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我是世界之光’是什么意思?

耶穌說’我是世界之光’是什么意思?(若望福音8: 12)

“我是世界的光”(若望福音8:12)是耶穌七個 “我是”宣言中的第二個,只記錄在若望福音中,指出了祂獨特的神聖身份和目的。在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時,耶穌是在宣稱,祂是屬靈光的唯一來源。人類沒有其他屬靈真理的來源。

世界上有兩種類型的光。我們可以感知其中一種,或者兩種,或者兩種都不感知! 當我們出生在這個世界上的時候,我們感知到了物理的光,通過它我們了解到了造物主在我們看到的事物上的手藝。然而,雖然那光是好的,但還有另一種光,一種如此重要的光,以至於天主的聖子不得不來,以便向人們宣告和傳授它。若望福音8章12節記載:”耶穌又向眾人講說:「我是世界的光;跟隨我的,決不在黑暗中行走必有生命的光。」” 主在這節經文中所用的比喻,說的是祂真理的光,祂聖言的光,永生的光。那些覺察到真光的人,永遠不會在屬靈的黑暗中行走。

我們把蠟燭帶進房間,以驅散黑暗。同樣,耶穌基督的光也必須被帶入罪的黑暗中,而罪的黑暗吞噬了那些不跟隨祂的人的心靈和生命。這就是擁有這光背后的條件——我們要跟隨祂。如果我們不跟隨祂,我們就不會有這光、這真理、這永生。

肉體的光是肉體生命的必要條件。如果不再有陽光,地球的變化肯定會非常快。一片滿是樹木的森林,高處有很厚的樹冠葉子,地面上除了苔蘚或地衣,几乎沒有什么植物生命,因為它們几乎不需要陽光。植物永遠不會遠離光線——它們被稱為正向光性,被光線所吸引。同樣,屬靈的光也是屬靈生命所必需的,這可以很好地檢驗我們在基督內的地位。信徒總是傾向於屬靈的事情,他總是傾向於團契、祈禱、天主的聖言等等。不信的人總是反其道而行之(若望福音1:5;3:19-20),因為光暴露了他的邪惡,他恨光。事實上,沒有人能夠進入耶穌基督真正的屬靈之光,除非他得到了能力(若望福音6:37)。

跟隨耶穌是若望福音8:12中兩個應許的條件。首先,祂的跟隨者永遠不會在黑暗中行走,這是指我們所享有的救恩保證。作為光明的真正跟隨者,我們永遠不會跟隨罪的道路,永遠不會生活在不斷犯罪的狀態中(若望一書1:5-7)。相反,我們悔改自己的罪,以貼近世界的光。第二個應許是,我們要反映生命之光。正如祂來時是世界的光,祂命令我們也要成為”光”。在瑪竇福音5:14-16中,我們看到信徒被描繪成世界的光。就像月亮沒有自己的光,反射太陽的光一樣,信徒也要反射出基督的光,使所有人都能在我們身上看到它。光明是通過我們在信心中和通過聖神的能力所做的善行,讓別人看到的。

這里強調的是在世界上保持一個可信而明顯的見證,這個見證表明我們在所做的一切事情上都是忠心的、尊敬天主的、可信的、真誠的、懇切的、誠實的。另外,我們應該隨時准備好交代我們所擁有的盼望(伯多祿前書3:15),因為我們所擁有的福音之光不是要被遮蓋,而是要讓所有人都能看到并從中受益,使他們也能離開黑暗,進入光明。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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