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貞瑪利亞

童貞瑪利亞

有些新教不接受天主教的教導,即聖母瑪利亞在耶穌降生之前和/或之后是童貞。天主教在這方面的教導是什么?

有關經文摘自《新約聖經》,內容如下:

“看,一位貞女,將懷孕生子,人將稱他的名字為厄瑪奴耳,意思是:天主與我們同在。 [瑪1:23﹞

上述內容重復了依撒意亞書7:14中的預言:

“因此,吾主要親自給你們一個徵兆:看,有位貞女要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厄瑪奴耳。

那些攻擊聖母瑪利亞童貞的人,他們的依據是希伯來文的 “almah”,在英文中被翻譯為 “年輕的女人”。

他們不知道舊約的希臘文譯本是在基督誕生前几個世紀翻譯的。在該譯本中,猶太學者將希伯來文的 “almah “翻譯成希臘文的 “parthenos”,其意思顯然是 “處女”。

因此,很明顯 “almah = parthenos = vir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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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母升天

聖母升天

1950年11月1日,教宗庇護十二世以 “Munificentissimus Deus “(聖母升天)為教宗公告,宣布聖母升天為天主教信德道理。

同樣,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在《普世教會教義》中也教導說:”無玷的聖母沒有任何原罪的污點,當她的塵世生活結束時,她的身體和靈魂被接升入天國的榮光中,并被天主尊為萬物的母后”。

因此,可以說聖母升天是指她在塵世生活結束后被接升天國。

更多詳情可參閱天主教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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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道者

殉道者

殉道者這個詞是什么意思?

“殉道者名錄 “是某些城市或國家的殉道者名單。殉道者名錄 “是根據禮儀日曆中殉道者的節日排列的殉道者目錄。

殉道者名錄起源於中世紀早期。它們是教會曆史的重要來源。在一些宗教團體中,殉道書每天都在食堂中閱讀。羅馬殉教記是一份受教會尊崇的聖人目錄,大約成書於十六世紀中葉,經常被修訂和重新編輯。

目前,聖人目錄共列出了約六千名天主教會尊崇的聖人和受祝福者,并作了簡短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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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聖職人員的的不利之處

已婚聖職人員的的不利之處

我聽說,成為已婚牧師并不能解決未婚牧師的問題。這句話是什么意思?

有一些人認為,如果允許神父結婚,就會有更多的神父。他們沒有意識到,神職是天主的呼召。結婚并不意味天主會召喚更多的人擔任聖職。

有一些人認為,已婚神父會更能理解已婚夫婦的問題。這就像說一個未婚的醫生不了解女人的需要,或者一個未婚的老師沒有資格教性教育。我們都知道,這是不正確的。

一位前英國聖公會牧師現在被任命為天主教神父,他對已婚牧師的問題作了如下陳述:

“記住已婚男人并不完美。已婚神職人員往往是工作狂。許多已婚神職人員是不成熟的。一些已婚神職人員有性問題,就像獨身的男人一樣。已婚神職人員有酗酒問題。已婚神職人員與色情和同性吸引作斗爭,并虐待兒童。當神職人員的婚姻破裂時,通常是災難性的和丑聞性的,傷害和痛苦在整個教會中激蕩。我并不是要給已婚神職人員描繪一幅可怕的畫面—只是提醒人們,這一切并不像他們想象的那樣幸福和美好。

他繼續問,如果天主教徒想要一個已婚的神職人員,他們是否願意為他們付錢?一個已婚神父不可能靠目前大多數教區提供的工資養活一個4人或12人的家庭。因此,他們的妻子不得不從事第二份工作或經營生意。

的確,未婚的神職存在着問題。已婚聖職的問題即使不大,也是一樣大。要決定另一個人應該如何生活是很容易的。但在這個人過了那種生活之前,他/她沒有資格決定什么是最好的生活方式,無論是單身還是已婚。

單身神父將他的生命百分之百地獻給天主。已婚神父對他的家庭有義務,天主在他的生活中往往排在第二位。天主更喜歡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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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天主教會和已婚司鐸

羅馬天主教會和已婚司鐸

天主教會對已婚司鐸的立場是什么?

這個問題最好的回答是轉載2008年7月26日放在密爾沃基大主教Timothy M. Dolan閣下面前的關於已婚神職人員成為司鐸的問答。

以下是蒂莫西-M-多蘭大主教發給神父和執事的問答,解釋了已婚神職人員如何成為神父。

蒂莫西-M-多蘭大主教在給神父和執事的信中談到邁克爾-謝普神父。

我們一直被教導說,已婚男子不能被任命為天主教神父。在密爾沃基總教區,我們怎么可能有一位已婚的天主教神父?

獨身主義是羅馬天主教會的一項紀律,在西方普遍實行。雖然它受到高度重視,但教宗保羅六世指出,獨身主義 “當然不是神職本身的性質所要求的。這一點從早期教會的做法和東方禮儀教會的傳統中可以看出”。

關於獨身的實際原因已經說了很多,比如讓教區神父有更多的時間奉獻給天主的孩子們,等等。然而,當所有的事情都完成后,我們必須將其理解為天國存在的一個有力標志。它不是神職的必要條件,但它是基督在世界的統治的一個根本性見證。
在西方,教會最終將獨身主義的做法作為一項普遍的紀律。然而,東方卻從未這樣做。即使在今天,東方儀式的神父在他們的故鄉也可以在受封之前結婚。這種曆史情況為西方在某些情況下出現已婚神職人員的可能性打開了大門–最值得注意的是那些終生傳統允許已婚神職人員的人。這包括某些新教的傳統。

天主教會是什么時候開始這種在其他教會的已婚神職人員成為天主教徒后,再為他們祝聖的做法的?

教宗保祿六世在1967年的通諭「神父的獨身性」中,要求研究從天主教堂分離出來的教堂或其他基督教團體的已婚牧師的情況,並研究是否可以接納那些希望得到完全共融的人加入天主教的神職,繼續執行職務。

教宗庇護十二世已經特別允許一些已婚的路德教神職人員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不久被授予天主教神職。

在1980年的一份聲明中,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允許想成為天主教神父的已婚聖公會神職人員有例外。從那時起,梵蒂岡官員也考慮了其他基督教教派成員的請求。
這是否意味天主教會將開始定期祝聖已婚男子?

已婚男子的祝聖仍屬例外,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即在另一教會或基督教教派中已被呼召為牧師,后來在天主教會中得到完全的共融,才會給予祝聖。

這種已婚司鐸的做法在美國是否很普遍?

在美國大約有100名現職神父是已婚的。他們無一例外都是從其他教會來到天主教的。他們以前在聖公會、路德會、長老會或衛理公會擔任按立牧師。在某一時刻,他們感受到與天主教會共融的召喚,并進入了一個過渡過程。他們和他們的家人進入了與教會的完全共融,前新教牧師向羅馬請願,要求被任命為天主教神父。他們現在在全國各地積極從事神父的工作。

這種做法在過去28年里是否有所發展?
是的。最初這種做法只適用於曾經是聖公會/英國聖公會神職人員的人。它還涉及到整個教區與他們的牧師一起進入完全共融的情況。他們甚至被允許使用從他們的聖公會根基中借來的適應性禮儀做法。多年來,其他新教教派的牧師們的請願也得到了考慮和許可。

如果他們在自己的教派中已經是牧師,為什么天主教會還要給他們祝聖?

天主教會不承認在其他教會的祝聖是有效的。

如果這些人是在另一教派中受訓成為牧師,我們如何能保證他們所教導和傳講的是真正的天主教?

在這些規定下尋求祝聖的人,要在第一年的某個時候接受神學評估。他們在七個方面的知識是由一個專家小組評估的。測試的領域包括崇拜神學、教會法、教會曆史、教義神學、禮儀和聖事神學、道德神學和聖經。

在此評估的基礎上,將根據具體情況指定一個規定的學習計划。在完成教學大綱后,候選人需要通過上述七個科目中的一個筆試和一個口試。

是否由教區主教作出最終決定,接納該男子為聖職者?

教區主教必須向梵蒂岡的信理部提交該案。提交至少13份所需文件的檔案,包括申請免除阻礙聖職的婚姻障礙。實際的豁免只能由教宗批准。

這是否意味天主教會現在將允許神父結婚,或者離開神父崗位結婚的神父將能夠返回?

不,有曆史證據和當代實踐表明,已婚男子已經被祝聖。然而,教會中沒有允許某人在祝聖后結婚的傳統。事實上,如果有一位已婚的司鐸成為單身,他是不被允許再婚的。另外,按照長期的傳統,已婚神父沒有資格被祝聖為主教。

(譯)

白色的婚禮

白色的婚禮

什么是 “白色婚禮”?

白色婚禮的傳統通常歸功於維多利亞女王在1840年與阿爾伯特王子的婚禮上選擇穿白色婚紗。

維多利亞之前的皇家新娘通常不穿白色,而是選擇 “用白色和銀線刺繡的厚重錦緞禮服”,而紅色是西歐更普遍的一種特別流行的顏色。

從那時起,在婚禮上穿白色的衣服成為一種傳統。

在這一時期,出現了一個神話,即白色禮服代表處女。這是個虛搆的故事。有些人甚至認為,如果你有一個非婚生子女,你必須在婚禮上穿白色短裙。這些都是神話。

白色作為一種禮儀顏色。白色與慶典的喜悅有關。你會穿着黑色的衣服去參加婚禮嗎?不會的! 黑色通常是在葬禮上穿的。

雖然白色是結婚時的首選,但你可以自由地穿任何你喜歡的顏色。有些人喜歡淺色,如淺粉色、淺藍色、淺綠色,等等。這是你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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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天主教會中的婚姻

懷孕期間天主教會中的婚姻

我妹妹懷孕了。她想知道她是否還能在天主教堂里結婚?她和她的男朋友以前從未結過婚。

天主教會沒有任何規定阻止某人在懷孕期間在教會里結婚。

同時,這樣的婚姻可能因為一個人的懷孕而被視為 “義務婚姻”。由於這個原因,神父可以決定推遲結婚,直到確定這對夫婦有結婚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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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配聖事的措辭

婚配聖事的措辭

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天主教會在婚配聖事期間使用的詞語是什么?第二,如果雙方都同意的話,是否可以增加一些話語,包括新娘發誓要服從的內容?

在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時,天主教會在婚配聖事中使用的詞是:

“我,(名字),接受你,(名字),成為我的(丈夫/妻子)。我承諾無論順境還是逆境,無論疾病還是健康,都會對你忠貞不渝。我將終生愛你,尊敬你”。

“我,(名字),接受你,(名字),為我合法的(丈夫/妻子),從今天起,無論好壞,無論貧富,無論疾病還是健康,都要擁有和持有,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

在婚配聖事中,天主教夫婦互相授予對方一項聖事。這個聖事和其他聖事一樣,使用的是教會認可的文字,以確保其有效性。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通過刪除或增加部分文字來編輯這些文字。這將被認為是一種禮儀上的濫用。

回答你的第二個問題,在婚姻聖事中,不能包括新娘發誓服從丈夫的內容,即使雙方都同意。這不是天主教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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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有效性

婚姻的有效性

我被告知,天主教會承認新教徒的婚姻是有效的。因此,如果一個新教徒離婚后想在以后的日子里在天主教會結婚,就需要宣布無效。這是真的嗎?

兩個受洗的非天主教徒之間的婚姻,即使在政府面前,也被認為是有效的。因此,如果有一天雙方分居,其中一方希望在天主教會中與天主教徒結婚,就必須申請宣布婚姻無效。

由於天主教會承認兩個受洗的非天主教徒之間的婚姻是有效的,它也承認兩個未受洗的人之間的婚姻是有效的,即使他們不承認基督教信仰。

(譯)

天主教教會的法庭

天主教教會的法庭

天主教會的法庭的目的是什么?

天主教會的法庭是教會的官方教會法庭。在每個教區,它是由主教設立的,以協助他履行其作為當地基督教團體牧者的責任,而這些團體是被委託給他的(1983年法典第369、1419章)。作為主教的司法機構,教區法庭配合他的事工,即「人靈之得救,在教會中常應視為最高無上之法律。 」(教會法典第1752條)。

“教區乃天主子民之一部份,託付給主教在司鐸們協助之下所牧養;他們依附自己的牧人,借著福音及聖體在聖神內結合,組成地區教會; 因此至一、至聖、至公,傳自宗徒的基督教會,的確在地區教會內臨在而運作。”[教會法典第369條]

“在每一教區內,主教在第一審級有權審理一切未被法律明言保留之案件;並得依照下列條款之規定,本人或委任他人行使其審判權。 ” [《教會法典第1419條第1款] 。

“如所論的權利或財物,係屬由主教所代表之法人,則由上訴法院於第一審審判之。 ” [《教會法典第1419條第2款 ﹞
“於調動案件准用 1747 條之規定,但應持守公允,並切 記,人靈之得救,在教會中常應視為最高無上之法律。 ”[教會法典第1752條]

為了實現 “靈魂的救贖”,天主教會的法庭根據需要審查每個個案,并實施必要的步驟,使信徒在教會團體中充分參與聖事而獲得和解。
法庭是一個受天主教會法律約束的法庭。在當地主教的授權下,法庭主持正義,維護權利,并協助對教區人民的牧靈關懷。它由司法牧師監督,并由主教任命的其他合格人員,特別是教規律師組成。它根據教會法律進行教會審判。該法庭的一個主要職能是調查婚姻的有效性或無效性。只要天主教徒或非天主教徒以前結過婚,就必須進行調查,以確定他們是否可以在天主教會中締結新的婚姻。因此,它通過查明是否有可能宣布婚姻無效或解體來幫助人們。法庭使用教會法典中規定的行政和司法程序來確定婚姻的無效性或解除婚姻關系。用教宗庇護十一世的話說,它尋求 “關心婚姻的尊嚴;為人的利益而努力”。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