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撒教異端

凱撒教異端

凱撒教是一種基督教二元論運動,主要流行於12至14世紀的意大利和法國南部。他們的信仰因社區而異,因為其教師是禁欲主義的牧師,沒有什么准則。凱撒教徒譴責天主教會的做法,稱其為 “撒旦的教會”。

它的根源在於亞美尼亞的保利希亞運動和保加利亞的博戈米爾,他們從保利希亞運動中得到了影響。他們認為物質世界是邪惡的,否認天主可以化身為人,并且仍然是天主的聖子。

教宗盧修斯三世於1184年11月在維羅納發布的教皇詔書 “Ad abolendam “中譴責了它。

在該教宗詔書中,所有異端教派和未經羅馬教會授權而公開或私下傳教的人,都被逐出教會。

(譯)

奧迪烏斯異端

奧迪烏斯異端

奧迪安主義的異端與基督教中一個四世紀的團體有關,這個異端以他們的敘利亞領袖奧迪烏斯命名。

這個團體持有兩個異端信仰。

– 它教導說,天主有人類的外形(擬人主義)。奧迪烏斯從字面上理解《創世紀》第1章第27節的內容,認為天主有一個人的形狀。

– 它教導應該在猶太人的逾越節期間紀念耶穌的死亡。在猶太逾越節前夕紀念基督的死亡,而不是遵守羅馬人在周日慶祝復活節的傳統。

325年,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譴責了它。亞曆山大的西里爾(約376-444)在他的Adversus Anthropomorphites中譴責了擬人主義。

(譯)

阿利安主義的曆史

阿利安主義的曆史

阿里安主義的異端是以各種具體形式否認耶穌基督的真正神性,其中都認為耶穌基督是由天主聖父創造的,他在時間上有一個開始,”天主之子”的稱號是一種禮節。

這一學說起源於阿里烏斯(公元250年至公元336年),他是一位基督教長老,在埃及的亞曆山大城生活和教學。

阿里烏斯的基督概念是,天主的聖子并不總是存在,但他是由天主聖父創造的,因此與聖父不同。這一信念的基礎是《若望福音》[14:28],其中指出 “你們聽見了我給你們說過:我去;但我還要回到你們這裏來。如果你們愛我,就該喜歡我往父那裏去,因為父比我大。”

阿里烏斯在公元325年的第一次尼西亞會議上首次被宣布為異端。后來,在公元335年,在地區性的第一次推羅會議上,由於帝國的壓力,他被開釋。他死后終於被宣布為異端。381年,君士坦丁堡第一次會議最終解決了這個異端。

(譯)

反傳統的異端

反傳統的異端

在基督教的曆史上,特別是在新教中,反傳統的異端一直是教理爭論的焦點。

反規范主義是指任何認為基督徒因着恩寵而擺脫了任何道德律法的義務的觀點。在羅馬書3:8,我們看到聖保祿譴責了這種信仰。

反教派是 “認為在福音的恩寵下,道德律法沒有用處或義務,因為只有信仰才是得救的必要條件”的人。

一些諾斯替教派(如奧菲特教派和尼科萊教派)教導說,既然物質與精神相對立,那么身體就不重要了。類似的觀點在十六世紀的一些再洗禮派中被發現,作為因信稱義的結果,后來在十七世紀英國的一些教派中被發現。

特倫特會議於1545年12月13日至1563年12月4日在意大利特倫托召開,會議分三期舉行了25次會議,它譴責了宗教改革時被定義為新教的異端邪說,并在聖經和傳統、原罪、成聖、彌撒中的聖體和對聖徒的敬拜等方面定義了教會教理。

(譯)

“領養主義”異端

“領養主義”異端

這個異端宣揚耶穌是由聖母瑪利亞和聖神所生,是一個人(非神),他是一個非常有德行的人,后來在洗禮時被收養,成為 “天主的兒子”,當時聖神降臨到他身上。

這種信仰是由拜占庭的西奧多德在大約190年在羅馬推廣的,他是一個皮革商人(又稱西奧多德皮匠)。后來,生活在公元200年至275年的薩莫薩塔的保祿恢復了這一信仰。薩莫薩塔的保祿是公元260年至268年的安提阿主教。他相信君主論,這是一種關於三位一體的學說。

公元268年,保祿被安提阿會議譴責,當時狄奧多德被教宗維克多一世逐出教會。

(譯)

異端

異端

異端是指不顧理性和對教理的解釋,堅持否認天主教教理的人。異端是指反對天主教會神聖啟示的教理的異端的信仰。

教會法典第751條 “所謂異端,是在領洗後,固執地否認某端天主所啟示 和教會所定該信的真理。”

異端者不能被任命為天主教神父。

教會法典第1041條:”下列人員不適合接受聖職:2°曾經犯背教、異教、裂教等罪者; ……”

除非一個異端在死前放棄了他的錯誤,否則他不能接受天主教的葬禮。

教會的葬禮儀式將被拒絕給以下人。教會法典第1184條“除非在死前做出悔改的記號,應褫奪其教會殯葬禮 者為: 1° 顯著的背教者、異端教者、裂教者; ”

異教徒會自動被逐出天主教會,而不需要他/她被告知被逐出教會的消息。

教會法典第1364 條§1 “背教人,異端人或裂教人受自科絕罰,亦應遵守 194 條 1 項 2 款的規定;其為聖職人員者,得加處第1336 條 1 項 1、2 及 3 款所規定的罰。”

(譯)

地獄與哈迪斯

地獄與哈迪斯

地獄和”哈迪斯”這兩個詞是一樣的嗎?它們是可以互換的詞嗎?還是它們有完全不同的含義?

使徒信經中的 “地獄 “一詞是指 “陰府”,是死人的居所。這個詞在希伯來語中被翻譯為 “Sheol”,在希臘語中被翻譯為 “Hades”。它在拉丁語中被翻譯為 “地獄”。

英文 “Hell “一詞的用法,包括在《聖經》中,代表四個不同的意義。

1. 被稱為陰府的地方,那里居住着在基督死前死去的正義者的靈魂。他們在那里等待進入天堂,由於亞當的罪對所有人類的懲罰,天堂對他們是關閉的。

2. 地獄是懲罰那些被詛咒的人的地方,撒旦、他的天使和拒絕天主拯救之恩的人類。

3. 被稱為嬰兒的地獄,他們死后沒有個人的罪,但繼承了沒有通過洗禮聖事消除的原罪。

4. 煉獄,是指那些死於輕罪或因罪而欠下世俗懲罰之債的正義者,在進入天堂之前,在一段不確定的時間內被苦難所淨化的地方。

上述第一條經常被稱為 “陰府”,是一個精神世界。這與第二條中提到的 “地獄 “完全不同,后者是被詛咒者的地方。當人們說耶穌死后下了 “地獄”時,通常是指他下了 “陰府”,在那里他向那些在他死前死去的人透露了好消息。以下聖經經文支持這一教導。

“他藉這神魂,曾去給那些在獄中的靈魂宣講過;……” [伯前3:19-20]”向獄中的靈魂宣講 “是指向那些居住在陰府,等待進入天堂的人傳授好消息。

“也正是為此,給死者宣講了這福音:他們雖然肉身方面如同人一樣受了懲罰,可是神魂方面卻同天主一起生活。” [伯前4:6]

下面的經文宣稱,陰府不能容納已被釘死的基督。”因為你決不會將我的靈魂遺棄在陰府,也不會讓你的聖者見到腐朽 。” [宗2:27, 31]

那么,”地獄 “和 “冥府 “的含義是否相同?不是!它們是可以互換的詞嗎?不是!陰府是死去的正義者的地方,他們在等待基督的光榮復活,以便跟隨耶穌進入天堂。地獄是被詛咒者的地方。

(譯)

“祂(耶穌)下了陰府”

“祂(耶穌)下了陰府”

我注意到在《新約》中,有一處提到耶穌死后下了陰府。為什么耶穌會下陰府?

你提到的耶穌下陰府是來自於以下的聖經段落。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而死,且是義人代替不義的人,為將我們領到天主面前;就肉身說,他固然被處死了;但就神魂說,他卻復活了。他藉這神魂,曾去給那些在獄中的靈魂宣講過;這些靈魂從前在諾厄建造方舟的時日,天主耐心期待之時,原是不信的人;當時賴方舟經過水而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生靈。” [伯前3:18-20]

指耶穌去向 “陰府”里的靈魂宣講好消息的詞,經常被引用為 “陰府”或 “哈迪斯”。無論現代聖經翻譯中使用什么詞,都不能反映出准確性,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它是指耶穌下到被稱為 “陰府”的精神世界,而不是惡人的世界。在主耶穌光榮復活之前,”陰府”是一個靈界,得救的人在那里等待被帶到天堂。耶穌是許多人中第一個進入天國的。“因為他所預選的人,也預定他們與自己的兒子的肖像相同,好使他在眾多弟兄中作長子。”。 [羅馬書8:29]

自從耶穌復活后,這個被稱為 “陰府”的特殊精神世界就沒有理由存在。這與未受洗的人去等待審判日的地方不同。

(譯)

希伯來語經文

希伯來語經文

“希伯來經文 “是 “舊約”的另一個朮語。估計有非天主教徒,特別是非基督教徒的猶太人。為了不疏遠非基督徒,發言人本着大公無私的精神,現在更願意使用 “希伯來經文 “而不是 “舊約 “這個詞。

除了這兩個詞是彼此的同義詞外,《聖經》中沒有任何區別。

(譯)

天上的獎賞真的是基於我們的工作

天上的獎賞真的是基於我們的工作

有許多聖經經文表明,每個得救的靈魂將根據他們在地上的行為在天堂得到獎賞。其中一些是這樣的。

“因為將來人子要在他父的光榮中同他的天使降來,那時,他要按照每人的行為予以賞報。”[瑪16:27]
“幾時人為了我而辱罵迫害你們,捏造一切壞話毀謗你們,你們是有福的。你們歡喜踴躍罷!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因為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曾這樣迫害過他們。” [瑪5:11-12]

“賢明之士要發光有如穹蒼的光輝;那些引導多人歸於正義的人,要永遠發光如同星辰。 “[達12:3]
“所以栽種的和澆灌的原是一事,不過各人將要按自己的勞苦領受自己的賞報。” [格前3:8]
為此,每個人都會根據他們的工作得到回報。
耶穌說:”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給你們預備地方;如不然,我早就告訴了你們。” [若14:2]。

“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自身便是死的。”[雅2:17]
你們若有信心,就當把你們的行為表現出來。你們的賞賜要照着這些行為給你們。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