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說方言的恩賜?

什么是說方言的恩賜?

第一次出現說方言是在五旬節,宗徒大事錄2: 1-4。宗徒們出去與眾人分享福音,用他們自己的語言對他們說話。”我們都聽見他們用我們的話,講論天主的奇事呢? “(宗2: 11)。希臘文譯為方言的字面意思是”語言”。因此,方言的恩賜就是用一個人不懂的語言說話,以便服侍會說該語言的人。在格林多前書12-14章中,保祿討論了神奇的恩賜,他說:”弟兄們!假使我來到你們那裡,只說語言,若不以啟示,或以知識,或以先知話,或以訓誨向你們講論,我為你們有什麼益處?” (格林多前書14:6)。根據宗徒保祿的說法,并與《宗徒大事錄》中描述的方言一致,說方言對用自己的語言聽天主信息的人來說是有價值的,但對其他人來說是無用的,除非經過口譯/翻譯。

一個有翻譯方言恩賜的人(格林多前書12:30),即使不懂說方言的人所說的語言,也能明白他在說什么。然后,解方言的人就會把說方言的人的信息傳達給其他所有人,這樣所有人都能理解。”為此,那說語言的應當祈求解釋之恩”(格林多前書14:13)。保祿關於沒有被解釋的方言的結論是很有力的:”可是在集會中,我寧願以我的理智說五句訓誨人的話,而不願以語言之恩說一萬句話”(格林多前書14:19)。

方言的恩賜是今天有嗎?格哥林多前書13:8提到方言的恩賜停止了,雖然它將停止與格林多前書13:10中 “圓滿”的到來聯系起來。有人指出,希臘文動詞中提到預言和知識 “停止 “的時態與方言”被停止”的時態的不同,是方言在 “圓滿的”到來之前停止的證據。這雖然有可能,但從文中并沒有明確的說明。也有人指出依撒意亞書28:11和岳厄爾書2:28-29等經文為證據,證明說方言是天主即將到來的審判的標志。格林多前書14章22節將方言描述為 “給不信的人的記號”。根據這種說法,方言的恩賜是對猶太人的警告,天主要審判以色列人拒絕耶穌基督為默西亞。因此,當天主真的審判以色列時(公元70年羅馬人毀滅耶路撒冷),方言的恩賜就不再有其預期的作用了。雖然這種觀點是可能的,但方言的主要目的得到滿足并不一定要求它停止。聖經并沒有確鑿地斷言說方言的恩賜已經停止。

同時,如果說方言的恩賜今天還在教會中活動,那么它的施行就會與聖經一致。它將是一種真實的、可理解的語言(格林多前書14:10)。它的目的是為了與另一種語言的人交流天主的聖言(宗 2:6-12)。這與天主通過宗徒保祿下達的命令是一致的:”倘若有說語言的,只可兩個人,或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講話,也要有一個人解釋;如沒有解釋的人,在集會中就該緘默,只可對自己和對天主說話”(格林多前書14:27-28)。這也符合格林多前書14:33,”因為天主不是混亂的天主,而是平安的天主。猶如在聖徒的眾教會內”。

天主絕對可以賜給一個人說方言的恩寵,使他或她能與說另一種語言的人溝通。“這一切都是這唯一而同一的聖神所行的,隨他的心願,個別分配與人”(格林多前書12:11)。試想一下,如果宣教士不用上語言學校,馬上就能用自己的語言與人交談,那么他們的工作效率會提高多少。然而,天主似乎沒有這樣做。今天,方言似乎并沒有以新約中的方式出現,盡管事實上它將是非常有用的。絕大多數自稱練習說方言恩賜的信徒,并不符合上述的經文。這些事實導致了這樣的結論:方言的恩賜已經停止了,或者至少在天主今天對教會的計划中是罕見的。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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