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公義
所有的法律在道德上都是正確的嗎?
不!不是。雖然天主的法律在道德上是正確的,但民事法律往往與天主的法律相矛盾。例如,民事法律允許墮胎,這就是謀殺,與你不殺人的誡命相矛盾。執法政策命令警察開槍殺人,而不是解除他們的武裝,這在道德上是錯誤的。沒有人有權力成為法官和劊子手。
有許多法律是不義的。雖然說起來很悲哀,但其中許多法律是由天主教政治家制定和/或批准的,他們選擇執行群眾的願望,而不是執行他們受天主指引的良心。這樣的政治家將有很多事情要做。
(譯)
法律和公義
所有的法律在道德上都是正確的嗎?
不!不是。雖然天主的法律在道德上是正確的,但民事法律往往與天主的法律相矛盾。例如,民事法律允許墮胎,這就是謀殺,與你不殺人的誡命相矛盾。執法政策命令警察開槍殺人,而不是解除他們的武裝,這在道德上是錯誤的。沒有人有權力成為法官和劊子手。
有許多法律是不義的。雖然說起來很悲哀,但其中許多法律是由天主教政治家制定和/或批准的,他們選擇執行群眾的願望,而不是執行他們受天主指引的良心。這樣的政治家將有很多事情要做。
(譯)
LAVABO毛巾
在教會中使用拉瓦博毛巾的目的是什么?
拉瓦博毛巾源於拉丁文的 “I Will Wash”,用於在祝聖前擦干神父的手。這種亞麻布有不同的尺寸,通常在10×14英寸左右。它上面通常有一個刺繡的十字架,有白色的,也有紅色的。
有些商家出售成套的祭壇用品,其中包括淨化器、帶內芯的聖杯墊和拉瓦博毛巾。
(譯)
拉丁文聖經的起源
什么是拉丁文Vulgate版聖經?
拉丁文Vulgate版”是聖熱羅尼默在公元四世紀末完成的《聖經》拉丁文譯本,這個譯本是最常用的,在過去几個世紀里,它被宣布為羅馬天主教會的官方拉丁文譯本。
Vulgate值得注意的是,它是由希伯來語經文翻譯成拉丁語的,是由希伯來語原文翻譯的。其他聖經是由希伯來語翻譯成希臘語,然后再翻譯成拉丁語。
由於這些翻譯的准確性,特別是對於那些不熟悉外語的人來說,在上個世紀,他們使用Vulgate寫作為他們翻譯成現代語言的來源。
如今,現代的翻譯是直接從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原文而不是Vulgate寫的。這就是几個世紀以來事情的變化。
(譯)
拉丁語
為什么天主教會使用拉丁語作為其官方語言?
拉丁語成為天主教會的官方語言,是因為當教會在羅馬帝國時代成立時,整個帝國使用的語言是拉丁語。
在18和19世紀,拉丁語仍然是受教育階層的語言。此外,由於几個世紀以來都有一種官方語言,這使得全世界的主教們能夠相互交流,盡管他們的語言不同。拉丁語使教會保持團結。
(譯)
在罗马的圣若望拉特朗大教堂
为什么天主教会要庆祝罗马的圣若望拉特朗大教堂的落成?
作为罗马的主教,教宗在该城市的教堂就是圣若望拉特兰大教堂。教宗的教堂不是许多人认为的圣伯多禄大教堂。
圣若望拉特兰大教堂的财产是在313年由君士坦丁交给教会的。从那时起的许多年里,直到1309年,它一直是罗马教宗的家。
(譯)
耶穌的臨終七言
“父啊!寬赦他們罷!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 ” (路加福音23:34)
“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裏。 ” (路加福音23:43)
“女人,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 (若望福音19:26-27)
“Eli, Eli, leme sabachthani? [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 ] (瑪竇福音27:46:參考聖詠22:1)。
“我渴。” (若望福音19:28)
“完成了。 ” (若望福音19:30)
“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托在你手中。 ” (路加福音23:46: 參考聖詠30:6)
(譯)
萬民四末
人生的最後歸宿,亦即:
1. 死亡。
2. 審判。
3. 天堂,和
4. 地獄。
(譯)
幼童傅油禮儀
最近,我教區內一個良好的天主教家庭的五歲兒子因車禍而死亡。在醫院時,父母要求神父為他們的兒子舉行傅油禮儀。神父拒絕這樣做,說這孩子不需要,因為他是 “無辜的”。這是一個新的做法,即兒童不需要傅油禮儀嗎?
為了理解神父為什么拒絕為孩子塗油,有必要了解天主教會的一些教義,這些教義見於《天主教教理》。
病人傅油禮儀 是為了使人脫離罪惡。
“〈病人傅油禮儀〉宗座憲令於 1972 年 11 月 30 日頒布,按梵蒂岡 第二屆大公會議的規定,羅馬禮從此以後遵守以下禮規: 病人傅油聖事是給那些病重的人施行的,施行者在病人的前額和雙手上, 傅抹祝福過的油(橄欖油或其他植物油),同時以下列經文祈禱一次:「藉此 神聖傅油,願無限仁慈的主,以聖神的恩寵助佑你,祂既赦免你的罪過, 願祂拯救你,使你重新振作起來」。”[天主教教理第1513條 ] 。
傅油禮儀包括懺悔聖事。
“如所有聖事一樣,病人傅油是團體的禮儀慶典,可在家裡、醫院或 聖堂舉行,可單獨為一位、或同時為一群病弱人士施行。病人傅油 聖事很適宜在感恩祭──主逾越的紀──當中舉行。在某些情況 下,如果合適,舉行這聖事慶典前,可先舉行懺悔聖事,而在傅油禮後領受感恩(聖體)聖事。由於此聖事是基督逾越的聖事,它常應是塵世旅途中最後領受的聖事,即是「越過」此世到達永生之路途上 的「行糧」(臨終聖體)。 “[天主教教理第1517條] 。
要接受傅油禮儀,當事人必須達到理智的年齡。
“已能運用理智的信徒,因病或年老而開始有生命危 險時,即可領病人傅油。 “[《天主教法典》第1004條第1款] 。
什么是理性的年齡?
“未成年而未滿七歲者,為嬰兒,視為無行為能力之人;年滿七歲者,推定為有辦別能力之人。”。[天主教法典第97條 §2] 。
由於上述原因,有人說,8歲的孩子已經達到了理性的年齡。
天主教徒知道,非常年幼的兒童在精神上無法理解對與錯。隨着年齡的增長,他們可以理解自己行為的意義,然后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樣就很清楚,一個尚未達到理性年齡的孩子,他/她不能犯罪,因為他/她不能在善與惡之間做出選擇。他/她在智力上無法做出這種有意識的道德決定。
因此,對未達理智年齡的兒童實施傅油禮儀是沒有意義的。
(譯)
終傅聖事
為什么我們不再聽到終傅聖事了呢?它似乎已被新的病者聖事所取代。這是否意味我們不再能得到終傅聖事?
終傅聖事和 “病人的聖事”都是一樣的。只是名稱不同而已。
在梵蒂岡二世之前,病人的聖事被稱為 “終傅聖事”。由於它的名字,人們認為它是臨終的聖事。當有人瀕臨死亡時,神父會在最后一刻被召喚來主持聖事。如果照顧病人的人等待的時間太長,病人有時就會在沒有接受病者聖事,包括聽取懺悔的情況下死於彌天大罪。
現在,終傅聖事被宣傳為病人的聖事,它鼓勵任何身患重病的人向神父求助,以接受聖事。這與《聖經》中的話語是一致的,《聖經》中說:”你們中間有患病的嗎?他該請教會的長老們來;他們該為他祈禱,因主的名給他傅油。”[雅各伯書5:14]
因此,如果你或你認識的人病得很重,就請神父來主持病人的聖事。你或那個人不一定要在那個確切的時刻死去。施行病者聖事是為了獲得天主的醫治之恩。如果你病得很重,天主可能會在身體上治愈你。如果祂不醫治你的身體,至少祂將通過作為病人聖事一部分的懺悔聖事在精神上醫治你。
要感謝天主,你不必再等到臨終才接受這一寶貴的聖事。
(譯)
病人的聖事
當阿爾茨海默病(AD)患者失去記憶時,天主教會如何為他們舉行最后的儀式(病者聖事)。
首先,對於那些不屬於阿爾茨海默氏病的家庭,我想就此事作一簡要介紹。阿爾茨海默氏病(AD)是最常見的痴呆症形式。痴呆症(來自拉丁文的 “瘋狂 “和 “心靈”)是一種智力能力的退化,如記憶力、注意力和判斷力,這種退化是由大腦的器質性疾病或紊亂造成的。有時,它還伴隨着情緒紊亂和人格改變。
當患者達到完全喪失記憶的階段時,他/她就不能再參加懺悔聖事了。
對阿爾茨海默氏症患者的正確牧養決定了當他們仍能接受懺悔聖事時,除了繼續參加主日彌撒和定期接領聖體外,還應鼓勵他們這樣做。
一旦病人被限制在床上,或變得語無倫次或無法溝通,除非病人要求,否則不應將聖體帶給他/她。除非病人要求,也不需要懺悔。
臨近結束時,應與神父聯系,以便他能來給病人做赦免。
請在病人還活着的時候,打電話給神父進行最后的儀式。不要等到最后一刻,這樣就太晚了。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