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斗篷
短斗篷是一件短的披肩狀的衣服,覆蓋着肩膀,只觸及肘部,前面可以用一排小紐扣來固定;在脖子上,它有一個非常小的純粹的裝飾性的頭巾。
穿戴短斗篷的特權只屬於教宗、樞機主教、被豁免的修院院長 、和四位di fiochetti主教;只有通過一種特殊的權利,它才能被其他神職者、修院院長、大教堂的詠禮司鐸等所穿。樞機主教們在長及膝部的無袖法衣上穿短斗篷,但主教們不穿長及膝部的無袖法衣 ,后者只可以在自己的管轄范圍內穿短斗篷,在此之外,必須穿長及膝部的無袖法衣代替短斗篷 。
有特權穿短斗篷的教會成員,不得在教堂外使用,除非該神職人員以社團形式出現(作為法人團體)。
教宗的短斗篷總是紅色的,只是在復活節聖周里,他穿白色的。關於使用的材料,他的短斗篷,在冬季半年,即從聖凱瑟琳瞻禮到耶穌升天,根據當天或儀式的特點,由天鵝絨或布制成;在夏季半年,則由緞子或細羊毛材料制成。只有在冬天的半年里,才用白貂皮鑲邊。
樞機主教的短斗篷一般是紅色的;在喜樂和封齋第三個主日的顏色是粉紅色,懺悔季節和哀悼時是紫羅蘭色。根據一年中的時間,它是由絲綢或羊毛制成的。當主教等穿着時,短斗篷的顏色是紫色或黑色的;這些顯貴的材料不是真絲的,而是羊毛的。
隸屬於有獨特宗教習慣修會的樞機主教和主教,(例如,本篤會、多明我會等),短斗篷保留外衣的顏色,以保持相應修會的習慣。這也適用於有特權穿短斗篷的修院院長和改革的奧斯定會士。短斗篷不是禮儀服裝,因此,例如,它不能在施行聖事穿。有時它被追溯到聖體降福時穿的大披肩,它只是一個縮短的大披肩。短斗篷這個名字來自這個派生詞。這件衣服很可能是在中世紀后期才開始使用的。顯然是在十五世紀后半葉穿的,1477年梅洛佐·達·福利的壁畫證明了這一點:“教宗西斯篤四世把梵蒂岡圖書館的保管權交給普拉蒂納”。從一開始,短斗篷就成了教會高級要人、教宗、樞機主教和主教的獨特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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