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悔恨,罪也會被原諒?

我想告解一種明顯的罪惡,但我感覺不到悔恨或遺憾。我是否需要后悔承認這一罪行,或者即使我沒有悔恨,它也會被原諒?

所需要的是悔改,這是一種意志的行為。悔恨和遺憾是情緒,你可能會感覺到,也可能不會感覺到,也無法控制。悔恨和遺憾的感覺是不必要的,但它們有助於防止我們再次犯罪。鼓勵這種感覺的一種方法是培養對基督激情的奉獻精神。默想基督為我們所受的恩寵,藉着懺悔,使我們對罪惡產生恐懼,對自己一生的罪惡產生公正的悔恨。

(譯)

什么是小罪的例子?

什么是小罪的例子?

因果關系描述了兩種主要類型的罪孽。首先,當一個人“犯小罪是人在輕微的事情上,不遵守道德律的規定,或在嚴重的事情上,違反道德的規律,但不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天主教教理第1862條)。 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做了不道德的事情,但這件事不夠嚴重,不足以嚴重不道德,他只犯了小罪。
例如,故意的仇恨可以是小罪,也可以是致命的罪,這取決於仇恨的嚴重性。教理解釋說,“故意的仇恨相反愛德。故意希望對方遭遇不幸的仇恨是罪過。而故意希望對方遭到重大不幸時,罪過更為嚴重。「我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 父的子女……」(瑪 5:44‐45)。”(天主教教理第2303條)。
另一個例子是濫用語言。“罵人是第五誡所禁止的,本身不是嚴重的過錯,但說話者由於環境或罵人者的意向能使它成為嚴重的過錯。” (天主教教理第2073條)。
第二類小罪涉及的情況是,這件事足夠嚴重,足以嚴重不道德,但犯罪至少缺乏其他必要的大罪因素之一。教理解釋說,“在嚴重的事情上,違反道德的規律,但不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 ” (天主教教理第1862條)。

這方面的一個例子可能是手淫。教理解釋:所謂手淫的意思是故意刺激生殖器官,從而得到性的快感。為對當事人應負的道德責任作出一個公允的判斷,也為指點牧民的行動,應考慮其感情上的不成熟、沾染惡習的影響、焦慮以及其他心理和社會的因素,可減輕道德罪責,也可減到最低的程度。 (天主教教理第2352條)。

(譯)

完美的天主怎么能創造天生有罪的人呢?

完美的天主怎么能創造天生有罪的人呢?我知道我們都有自由的意志,但為什么天主不創造最神聖而不罪惡的存在呢?

人不是天生有罪的。天主創造了完全神聖和無罪的人。我們的罪惡狀況不是天主創造性工作的結果,而是我們濫用自由意志的曆史后果。說天主應該創造我們“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神聖的,而不是罪惡的”,就不能公正地對待自由意志的真正自由和后果。

自由意志意味即使我們的第一任父母是完全無罪的,享受着原始恩典的生活,他們仍然能夠選擇與眾不同,放棄恩典的生活——這就是他們所做的。我們,他們的后代,是在原罪中孕育和出生的,生來就失去了今生,精神上的死亡。即使我們在聖洗中獲得精神上的重生,我們仍然受到由於在原罪中孕育而產生的對罪的懺悔或傾向的影響。

然而,所有這些都不是天主創造性工作中的一些缺陷的結果,而是我們種族在一開始就陷入的自我選擇的環境的結果。

(譯)

致命的罪過

我正在讀一本關於告解的小冊子,上面寫着,如果懷疑一個罪是致命的,那么為了良心的安寧,最好承認它。但是,一個人對罪的性質存疑的事實,難道不表明罪不是致命的嗎?

說致命的罪過需要“充分”認識和同意是一個方便的記憶線索,在口授經文教理中可能有用,但它不是一個人在道德神學手冊中得到的那種精確的表述。

更嚴格地說,需要的同意是作出完全人類行為所需的同意程度。這并不意味說:“是的! 我想做一些真正邪惡的事情!” 而且對此沒有沉默。一個人可能有疑慮,遺憾,混合的感覺,等等,仍然故意同意一個行動。

同樣,你不必用形而上學的確信來知道某一行為是嚴重的罪惡。較低的知識程度也是重要的——再說一遍,真正的人類行為所需的知識程度是關鍵。事實上,有些人甚至可能假裝無知,或者對證據很苛刻,即使他聲稱不知道,他有責任知道一些事情。

這些事實意味有可能產生一些疑問——特別是在事實之后,當一個人不記得自己的確切精神狀態時——至於某一特定行為是否是致命的罪惡。經驗法則是,“如果你當時不認為這是一種致命的罪過,那可能不是。”但這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規則。有灰色案例。

當提出一個灰色的案件時,所接受的經驗法則是,正常人或良心不嚴的人無論如何都要承認它,要安全,要有平靜的心態。

(譯)

它已經被赦免了?

如果我不能回憶起上次我去告解時是否提到了一樁特定的罪,但現在回想起來,我應該在下一次告解中提到它,還是它已經被赦免了?

它已經被赦免了。如果這是一項輕微的罪,你不需要告解。如果是致命的罪,它被赦免了,只要你記得它,至少無保留地打算提到它。這意味着,如果你想起它們,你承認了所有已知的罪行,并將承認任何其它你所犯的罪。所以如果你現在回想起一項致命的罪行,下次你去告解的時候就提出來。

(譯)

難道所有的罪都一樣冒犯天主嗎?

難道所有的罪都一樣冒犯天主嗎? 畢竟,雅各伯書2:10說,“因為誰若遵守全部法律,但只觸犯了一條,就算是全犯了。”

不要忽視若望一書5:17:“任何的不義都是罪過,但也有不至於死的罪過。” 每個人都犯了罪,變得缺少天主的榮耀——這是沒有爭議的。但保祿為什么要告訴羅馬的基督徒保持信仰——“不然你也必要被砍去。”(羅馬書11:22)——除非他害怕他們的救贖?還有一些時候,宗徒表示必須留在基督里,免得喪失救恩(格前9:27,斐2:12)。然而救恩并不是因一切罪而喪失的,正如雅各所說:“ 我們眾人都犯許多過失。”(雅3:2)。

天主教會會教導一些人的缺點比其他人更糟糕,這是有道理的。人造法律反映了這一觀點:政府不會絞死穿越馬路者。就像人類的法律一樣,神聖的法律也是如此。輕微的罪被稱為“可願諒的”,嚴重的罪被稱為“致命的”,因為它們涉及對天主法律的重大拒絕,并導致靈魂的精神死亡。

當雅各伯說,“因為誰若遵守全部法律,但只觸犯了一條,就算是全犯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樣有罪,如果他們犯了一次罪——那么,人們將得到的懲罰水平就沒有差別,但耶穌說會有 (路12:47-48;參見瑪10:15;11:22-24)。雅各伯的意思是,任何違反法律某一點的人都有違反法律本身的罪,違反法律作為一個實體的罪。舉個例子,任何打破盘子一部分的人都有打破盘子的罪惡。他可能沒有把它的每一部分都打碎了——把它砸成碎片——但他犯了把盘子整體打碎的錯誤。

同樣,一個人違反了一條法律,他已經成為一個破壞法律的人,這是雅各伯的觀點,從下一節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因為那說了『不可行姦淫』的,也說了『不可殺人』。縱然你不行姦淫,你卻殺人,你仍成了犯法的人。”(雅2:12)這意味着我們都需要憐憫,因此需要是憐憫的(雅2:12-13)。

(譯)

如何確定道德行為是否是犯罪

如何確定道德行為是否是犯罪

為了確定道德行為是否是犯罪,我被告知必須考慮到人的意圖和圍繞道德行為的情況。然后,根據我們的良心,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決定一個行為是否對我們是有罪的。因此,如果我為了挽救婚姻而進行絕育手朮,或者因為我養不起另一個孩子,那么絕育手朮對我來說在道德上是正確的。

你被告知的是錯誤的。有些行為本質上是邪惡的,不能做,即使是為了獲得一種好處,例如拯救婚姻或量入為出。 聖經在這一點上是明確的。“為什麼我們不去作惡,為得到善果呢?──有人說我們說過這樣的話,為誹謗我們──這樣的人被懲罰是理當的。“(羅馬書3:8)。 只有在一項行為在本質上是允許的情況下,這種行動是否需要的問題才會變得有重大意義。

要遵循的適當程序是首先向教會和啟示的來源尋求,以確定該行為是否永遠是允許的,只有當它是允許的,然后詢問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有必要這樣做。我們不能假定每一項行動都可能被允許,從而預先排除前一個問題。

雖然一些神學家試圖推進這種思維方式,但它遠非教會所教或曾經教過的。“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用善意鋪就的”這個說法在這里很管用。良好的意圖或復雜的環境永遠不能把不道德的行為變成好事。

然而,如果一個人對他所犯的道德行為的罪過一無所知,而且他的無知不是由於他自己的過錯,那么他的罪責就不如一個知道該行為的罪過或故意不調查該行為的道德價值的人。形成真正的良知,然后遵循它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我們要過道德上正直的生活。真正的良知是基於客觀的道德真理——也就是十誡。

在瑪竇福音19:16中,有錢的年輕人問耶穌,他必須做什么才能有永生。 耶穌回答說:“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十誡要求我們愛和尊重天主與我們的近人。

我們絕不能以利用他人為手段達到目的,因為每個人都有尊嚴,以自己為目的。當我們通過絕育或避孕來阻止性行為時,我們不僅違反了自然規律,我們違反了誡律,用另一種手段來自私地滿足,而不是目的,即我們完全自私地把自己給予某人。

為了防止分娩而進行的絕育是不允許的,因此沒有特殊情況,包括你自己的保證。

(譯)

如何好好告解?

如何好好告解?

所以你決定去告解。但你到底怎么好好告解?好的告解的基本要求是要有全心全意回歸天主的意圖,就像“浪子”一樣,并在神父面前以真正的悲痛承認你的罪行。

現代社會已經失去了罪惡感。作為基督的天主教信徒,我們必須努力在日常的行動、言語和疏忽中認識到罪。

福音向我們展示了寬恕我們罪惡的重要性。聖人的生命證明,一個在聖潔中成長的人有更強烈的罪惡感,對罪惡的悲痛和需要告解聖事。難怪聖人們充滿了歡樂!他們已經意識到關鍵是通過告解聖事將他們的重擔交給基督,所以他們可以自由地用愛和能量為祂服務。

(譯)

告解聖事的不同名稱及其影響是什么?

告解聖事的不同名稱及其影響是什么?

在這里,天主教會的教理解釋了和解聖事的神聖,它的各種名稱和從聖事中涌出的聖:

「誰去領受懺悔聖事,便能得到仁慈天主寬恕他得罪天主的罪過, 同時與教會和好,因為他們的罪過損傷了教會,教會卻以仁愛、善 表和祈禱,幫助他們悔改」。(天主教教理第1422條)

它稱為悔改(皈依)聖事(Sacrament of Conversion),因為它以聖事的方式實現了耶穌邀請人皈依的召叫,它是人因犯罪而遠離天父後,回歸天父的第一步。 (天主教教理第1423條)

它稱為懺悔聖事(Sacrament of Penance),因為它祝聖基督徒罪人在個人及教會層次上的皈依、懺悔及補贖的步驟。(天主教教理第1423條)

它稱為告解聖事(Sacrament of Confession),因為罪人在司鐸(或主教) 前告明並認罪,是這聖事的要素。從更深的意義來看,這聖事也是一種「頌揚」,即感謝和讚美天主的神聖,以及祂對罪人的仁慈。(天主教教理第1424條)

它稱為寬恕聖事(Sacrament of Forgiveness),因為藉著司鐸(或主教) 在聖事中赦免罪過,天主賜予懺悔者「寬恕與平安」。它稱為和好聖事(Sacrament of Reconciliation),因為它賦予罪人天主的愛;天主使罪人與祂和好:「與天主和好吧」(格後 5:20)。誰依靠天主的仁愛而生活,就是準備好自己回應主的召叫:「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瑪 5:24)。

(譯)

告解有什么好處?

告解有什么好處?

1.告解有助於我們更好地“了解自己。”聖奧斯定和教會無數聖人和神學家談論了解自己的重要性。通過更好地了解自己,我們意識到自己是多么墮落,我們多么需要天主的幫助和恩寵來度過一生。頻繁的告解有助於提醒我們依靠天主幫助我們擺脫罪惡。

2.告解能幫助我們克服惡習。我們從告解聖事中得到的恩寵,幫助我們克服我們的缺點,破除我們的惡習,比我們沒有聖事的恩寵所能做的更容易和方便。

3.告解帶給我們和平。我們所犯的罪會使我們感到內心的混亂,使我們失去平靜和歡樂。當我們在告解中從神父的嘴唇聽到天主對我們的寬恕的話時,重負擔就會從我們的肩膀上卸下,我們可以再次感受到來自與天主良好關系的心靈和靈魂的平靜。

4.告解幫助我們變得更聖潔,更像耶穌。耶穌非常謙卑,非常慷慨,非常耐心,非常慈愛——一切都完美!你難道不希望你能像耶穌一樣謙遜、慷慨、耐心和慈愛嗎?曆史上的聖人也有這樣的感覺,他們經常在告解聖事中得到幫助轉變為更像基督的人。基督可愛的形象——這就是聖人的形象!

5.告解使我們的意志更加堅強。每一次我們經曆告解聖事,天主都會加強我們的意志和自我控制,使我們能夠抵抗生活中面對的誘惑。我們變得更加堅定地遵循天主的意志,而不是我們自己的心血來潮。 當然,告解聖事的好處還在繼續! 但你必須去獲得好處!定期去告解會真正改變你的生活。是什么讓你遠離告解?在告解中的赦免的話是真正美麗的:“我以父、子、聖神的名義,赦免你的罪。”耶穌在等着原諒你——你所要做的就是要求!不要再錯過告解的治愈力量。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