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解與互聯網

告解與互聯網

可以通過發電子郵件給神父懺悔罪過嗎?

不可以!

為什么?

按照天主教的教導,不能通過電話、閉路電視、廣播或互聯網懺悔罪過。要使告解聖事有效,至關重要的是,應親自向神父告明自己的罪。下面的天主教文獻支持這一教導:

天主教教理 #1484

個別且完整的告明及赦罪,仍是信友與天主和教會和好的唯一、通常之方式,除非身體上,或倫理上無法履行,才可免除這樣的告明」。這不是沒有更深的理由的。基督在每件聖事中行動。祂親自對每個罪人說:「孩子,你的罪赦了」(2:5);祂是醫生,關心每個需要祂醫治的病人;祂使人恢復健康,並重返於弟兄的共融之中。因此,個別告明是表達與天主及教會和好最意味深長的方式。”

天主教教理 #1497

為與天主及教會和好,個別而完整地告明重罪,然後赦罪,仍是唯一、通常的方式。”

天主教法典960

明知自己有重罪的信徒,願和天主及教會和好,惟一正常的方式,是個別的和完整的告明,以及赦免;只有絕對不可能或相對不可能時,才免除此項告明的責任,在這種情形下,使用其他方法亦可獲得和好。”
(譯)

告解與救贖

告解與救贖

聽說,如果一個天主教徒從不告解,他就會永遠失去。是真的嗎?

是的!

為什么會這樣?

天主教認為信徒,新約的聖事,不僅告解聖事,聖洗聖事,堅振聖事和聖體聖事也是得救的必要條件。這種教導是在天主教教理中引述如下:

天主教教理 #1129

對信者來說,教會明確地指出,新約的聖事為救恩是必需的。「聖事的恩寵」是由基督賦予的聖神的恩寵,且每件聖事有其專有恩寵。聖神治癒和轉化領受聖事者,使他們肖似天主子。聖事生活的果實,就是那使人成為嗣子的聖神,把信友與唯一聖子、救主活潑地結合為一,並使他們分享天主的生命。”

聖洗聖事是得救的必要條件嗎?

是的。這在天主教教理中肯定的,如下:

主自己肯定聖洗聖事是得救的必要條件。”。(參見若3:5)祂還命令祂的門徒去傳福音給萬民,並施洗。(參見瑪2819-20)聖洗聖事為已聽到福音並希望要求這聖事的人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天主教教理 #1257

主親自肯定,人為獲得救恩,聖洗是必要的。祂也命令門徒向萬民宣講福音並為他們授洗。為那些已經聆聽到福音而可能要求聖洗聖事的人來說,為獲得救恩,洗禮是必要的。除了聖洗以外,教會不知道還有甚麼方法可確保人們能進入永恆的福樂;因此,教會小心翼翼,唯恐忽略主所託付的使命,讓所有能夠受洗的人都「由水和聖神重生」。”

(譯)

告解聖事和集體赦罪

告解聖事和集體赦罪

告解聖事中要使集體赦罪有效,天主教教會需要的條件是什么?

在天主教教理中,告解聖事中集體赦罪應用如下:

天主教教理#1483

如有嚴重的需要,可用包括集體認罪和集體赦罪的團體慶典來舉行和好聖事。所謂嚴重的需要,包括死亡的危險逼近、沒有足夠的時間,讓一位或數位司鐸聽每一位懺悔者的告明。這嚴重的情況也包括懺悔者人數眾多,無法有眾多的聽告解司鐸,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聽每個人的告明,致使懺悔者非因自己的過失,長期被迫得不到聖事的恩寵,或不能領聖體。在這情況下,信友為能有效地接受赦免,應立意在適當的時候,再個別告明自己嚴重的罪過。教區主教可鑒定那些情況符合需要,可以舉行集體赦罪。但如果只是因為在大慶節或朝聖時,有大量的信友,則不得視為有足夠的嚴重需要。”

此外,教會法典說:

天主教法典961

1 不先行個別的告明,不可以集體的方式同時寬赦眾多的懺悔者,下列情況不在此限:

一、死亡的危險逼近,亦無足夠的時間,讓一位元或數字司鐸聽每一個懺悔者的告明;

二、如有嚴重的需要,即懺悔者人數眾多,而無法有眾多的聽告解司鐸,在適當的時間內依法聽每個人的告解,致使悔罪者非因自己的過失,而被迫得不到聖事的恩寵或不能領聖體時;但在大慶日或朝聖時,眾多懺悔者聚集,而聽告解司鐸無法在場,此種情形不得視為有足夠的需要。

2 對是否有 1 2 款所指的必要條件,則由教區主教斷定,他在審查主教團其他成員所協議的標準後,可以決定那些個案附合需要。

天主教法典962

1 為能使一個信徒有效地與其他許多人一起領受聖事性的赦免,不但要先作適當的準備,而且還要計劃在適當的時候,個別告明當時無法告明的重大罪過。

2 應教導信徒在接受集體赦罪的時機,盡可能做 1 項所要求的事項,即使在死亡危險的情形中,如果集體赦罪前有足夠時間,應先勸每人發痛悔。

天主教法典963

除應遵 989 條所規定的責任外,凡以集體赦罪獲得赦免重大罪過的人,一有機會,在領受另一次集體赦罪之前,應託快去個別告解,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住在一個至少有十几個天主教教堂的城市。教區沒有全職神父。當神父在星期日早上舉行彌撒,沒有時間聽懺悔,他對每個人施行集體赦罪。這個有效嗎?

按照所提供信息的基礎上,在這個情況下,施行集體赦罪並不搆成嚴重的的必要性。

在這種情況下,教區的教友必須有其他可用的選擇。他們可以去市內任何其他天主教教堂,在那里有神父可以聽他們的告解。

因此,與天主教教理# 1483的條件相反,有足夠的懺悔者在合理的時間內可進行個人懺悔。因此,如果教區的教友很長一段時間被剝奪了神聖恩寵或聖體,那是因為他們自己的過錯。

要使集體赦罪有效,信徒必須在所需要的時間內,有單獨痛悔他們所犯之罪的意向?”的意思是什麽?

這意味着,當有人得到集體赦罪,信徒仍有責任去告解,盡快向神父懺悔自己的罪。否則,所領受的集體赦罪在告解聖事中是無效的。就好像信徒從未去告解過。

(譯)

墮胎罪和告解聖事

墮胎罪和告解聖事

天主教教理教導我們關於天主教徒可以被赦免墮胎的罪。

天主教教理教 #2272

正式參與墮胎的行動,構成嚴重的罪過。教會對於這違反生命的罪行,按法典施予絕罰。「犯罪成立後」,按法典所規定的條件,「凡設法墮胎而既遂者,應受自科絕罰」。教會並非有意減縮慈悲的空間,而是要表示此罪行的嚴重性,以及對無辜被殺害者、他的父母和整個社會,所造成的無可彌補的傷害。

天主教教理教 #1463

某些特別嚴重的罪過會處以絕罰 ;這是教會給予最嚴厲的處罰,即罪人不得領受聖事,及執行某些教會行動。並且,按照教會法律,只有教宗、地方主教或獲得他們授權的司鐸,才能給予赦免。此外,為有死亡危險者,任何一位司鐸,即使被解除了聽告解權,都能赦免垂危者的任何罪過及絕罰。

簡言之,任何墮胎者,參與墮胎者,或支持墮胎者,他或她,由於上述行為,自動從教會絕罰

(參閱天主教教理 #2273

因此,這個人不能再接受任何天主教教的聖事,聖體聖事,婚配聖事或告解聖事。要取消(結束)絕罰,犯罪者必須請求當地的主教,告知主教,他/她因墮胎罪而 “自科絕罰” ,并要求主教解除(結束)絕罰,並赦免墮胎的罪。主教可以授權神父代表他專門處理這類絕罰。(參閱天主教教理 #1463 )與天主教徒的普遍想法相反,這并不意味所有的神父可以赦免懺悔者的懲罰。只有由主教指定的神父才可以這樣做。

這是否意味着,如果一個女人做了流產,向沒有具體被地方主教指定的神父告解她被絕罰的罪,她的罪是不會赦免嗎?

是的!有許多情況,神父不知道流產導致自科絕罰。因此,雖然他們可能有赦罪的權柄,他們沒有權力將解除絕罰。因此,當一個人被絕罰后,那個人不能接受任何有效的聖事,包括告解聖事。(例外:在死亡危險時任何神父,即使被剝奪聽懺悔的權力,任何神父都可以赦免一切的罪與絕罰。)

在這種情況下,最有可能的是,非常多的婦女從來沒有被赦免流產的罪,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被當地的主教或由地方主教任命的神父赦免她們流產的罪。

最有可能的是,不到25%的天主教徒墮胎、參與墮胎或支持墮胎,事實上他們的罪沒有得到寬恕,因為他們沒有遵守教會關於這件事的政策。

這同樣適用於支持墮胎的天主教政治家嗎?

! 他們被自科絕罰,不能享受任何教會的聖事。被逐出教會后要領受任何的教會的聖事,這些政客通過支持墮胎絕少尊重生命,繼續侮辱主耶穌,招致天主對他們的憤怒。

(譯)

在告解聖事中可以拒絕當局的赦免

在告解聖事中可以拒絕當局的赦免

聽說有這樣的情況,如果一個人犯了罪可以在告解聖事中拒絕當局的赦免。是這樣嗎?

有些情況下,如果一個人犯了罪可以在告解聖事中拒絕當局的赦免。請允許解釋。

作為一般規則,一個人犯了罪,不需要在告解聖事中接受當局赦免的條件。

但在一種情況下,一個人犯了罪,另一人被誣陷,那個人為特定的罪服刑,那麽犯罪人出於道德良心的責任,去當局承認他的罪,無罪的人可以從監獄獲釋。

天主教會教導我們,告解聖事真心悔過的一個條件是,懺悔是不打算或不做其實是另一種嚴重犯罪的過程。使一個無辜的人、沒有犯罪的他/她被關在監獄,而犯罪者保持沉默是嚴重的罪,對此絕對不能被赦免。

(譯)

天主教主教會議

天主教主教會議

天主教主教會議是什么?它的目的是什么?

首先,每個有天主教傳教的國家都有 “天主教主教會議”,在國家一級,它代表特定國家的天主教信徒行使某些牧區職能。其目的是為了促進教會更好提供人們,特別是通過使徒的形式和程序,恰當地適應時間和地點的情況。這一目的來自天主教的普遍規律,適用於所有天主教主教會議。

天主教主教會議的成員由本國主教組成。在其服務的對象是神父,教會的兄弟姐妹們,執事和平信徒。

(譯)

神父

神父

如果沒有神品聖事,我們會領不到主。

誰將祂放在聖體龕內?神父。

誰在你生命開始的時候歡迎你的靈魂?神父。

誰在你的生活中給你力量,滋養你的靈魂?神父。

誰最后一次在耶穌基督的聖血中沐浴你的靈魂,准備出現在天主面前?神父,總是神父。

如果這個靈魂發生死亡(犯罪的結果),誰會扶他起萊?誰會恢復他鎮靜與和平?又是神父。

……

天主以后,神父是一切!…… 只有在天堂才能真正了解神父是什麽。

——聖維也納

避孕套

避孕套

天主教關於使用避孕套的教導是什么?

天主教會一直譴責在神聖的婚姻內外使用避孕套。

對於年輕人,教會建議基於自我控制、自尊和節制的性教育。保持貞操是最重要的。一個人的性器官是天主在神聖婚姻中給個人生育目的的禮物。一個人對他/她的性器官所做的是他/她對天主的回報。

使用避孕套從來沒有達到100%的效果。事實上,使用它們導致無休止的懷孕,一些導致墮胎。結果,那些墮胎導致犯此罪者被教會驅逐出教,作為謀殺未出生者的處罰。

政客們和學校行政許可在其管轄下的學校發放避孕套是他們不道德 反映。這些人沒有愛情、婚姻和家庭的價值觀。通過分發避孕套,他們鼓勵我們年輕人的濫交行為,授權他們享受性快感而不負責任。這是非基督教的方式。在末日審判,這些政治家和學校管理人員應對他們的行政決定所犯的所有罪行負責。

在婚姻中也禁止使用避孕套,因為這違反了神聖意旨。天主吩咐我們祖先繁殖和生育多如天上的繁星。天主沒有命令計划生育,使用避孕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避孕措施)作為控制每個家庭生育數量的方法。孩子的出生是天主賜給父母的禮物。在婚姻中使用避孕套是一種阻止天主賦予父母新的靈魂的行為。一個人或贊同天主或對抗天主。不可能兩者都是!

(譯)

“私慾偏情” 的意思

私慾偏情” 的意思

根據天主教的教導,由於原罪,人性尚未完全敗壞(相對路德和加爾文的說法);相反,“原罪都沒有本罪的特性。它在於缺乏原始的聖德和義德,然而人的本性並未完全敗壞:它只是在自己本性的力量上受到損害,要受無知、痛苦和死亡權力的困擾,而且傾向於罪惡。”(天主教教理 #405;參考 #418這種對邪惡的傾向稱為「私慾偏情」。“洗禮授予人洗淨一切罪過的恩寵。但受過洗禮的人應該對肉身的貪慾及錯亂的慾望繼續戰鬥。天主教教理 #2520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