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母玛利亚的瞻礼

圣母玛利亚的瞻礼

Marian Feast是指圣母玛利亚的瞻礼。这种瞻礼有很多。

圣母玛利亚的瞻礼有若干类别。

有礼仪性的节日,如玛利亚的诞生、圣母领报、圣母升天、玛利亚母后、始胎无玷和天主之母。

有些节日与圣事有关,如玫瑰圣母、聖衣圣母、显灵聖牌圣母和迦密山圣母。

有些節日與教會認可的显现有關,如瓜達盧佩聖母、露德聖母、法蒂瑪聖母。

有一些节日与主要的奉献有关,如圣母永援,圣母、基督徒的助佑,圣母圣名、圣母无玷之心和圣母的悲哀。

有些节日与世界性事件有关,在这些事件中,圣母保护了天主教会的成员,如她在1683年维也纳战役中的帮助,以及她在一个世纪前的1571年莱庞托战役中的帮助。

还有就是与圣母玛利亚在信徒需要时帮助他们的地点有关的数不清的称号。

由于自教会成立以来,圣母玛利亚一直参与天主教会的活动,她被不断用众多的头衔来颂扬。许多这样的称号都带有她提供天国援助的社区的名字。例如,当玛利亚在埃及出现时,她被称为 “埃及圣母”。当她出现在大马士革时,她就被称为 “大马士革圣母”。只要圣母继续使她的存在为世人所知,玛利亚的头衔将继续增加,直到时间的尽头。

圣经中预言了玛丽亚的荣耀,在《路加福音》1:48中,玛丽亚说:”今後萬世萬代都要稱我有福 。”
(譯)

瑪利亞顯現

瑪利亞顯現

天主教教會對瑪利亞顯現的教導是什么?我們是否有義務相信它們?

雖然有些聖母顯現是值得相信的,但沒有任何天主教徒必須相信任何一個,即使是那些被認為 “值得相信 “的。

許多人尋找聖母顯現,是希望了解新的啟示。關於私人啟示的問題,天主教會指出:

” 「基督的救贖工程,由於是新而永久的盟約,將永不會消逝;而且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光榮的顯現之前,也沒有甚麼新的公開啟示可期待了」。不過,即使啟示已告完成,卻並未完全闡明;這就有待基督徒的信仰,隨著年代逐步去吸取它整個的內涵了。”。[《天主教教理》第66條] 。

“在過去的世代中,曾有一些所謂「私下」的啟示,其中有些曾被教會當局所承認。然而它們並不屬於信仰的寶庫。它們的任務並非「改善」或「補 充」基督決定性的啟示,而是在某個特定歷史時代中,協助人們更圓滿地去履行基督的啟示。在教會訓導當局的指引下,信友們的意識應能辨認及接納,在這些私下的啟示中,那些是基督或聖人向教會所作的真正呼籲。 基督徒信仰不能接納那些企圖超越或修正基督所完成的啟示的所謂「啟 示」,例如:某些非基督宗教和若干近代教派即奠基於此類「啟示」。[《天主教教理》第67條]

如果一個人希望為精神成長而追求瑪利亞的顯現,他/她應該閱讀與天主教會研究和批准的顯現有關的材料,這些材料被賦予 “值得相信 “的地位。

以下是值得相信的顯現事件清單:

秋田聖母、
班諾聖母
博林聖母
尼加拉瓜夸帕聖母
法蒂瑪聖母
瓜達盧佩聖母
良好成功聖母
拉薩雷特聖母
露德聖母
努克聖母
佩勒沃辛聖母
Pontmain的聖母
巴克街聖母
盧旺達聖母
奇跡勛章聖母, 和
埃及Zeitun聖母。

雖然還有許多其他被教會認可的顯現,但這些足以暫時填補你的精神飢渴。
(譯)

MANIPULE

MANIPULE

Manipule是用來做什么的?

Manipule是一件用彩色絲綢或綾羅綢緞制成的裝飾性衣服,蓋在左前臂上。最初,這件衣服是用左手拿着的手帕,或扔在左臂上。它象徵着神父在熱心的傳教工作中必須付出的勞動和艱辛。

它只在彌撒范圍內使用,而且與其他彌撒祭衣的禮儀顏色相同。

在1967年的指示中,當彌撒仍是羅馬禮儀中唯一使用的形式時,禮部聖部取消了在彌撒中使用Manipule的義務。此后,Manipule一般不再用於禮儀中。根據教宗本篤十六世2007年的 “宗座”授權,那些使用1962年版羅馬彌撒的人仍需佩戴它。
(譯)

馬槽場景

馬槽場景

我有一個問題。在布置馬槽場景時,我是把耶穌放在里面,還是把他移到聖誕日,以反映將臨期的季節?有人說要把他移走,也有人說要把他留在管理員那里。

這取決於你的喜好和/或家庭傳統。沒有具體的教會規則說你必須把耶穌從馬槽里移走,或者你可以把他留在里面。如果你有一個年輕的家庭,并且想強調將臨期的精神,孩子們會對耶穌不在馬槽里有更好的印象。否則,他們會問:”如果耶穌還沒有出生,為什么他在馬槽里?
(譯)

委任狀

委任狀

根據《教會法典》第812條:凡在專科以上學校教授任何神學科系的人,該有教會當局的任命。 ”

該授權被稱為 “委任狀”。委任狀從根本上說是教會當局的一種承認,即神學學科的天主教教授是在天主教會的完全共融范圍內授課。

你可以在 “美國天主教主教會議”的網站上,在 “關於學朮任務的准則(教規812)”下找到與任務有關的所有細節。進入這個位置。
(譯)

教廷

教廷

你能向我解釋一下,什么是天主教會的教廷?

天主教教會的教理在《天主教教理》第85至87條中有定義,其中指出:
第85條: 「正確地解釋書寫的或傳授的天主聖言的職務,只委託給教會內活生 生的訓導當局,」即是與伯多祿的繼承——羅馬教宗共融的主教們,「他們以耶穌基督的名義行使這權力」。
第86條:「但教會的訓導職務並非在天主的言語之上,而是為它服務,這職務 只教導所傳授下來的真理。因為,訓導當局因天主的命令和聖神的助佑,虔敬地聆聽天主聖言,聖善地予以保管並忠信地加以陳述。訓導當局提出為天主啟示的一切當信之道,乃取自唯一的信仰寶庫」。
第87條:信友們由於追憶基督向宗徒們所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路 10:16)這句話,應順服地接納牧者們以各種方式所給予他們的訓誨和 指示。

天主教會的教理對信眾的教導如下:

a) 莊嚴的教誨:是指教會的教誨,只在理事會或教宗的正式和真實定義中很少使用。這包括大公會議或教宗的教條式定義,即 “大公會議 “的教導。

b) 普通教誨:這是教會教誨的第二種形式,特別是在她與信仰和道德有關的普遍實踐中,在教父和神學家的一致同意中,在羅馬有關信仰和道德的決定中,在信眾的常識中,以及在各種曆史文件中,教會不斷地行使着教誨。
(譯)

魔法和巫朮

魔法和巫朮

天主教會對魔法和巫朮有何教導?

在《天主教教理》第2117條中,我們發現:

“所有魔法或巫朮的做法,即試圖馴服神秘的力量,使之為自己服務并對他人有超自然的力量——即使是為了恢復他們的健康——都嚴重違背了宗教的美德。如果這些做法伴隨着傷害他人的意圖,或者求助於惡魔的干預,那就更應該受到譴責。佩戴符咒也是應受譴責的。神靈論往往意味着占卜或魔法做法;教會方面警告信徒不要這樣做。訴諸於所謂的傳統療法,并不能成為調用邪惡力量或利用他人的輕信的理由。

試圖馴服神秘力量是什么意思?

任何試圖預測未來或用自己的力量治病的行為都是試圖馴服神秘的力量。這個人聲稱他有這種能力。他聲稱這種能力不是來自天主,它在每個人身上都是自然的,必須加以開發。

雖然預言的恩賜來自於聖神,但當一個人試圖通過冥想或某種形式的訓練來預言未來時,這種能力并不是來自於天主。

雖然醫治的恩賜來自於聖神,但當一個人試圖通過自我發展的力量來醫治或聲稱醫治時,這樣的力量不是來自於神。

以下所列的能力,因為個人聲稱自己開發的,所以不是來自天主:

護身符和符咒、
天體投射(靈魂旅行)、
占星朮、
靈氣觀察、
讀牌(包括塔羅牌)、
千里眼(看到未來)、
水晶球凝視、
詛咒、
算命、
捉鬼、
療傷、
易經、
愛情藥水、
占卜板、
手相學、
輪回(相信自己會不斷地重生)、
遙視(看到遠處發生的事情)、
符文、
施法、
精神交流(媒介)、
心靈感應(讀心朮)、
水道朮、
等等…
(譯)

三位賢士的故事

三位賢士的故事

在《瑪竇福音》第二章中,我們讀到了關於賢士的事件。對他們的了解不多,只知道他們是智者,他們看到天上有一顆星。這段聖經有什么道理嗎?

神學家們仍在爭論這個問題,是否有三個賢士。從這個故事中要記住的是,默西亞是為兩個人而來,一個是由牧羊人代表的猶太人,另一個是由不知名的智者代表的非猶太人(外邦人)。
(譯)

MADONNA

MADONNA

MADONNA代表什么?

代表”圣母”。MADONNA是一个意大利词,意思是 “我的女士”。这个词的用法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晚期。”圣母”相当于法语中的 “Notre Dame “或英语中的 “Our Lady”。这是一个有助于强调玛利亚和那些尊敬她的人之间关系的术语。

传统上,”圣母”这个词被用于玛利亚抱着婴儿耶稣的形象。它最初只用于意大利艺术。现在它被用于所有文化中的玛利亚艺术。
(譯)

例外的撒謊

例外的撒謊

我聽說,關於一個人什么時候可以撒謊,有一些例外情況。你能向我解釋一下嗎?

關於這個問題,《天主教教理》指出:
第2488條:傳播真理的權利並非無條件的。每人應該使自己的生活與弟兄友愛的福音誡命相符合。 這在實際情況中要求評估,是否適宜把真情披露給詢問的人。
第2489條:遇到任何要求提供資訊或傳播的情況時,應以愛德與對真理的尊重為答覆的原則。別人的好處與安全、私生活的尊重與公益,都是足夠的理由,對不宜公開的事保持緘默,或使用謹慎的言詞。為避免壞榜樣,經常需要更嚴格的謹慎。任何人都沒責任給沒有權利知道 的人揭露真相。
第2490條:和好聖事的秘密是神聖的,在任何藉口下都不得洩露。「聖事的秘密 是不可侵犯的;所以聽告解者不得以言語,或其他任何方式,或藉任何理由揭發告解人」。
第2491條:職業秘密,如政治家、軍人、醫生、律師等所持有者,或在保証守秘密的情況下所委託的事,應當予以遵守,除非在特殊情況中,保 守秘密將會給託付者、受託付者,或第三者造成極重的傷害,而且只有公開真相才可避免。為別人有害的私人訊息,雖不是在守秘密的保証下所託付的,沒有重大及相稱的理由,亦不得予以公開。
第2492條:每人都應對他人的私生活有合理的保留。傳播負責人在公益的要求,與私人權利的尊重之間,應保持合理的平衡。對投身政治及公共活動者之私生活的資訊干預,如果侵犯了他們的隱私與自由,是可譴責的。

簡單地說,在不提及 “懺悔聖事 “或 “職業秘密 “的情況下,當說出真相可能危及一個人的生命時,一個人的反應應該反映出共同利益和對有關個人的尊重。如果幫派成員問你一個人的下落,如果你回答了真相,這個人就會被殺死,你有權不透露這個信息。你也沒有義務向無權知道真相的人透露真相。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