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導師(代父代母)

精神導師(代父代母)

我兒子的代父去世了。我想找一個替代者。據我所知,只有在舉行堅振聖事時才能有另一位代父。所以這并不適用。考慮到上述情況,我有什么辦法可以讓另一位代父參與我兒子的生活?

根據天主教會的教理,你沒有其他可利用的東西。唯一可以替代代父的機會是在堅振聖事上,正如你所說的那樣。

我確實收到了許多與你類似的詢問,家長們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想要更換代父代母。有些代父代母已經去世,有些改變了他們的宗教信仰,有些則搬走了,從來沒有表現出任何興趣或不實踐他們的信仰。這些父母該怎么做?

我的建議是,你任命一位 “精神導師”。這不是一個教會認可的朮語。但它可以達到你所尋求的目的,即有一個年長的知識分子,准備在一段時間內給年輕的或經驗不足的人/孩子以幫助和建議,特別是在天主教信仰問題上。這不是一個保姆或一個大哥哥,他們的目的是花時間陪孩子,做郊游等…。精神導師的唯一目的是在孩子的宗教或宗教信仰問題上幫助他,影響人類精神的事情,以達到精神成長的目的。

靈性導師的作用不是取代父母在天主教信仰中培養孩子的責任。精神導師的作用與代父代母的作用相同,是協助父母在天主教信仰中養育孩子。

精神導師與家長合作,可以在以下方面幫助孩子。

– 學習耶穌和神聖三位一體的知識。
– 背誦基本的祈禱文,飯前禱告,睡前禱告等。
– 學習聖事。
– 學習有關聖事的知識。
– 學習如何念玫瑰經。
– 學習 “拜苦路”。
– 學習教會的教理。
– 分享聖人的故事,
– 學習教會中的行為准則,
– 學習如何划十字聖號。
– 學習望彌撒。
– 學習禮儀的季節。
– 學習宗教聖職。
– 學習如何使用天主教會的教理
– 學習《聖經》的內容。
– 學習有關創造的知識。
– 學習天堂、煉獄、地獄的知識,以及
– 學習美德,等等。

“精神導師”不是 “送禮者”。他不是去給孩子買禮物,比如一輛新自行車、臥室的電視、平板電腦等。這些都是世俗的東西,不應該被鼓勵。

一個負責任的”精神導師 “會不定期地購買并送給教子的精神禮物,最好一年不超過兩次。這不能成為一種習慣,而孩子每次見到教父都會期望得到什么。

經父母事先批准的精神禮物可以包括一本天主教聖經(為年幼的孩子提供插圖兒童聖經)、一本關於聖徒故事的書、一本關於彌撒或聖事的書、一件聖衣、一枚神奇的聖牌、一本念玫瑰經的書等等。如果父母已經提供了這些精神材料,那么 “精神導師”必須避免購買任何材料。記住,這個角色是 “協助”,而不是與父母 “競爭”。

(譯)

代父代母被要求撫養代子

代父代母被要求撫養代子

我有個問題。如果我接受成為我侄女或侄子的代母,如果他們的母親在一段時間內生病,我是否需要撫養孩子?如果我的姐姐和她的丈夫去世,在這種情況下,我是否需要撫養孩子呢?我想知道我所涉及的是什么。我問的原因是我不能忍受孩子,我不想要孩子。我也不想撫養別人的孩子。如果我必須撫養孩子,那么我不想做代母。請幫助我解決這個問題。

你的問題涉及一些問題。我將分別討論這些問題。

– 國家法律。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法律,有些國家在父母突然去世后由誰來照顧孩子的問題上沒有法律。因此,你必須與當地神父聯系,了解當地的法律或國家的傳統,或者與政府的人聯系,以獲得答案。

– 遺囑:一般來說,如果你姐姐去世,她不會強迫你收養她的孩子。在她的遺囑中,她應該在與相關人員討論后,說明她將把孩子交給誰來照顧。如果她在最后的遺囑中把孩子留給你照顧,而沒有與你討論過這個問題,你有權拒絕接受這個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將被提供給其他親屬或被收養。

– 家庭傳統:在一些國家,沒有關於父母雙亡時子女監護權問題的法律,家庭傳統是由家庭中的某個人帶走孩子,并按照父母的信仰撫養他們。在一些國家,家庭依靠代母來做這件事;在其他國家,他們依靠外祖母來撫養孩子。孩子們從未被遺棄。他們將繼續與他們認識的人生活在一起,這個人是家庭成員。

– 單親家庭:如果死亡的父母是單親,大多數國家的法律或傳統是找到另一位父母,讓他/她負責撫養孩子。如果他/她拒絕照顧孩子,那么就執行上述規定。

這并不意味父親離開了孩子的生活就意味他不想和兒子/女兒有任何關系。總有一種可能性是,母親讓他的生活如此艱難,以至於他放棄了任何形式的努力來接觸他的孩子。現在母親(或反之)已經去世,父親可能會考慮獲得孩子的監護權,并撫養他/她們。

– 基督徒的行為:最后,我想談談基督徒有義務以愛的方式實踐他們的信仰,特別是當親屬之間有需要時。耶穌給我們講了 “好撒瑪利亞人的寓言”。[路加福音10:25-37]耶穌問:”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 ” 耶穌接着說:”你去,也照樣做罷! “。

在親屬成為孤兒的情況下,你認為誰是孩子們的關心和愛護的親屬?”你去,也照樣做罷! “。

– 結論:你有權利拒絕照顧你的神的孩子。選擇權在你。但請記住,天主會讓你負責。如果你認為當你對孩子沒有愛的時候,通過義務把孩子帶到你的家里,那么就不要帶孩子。他們不需要有人在成為孤兒后讓他們的生活變得悲慘。他們需要的是愛。

(譯)

一旦成為代父代母,永遠是代父代母

一旦成為代父代母,永遠是代父代母

“一旦成為代父代母,就永遠是代父代母”,這是真的嗎?

盡管對許多人來說這是一個悲哀的情況,但是是的,一旦成為代父代母,就永遠是代父代母。你不可能有一天從床上爬起來,說 “我受夠了。我要為我的孩子找另一位代父代母”。兩位代父(如果適用),一位代母和一位代父,(男女各一位)是你孩子的永久代父代母,這反映在聖洗聖事進行時的洗禮證書上。

由於這一特殊的精神功能具有永久地位,我們建議受洗兒童的父母仔細考慮他們希望誰擔任代父代母。這不是一個臨時的決定。這是一個將影響孩子們一生的決定。代父代母是你必須在孩子的精神培養方面與之合作的人。

(譯)

如何成為代父代母

如何成為代父代母

我對成為代父代母感興趣。我怎樣才能成為一名代父?

首先,要成為代父代母,你必須是一個實踐中的天主教徒,領過聖洗、初領聖體和堅振這三項進教聖事。作為代父代母,如果你沒有領過所有的啟蒙聖事,就不能指望你能指導代子。

我們鼓勵你參加教區的 “聖洗准備班”。

既然你有資格成為代父代母,你應該通知你的親戚和朋友,你可以作為候選人成為他們孩子的代父代母。如果你沒有任何親戚或朋友在不久的將來要生孩子,你可以通知你的教區神父,你可以成為代父/代母。總有一些父母無法為他們的孩子找到合格的代父代母,他們會非常樂意讓一個有愛心的人站出來,成為他們孩子的精神導師。

(譯)

有几個代父代母?

有几個代父代母?

一個人在受洗時可以有几位天主教代父代母?

根據天主教會的教理,你最多可以有兩位代父代母。其中一位必須是男性,另一位是女性。

天主教的代父代母是指 “在天主教會中接受過聖洗、堅振和聖體等聖事的天主教徒”。

至少要有一位代父代母。第二位可以是 “見證人”。同樣,一個必須是男性,另一個是女性。沒有例外。

(譯)

拒絕做代父代母

拒絕做代父代母

一個天主教徒是否有可能拒絕做代父代母的邀請?如果可以,在什么情況下會有這種行為?

雖然被選為代父代母,參與孩子的精神成長是一種榮譽,但在某些情況下,最好是拒絕這種邀請。成為孩子的代父代母并不是一場比賽,看你能資助多少個代子;這是一項義務,需要持續的承諾。最好是有為每一個孩子提供高質量的時間、精神教育和祈禱,然后在許多孩子的精神成長中失敗。

以下原因被認為是一些天主教徒拒絕成為代父代母的有效原因。

– 個人屬於一個宗教團體(使他/她不能作出這一承諾)。

– 個人認為他/她已經贊助了足夠的代子。

– 個人住得太遠,覺得自己無法履行代父代母的身體承諾。

– 個人不接受天主教會的所有教義,擔心代子會要求他/她分享其中的一些個人信仰。

– 此人年事已高,不相信自己能活得足夠長,以履行終身的承諾。

– 此人健康狀況不佳,影響日常工作。

– 該人與不支持這種參與教會的非天主教徒結婚。在這種情況下,最好是拒絕,以保持婚姻的和平。

– 該人正考慮離開天主教信仰。

其他原因可能存在。我們不可能想到隨着時間推移可能出現的所有有效理由。

(譯)

替換逝世的代父代母

替換逝世的代父代母

我兒子的代父最近去世了。我怎樣才能找到一個新的代父?

由於你沒有提到你兒子是否領過堅振聖事,我需要向你提供兩個不同的答案。

如果你的兒子還沒有領過堅振聖事,法典允許在堅振聖事上指定新的代父。

根據《天主教教理》第1311段和《教會法典》第892-893條,孩子至少需要一位代父代母,最多兩位,一男一女參加堅振聖事。屆時,可以指定一位或多位代父代母,條件是原代父代母不再是孩子生活的一部分。

教規第892條 在可能的情況下,被堅振者應有一位贊助人;贊助人應注意被堅振者的行為是基督的真實見證,並忠實地履行這項聖事所固有的義務。

教會法典第893條第1款。要履行贊助人的職能,必須滿足《教會法典》中提到的條件。

最好是選擇在洗禮中承擔同樣職能的人作為贊助人。

如果你的兒子已經領了堅振聖事,就不能代替已經去世的代父。教會法典沒有提供這方面的信息,這意味不能這樣做。在這種情況下,父母通常會選擇一位精神導師,一位具有天主教信仰知識的長者,他可以指導孩子的精神旅程。

(譯)

代父代母日

代父代母日

什么時候慶祝 “代父代母日”?

在美國,天主教徒在六月的第一個星期天慶祝 “代父代母日”。

天主教會鼓勵所有代父代母作出特別的努力,與他們的代子聯系,討論靈性問題。記住,在受洗時,代父代母承諾幫助他們的代子遵守天主教會的教理。

(譯)

受洗者的配偶被選為代父代母

受洗者的配偶被選為代父代母

我妹妹是個已婚成年人,下個月要受洗。她想讓她的丈夫成為她的代父。這是否允許?我找不到關於這個問題的任何信息。

尋求聖洗聖事者的配偶不能成為代父。

這條規定與尋求聖洗聖事者的父母不能做代父代母的規定相似。

看來這可能是那些不成文的規定之一。

(譯)

參與混合婚姻的代父代母候選人

參與混合婚姻的代父代母候選人

我的姐姐是天主教徒,她與路德教徒結婚后,被告知她沒有資格成為我孩子的代母。你能解釋一下原因嗎?

正如你所指出的,你的姐姐是參與了混合婚姻。在許多情況下,參與混合婚姻的人認為,他們的孩子長大后應該選擇自己的宗教。這樣的信念使候選人失去了在天主教會中作為潛在代父代母的資格。我懷疑你姐姐一定是接受了教區神父的面試,而神父的結論是她的上述信仰使她失去了做代母的資格。

那些希望成為代父代母的人,他們必須宣揚和捍衛天主教信仰,這就是他們接受堅振聖事時從主教那里得到的委托。

我建議你找一個在天主教會有良好聲譽的候選人。這意味他要毫無例外地相信天主教會的所有教理,他要實踐信仰,他要成為你孩子的良好精神導師。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