認信仰,并作為孩子精神成長的保證人。

在一些國家,如果父母發生意外,代父代母會成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