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的”祭壇”

教堂的”祭壇”

在天主教堂中,祭壇是舉行成聖體儀式的地方。

祭壇位於聖所的中心位置,是教堂的焦點。在羅馬彌撒儀式開始時,神父首先要親吻祭壇,然后才主持入門儀式和聖事禮儀。

教堂的奉獻儀式包括教堂的祭壇,在祭壇上舉行的彌撒是”整個儀式的主要和最古老的部分”,根據教會教父的說法。”這個祭壇應該是一個敬畏的對象:從本質上講,它是石頭,但當它接受基督的身體時,它就變得聖潔了”

傳統的祭壇是用石頭做的,上面有會幕。

傳統祭壇靠牆在教堂前部的中心位置。神父面對祭壇,背對着眾人舉行彌撒。

一張木制祭壇,形狀像一張桌子。現代祭壇可以由石頭或木材制成,可以有四條腿,或下面完全封閉。

現代祭壇坐落在教堂前部中央的一個開放區域。神父站在祭壇后面,面對信眾。

祭壇是 “主的桌子”。當你被呼召走近主的祭壇時,你被呼召來接受基督在聖體中的真實臨在。

祭壇是獻上彌撒聖祭的祭品的桌子。

祭壇是天主教崇拜的中心,在這里舉行彌撒。
(譯)

對彌撒聖祭期間使用的香過敏

對彌撒聖祭期間使用的香過敏

想知道,天主教會是否可以使用不同種類的香,讓那些對香過敏的人更容易接受?

教會及其神父都知道,有些信徒對香有嚴重的生理反應。因此,在禮儀過程中,會盡力使用最少的香,并盡可能地遠離在場的人。如果發現神父在這個問題上缺乏敏感性,應該善意地提醒他,如果他能在禮儀中少用香,會很感激。

教會努力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截至2013年,制造商試圖生產一種具有滿意香味的非過敏性香,但沒有成功。希望有一天,有人會發明一種讓所有人都滿意的香。
(譯)

ALB 長白衣

ALB 長白衣

在天主教會中,alb是用來做什么的?

長白衣是神父、執事和侍者在教堂禮拜時穿的白色衣服(袍子)。神父在舉行彌撒聖祭時穿着它。作為一件大的洗禮袍,它使穿它的人想起他們的洗禮。這件長長的白色亞麻禮儀服可能有錐形的袖子。袍子象徵純潔和清白,應該裝飾登上祭壇的神父的靈魂。雖然在西方教會中它是白色的,但在東方教會中它可以是任何顏色的。

(譯)

理智的時代

理智的時代

聽說孩子在達到理智的年齡之前不能犯罪。什么是理智的年齡?

根據教會法典,”未成年而未滿七歲者,為嬰兒,視為無行為能力之人;年滿七歲者,推定為有辦別能力之人。”[《天主教法典》第97條第2款] 。

由於上述原因,天主教會教導說,只有8歲以上的兒童才能犯罪。

(譯)

虔誠的拜聖體

虔誠的拜聖體

拜聖體,是指在聖體中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真實存在下進行朝拜和祈禱的虔誠行為。

應該注意的是,雖然 “拜聖體”和”祈禱”是互換的朮語,但它們的含義略有不同,使它們有區別。

聖體降福是莊嚴的禮儀儀式,包括朝拜聖體、開始祈禱、敬禮、上香、聖體禮儀——用聖體進行降福,最后以神聖的贊美和聖詠結束。

朝拜聖體,通常是在正式的禮儀之外進行的。

朝拜是一個人與耶穌相處的特殊時間。這是一個接近祂的時間,就像祂心愛的門徒若望接近祂的時間。這是一個感受天主的神聖之愛在自己心中存在的時間。
(譯)

在拜聖體時保持安靜

在拜聖體時保持安靜

如何處理那些在拜聖體時在教堂里聊天的人?

因為你有責任維護聖體,所以應釆取以下措施。

– 通知朝拜協調員,在朝拜時間內不尊重聖體的情況。

– 建議在朝拜時間內,在教堂內貼出告示,要求在場的人保持安靜。

– 如果問題仍然存在,應該問聊天的人是否可以把他們的談話帶到外面去,這樣就不會影響到任何人。

– 如果他們拒絕這樣做,有責任保護聖體,堅定地告訴他們:”真的必須請你們離開,因為你們無法控制自己在至聖耶穌聖體中真實臨在。”

(譯)

朝拜時吃東西

朝拜時吃東西

當敬拜聖體時,每次都要敬拜5到6個小時。在那段時間里,感到很餓。在敬拜聖體時可以吃點東西嗎,哪怕是一塊餅干,以消除飢餓感?

因為在望彌撒時不允許吃東西,所以在瞻仰聖體時也不允許吃東西。

建議是,不要每次都報名參加5到6個小時的活動。雖然這樣做令人印象深刻,但這是不合理的。建議做兩次2-3小時的朝拜,中間休息一下午餐/點心,以便在教堂外停下來吃飯。

(譯)

朝拜期間喝水的問題

朝拜期間喝水的問題

在朝拜期間,是否允許攜帶水瓶喝水?看到越來越多的人在望彌撒和朝拜時帶着水瓶去教堂。

在天主教堂里,有人在朝拜時或望彌撒時用瓶子喝水是不合適的。應該走到聖堂外去喝水。

如因病症(如藥物的副作用)而經常口干,可隨身攜帶 “潤口霜”,在需要時使用(盡量少用),以免分散正在祈禱的教友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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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的郵寄地址

教宗的郵寄地址

美國駐羅馬教廷大使館的網站建議將教宗方濟各的郵件寄到這個地址。

教宗方濟各宗座
教廷宮
00120 梵蒂岡城

“意大利”和”羅馬”不是地址的一部分,因為梵蒂岡城是一個自己的國家。

由於與前几任教宗不同,教宗方濟各住在聖瑪爾大之家,而不是教宗的公寓,所以你可以嘗試另一個地址。

教宗方濟各宗座
聖瑪爾大之家
00120 Citta del Vaticano, Vatican City

在這兩種情況下,請確保你有正確的郵資。如果你不確定你需要什么,請詢問你當地的郵局。

(譯)

成癮和罪惡

成癮和罪惡

如果一個人喝醉了或者受到毒品的影響,如果他犯了罪,他是否有罪?或者說,毒癮是否減少或取消了與罪有關的罪責。有人說:”如果他喝醉了,他不可能有犯罪的意圖。所以他是無辜的”。

犯嚴重的(致命的)罪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它們是:

– 必須是嚴重的事情。
– 必須是在完全知道這是一項彌天大罪的情況下犯下的。
– 必須是在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犯下的。完全同意的意思是”自願”實施。

在確定一個人在毒癮影響下是否犯了他的罪時,人們必須問的問題是:”這個人在喝醉或消費毒品之前的意圖是什么?”

這個人是否計划要犯下嚴重的罪行?他是否知道這種行為不僅在天主的眼中是有罪的,而且是違反國家法律的?換句話說,他是否知道自己要犯法?他是自願去犯這個罪的嗎?

有人會說,”但他當時喝醉了”。是的,他可能已經喝醉了。但許多癮君子飲酒是為了獲得犯罪的力量(感覺自己很勇敢),和/或希望在藥物影響下被抓到時不會被判有罪。

在上述情況下,所有三個條件都得到了滿足,這個人對他犯的罪是有罪的。他有自由意志,在他還能理智地說”不,我不干”的時候,他選擇了犯罪。

雖然不能否認成癮會減少選擇的自由,從而減少人的罪過,但只有當一個人在成癮的高級階段,如”非常醉”,而不是在飲酒之前決定犯下罪過/罪行時,才能使用這種說法。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