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母月生活 五月七日

聖母月生活 五月七日

“且看,你的親戚依撒伯爾,她雖在老年,卻懷了男胎,本月已六個月了,她原是素稱不生育的,因為在天主前沒有不能的事。”(路加福音1:36-37)

对天主来说,没有什么是特别的,也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祂总是做他所承诺的,就像祂对撒辣所做的那样,她太老了,不能给亚巴郎生儿子: “為上主豈有難事?明年這時,我必要回到你這裏,那時撒辣必有一個兒子。”(创世纪18:14)。祂在祂的儿子身上彰显了自己,祂的儿子被捧在天父的心上,为祂和我们带来快乐。

耶稣出生在白冷,在纳匝肋长大,与若瑟一起用手工作。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可见和不可见的解释者,是天父的注释者,在三位一体的合一中,爱的聖神从天父那里涌出。三位一体的核心是礼物和关系的奥秘,它给一个不孕不育的女人带来了丰富的生命,就像圣母玛利亚。因为在天主面前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祈祷

玛利亚啊,妳的顺从为天主打开了大门。祂通过祂的聖神进入,以谦卑和神秘的方式在你身上孕育祂的儿子。请帮助我们相信天主的这一创造性的行动,祂在耶稣的处女诞生和从死里复活中都得到了体现。

聖母月生活 5月6日

聖母月生活 5月6日

天使对她说:”聖神要臨於你,至高者的能力要庇廕你,因此,那要誕生的聖者,將稱為天主的兒子。”(路加福音1:35)

巴勒斯坦的土地上有一朵无暇的花,她是天父的喜悦。她向圣神的伟大气息敞开自己,然后将她的香气喷向世界,使地球成为她灵魂的乐园。玛利亚是美丽的,因为她爱。她只活在天主里面,天主就是爱。

圣神,”大地還是混沌空虛,深淵上還是一團黑暗,天主的神在水面上運行。”(创世纪1:2),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将玛利亚吸引到祂的阴影之下,有点像旧约中的云揭示了神的存在。这是她的第一个圣神降临节。圣神用祂的能力覆盖她,使她的身体成为她儿子的一个华丽的内部花园。至高者的这种力量,将 “生命的气息”(创世纪2:7)吹入第一个人的鼻孔,在玛利亚的胎里形成了祂的儿子,祂是新创造的源泉。在玛利亚的肉体中,人类为道提供了一个完美的居所。历史现在是神圣的。

祈祷
父啊,我们感谢你将圣神赐给玛利亚,新造物的气息。祂用祂的影子覆盖她,使她能够在喜乐和圣洁中迎接你的儿子。请再一次把你应许的代言人带下来;愿祂在祂的爱中更多地改变我们。

聖母月生活 5月5日

聖母月生活 5月5日

玛利亚对天使说:”瑪利亞便向天使說:「這事怎能成就?因為我不認識男人。 “(路加福音1:34)

按照习俗,婚姻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举行合法的婚礼,过了一定的时间后,丈夫把妻子接到自己家里。这就是玛利亚告诉天使的原因: “我不認識男人”。在《圣经》中,这一表述的意思是 “我没有发生过婚姻关系”,这就是为什么她听到怀孕的消息会感到惊讶。她已经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天主,以至于保持处女之身,不知道天主的气息将笼罩她,她将成为承载圣言的新约柜。

玛利亚疑惑着,没有把握住这一切,等待着答案,试图理解。她的信仰与我们的信仰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她对天主有充分的信心。玛利亚用她的心和思想欢迎神的话语。道在她身上成了肉身的那一天到来了。这个道,通过它产生了一切,可以带来一个新的世界。

祈祷

圣母玛利亚,妳想知道天使的承诺将如何实现。妳没有质疑赋予妳的使命,但妳寻求知道如何执行天主的旨意。也请赐给我们这种反射,不要对我们看来不可能的事情退缩,而要在自己的内心深处辨别我们必须做什么。

聖母月生活 5月4日

聖母月生活 5月4日

看,你將懷孕生子,並要給他起名叫耶穌。他將是偉大的,並被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上主天主要把他祖先達味的御座賜給他。他要為王統治雅各伯家,直到永遠;他的王權沒有終結。”(路加福音1:30-33)

天使接过意撒依亚的默西亚公告,玛利亚肯定也在默想: “看,你將懷孕生子,並要給他起名叫耶穌 [吾主要親自給你們一個徵兆:看,有位貞女要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厄瑪奴耳。 ]”(意撒依亚书7:14)。这个名字被耶稣所取代,这是一个在犹太世界常见的名字,在这里表达了它的全部含义: “天主拯救”。厄瑪奴耳这个名字是由天使唤起的,当他说:”主与你同在”。耶稣,道成肉身,是天主与我们同在。

天主通过祂的爱子来统治,直到永远。因此,耶稣将是伟大的;他将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天主将把达味的王位赐给祂。几个世纪以来,天主通过法官、国王和先知引导他的人民,但现在他将在玛利亚的儿子耶稣的身上永远统治。从现在起,天主将被称为”阿爸”——字面意思是 “亲爱的爸爸”。永恒遇到了一个特殊的时间:圣诞节。

祈祷

哦,玛利亚,纳匝肋的年轻处女,在天使嘉俻额尔非凡的宣布中,你以信心欢迎他的话,因为在天主面前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耶稣在你的胎里形成。祂隐藏的生命在你身上开始。愿祂也能帮助我们用信心带着祂,直到时间的尽头。

聖母月生活 五月三日

聖母月生活 五月三日

天使对她说:”天使對她說:「瑪利亞,不要害怕,因為你在天主前獲得了寵幸。”(路加福音1:30)

天使对玛利亚的困惑做出了回应,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她已经得到了上帝的”眷顾”。我们发现诺厄也使用了同样的表述,他将成为新人类的父亲:”惟有諾厄在上主眼中蒙受恩愛。 “(创世纪6:8)。

玛利亚需要得到保证。她不希望她对天使的话的信心是一种幻觉。她是人,和我们一样;她有她的恐惧和焦虑。我们不能把她看成是她所不是的人:一个在时间之外的女神,一个远离我们日常生活的人物,一个似乎总是在陶醉中的雕像,好像她不知道我们的挣扎和义务。她独特的纯洁使她接近我们,我们需要她的支持。当我们有疑虑时,她能理解我们,因为她的怜悯来自她儿子的救赎。

祈祷

圣母玛利亚,教导我们不要惧怕主,而要在一切事情上信任他。我们是软弱的,我们并不总是坚定的,但我们知道妳总是在我们身边,妳忠实地引导我们到耶稣那里。

聖母月生活 五月二日

五月二日

天使進去向她說:「萬福!充滿恩寵者,上主與你同在!」【在女人中你是蒙祝福的。】她卻因這話驚惶不安,便思慮這樣的請安有什麼意思。(路加福音1:28-29)

天使在玛利亚的家里拜访她,而不是像匝加利亚那样在圣殿里。他在她的日常生活中见到她,不是用通常的犹太方式,即shalom,而是用希腊语的公式,即chairein,我们通常翻译为 “万岁”。这个问候语在希腊语中的意思是 “欢喜”。天使没有叫玛利亚的名字,而是给了她一个新的名字,与她最深处的存在相呼应: “充滿恩寵者”。她受到天主的眷顾,充满了天主的美和善,以至于天主在祂永恒的爱中记住了她。玛利亚是天主的良善,在她身上生活着”為頌揚他恩寵的光榮,這恩寵是他在自己的愛子內賜與我們的”(厄弗所书1:6)。

另一个译本使用了这些词:”熙雍女子,你應歡樂!以色列,你應歡呼!耶路撒冷女子,你應全心高興喜樂! …… 上主你的天主,在你中間。”(索福尼亞 3:14,17)。玛利亚感到不安、惊奇、感动。她不明白。这句问候是什么意思?她深深地思索着这位在沙漠中引导人们的神的话语,启发了先知们,做了非凡的事情,她想知道天使的问候是什么意思。这是天主和玛利亚之间多么崇高的相遇,她在这里代表了全人类。

祈祷

欢呼吧,玛利亚,你充满了恩宠;你正在欢迎圣神的气息,道成肉身,进入你的胎中。教导我们像你一样说 “是”,并相信天父,无论在欢乐还是悲伤中。

聖母月生活 五月一日

聖母月生活

五月一日

到了第六個月,天使加俾額爾奉天主差遣,往加里肋亞一座名叫納匝肋的城去,到一位童貞女那裏,她已與達味家族中的一個名叫若瑟的男子訂了婚,童貞女的名字叫瑪利亞。(路加福音1:26-27)

天使报喜的叙述就像乐谱一样,我们可以通过唱歌来背诵。前两节有七个专有名词,标志着节奏,似乎是为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天主在历史的特定时刻及时进入我们的世界: 加俾額爾、天主、加里肋亞、納匝肋、若瑟、達味、玛利亚。

宣布耶稣的诞生与洗者若翰的诞生有关。在伊丽莎白怀孕的第六个月,天使被天主派到納匝肋,一个鲜为人知的旧约小镇,给一个年轻的处女,她与達味的后裔若瑟订婚。这段文字的展开就像一段旋律。我们拥抱这个动作,使它成为我们的一部分,并从内部改变我们。

祈祷

天父,你派天使加俾額爾到納匝肋 迎接与若瑟订婚的玛利亚。她从第一天起就完美地反映了你的爱;她的 “是 “将改变历史的进程,她将成为永生者的母亲。赞美你通过加俾額爾、若瑟和玛利亚来到我们身边。

在等待教會取消婚約的時候

在等待教會取消婚約的時候

我的丈夫和我已經分居5年了。我們離婚了,他再婚了。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向天主教會申請了取消婚姻關系,這樣我就可以自由地再次結婚。目前,我正在定期與某人約會。教會對我在等待取消婚姻的過程中約會的立場是什么?

在天主教會看來,在你的婚姻被宣布無效之前,你仍然是你丈夫的妻子。因此,在你與你丈夫結婚期間,你與另一個男人約會是否合適?當與你的丈夫生活在一起時,你會覺得與另一個男人約會很舒服嗎?

在你的婚姻被宣布無效之前,天主教會希望你在一對一的社交活動中表現得像個已婚人士。
(譯)

廢止婚姻的變化

廢止婚姻的變化

我的理解是,教宗方濟各對取消婚姻的程序做了一些改變。你能就此事發表評論嗎?

2015年9月8日星期二,在聖母誕辰節上,教宗方濟各發布了兩份新的法律文件,稱為 “本體”。

往前追溯,2014年8月,教種任命了一個委員會來研究廢除婚姻的問題。當時有許多與廢除婚姻有關的擔憂。其中兩個問題是高額的費用和冗長的程序,往往需要一年以上。對梵蒂岡來說,該委員會建議的廢除婚姻程序的改革來得異常迅速。

2015年9月8日,教宗方濟各發布了兩份與撤銷婚姻有關的文件。這些變化將於2015年12月8日生效,這一天是即將到來的慈悲節聖年的開幕日,也是梵蒂岡第二屆理事會閉幕50周年。

這些文件的拉丁文名稱是 “Mitis Iudex Dominus Iesus”(”溫順的法官,主耶穌”)和 “Mitis et misericors Iesus”(”溫順和仁慈的耶穌”)。

第一份文件涉及并修改了《拉丁禮節法典》的廢除程序。

第二份文件 “Mitis et misericors Iesus “概述了對東正教會的修改,東正教會雖然與羅馬完全共融,但曆史上卻有不同的取消程序。

這兩份文件目前只有拉丁文和意大利文版本。

什么是無效婚姻?

宣告婚姻無效是教會法庭(法院)的一項法令(認定),即男女之間的結合(婚姻),即使是通過教會婚禮批准的,也不是真正的婚姻,因為它不符合傳統的有效性測試之一,如知情同意。換句話說,這段婚姻的締結是無效的。

這個安排并不贊成宣布婚姻無效,而是贊成程序的及時性,以便 “等待澄清其狀態的信徒的心不會長期被懷疑的黑暗所壓迫”。

尋求在天主教會中再婚的人往往會尋求廢除婚姻的法令。

變化的原因:

這個想法不一定是為了批准更多的無效婚姻,而只是為了加快這個在許多信徒眼中耗時過長的過程。冗長的程序使許多人不願意申請撤銷婚姻。

正如教宗方濟各所言,這些變化旨在簡化程序,是出於 “對靈魂拯救的關注”,同時保持天主教對離婚的傳統禁令。為了實現導致迅速作出決定的取消婚姻的變化,更多的權力被賦予了地方主教。
這一變化將權力從天主教會的中央指揮部(梵蒂岡)下放給世界各地的地方主教(主教)。這消除了有時冗長和多余的司法程序。它授權地方主教在 “特別明顯 “的情況下自行作出判斷。

因此,信徒們將看到,獲得無效婚姻的速度更快,更容易,更便宜。

將發生的變化:

針對拉丁禮節教會的法令有效地更新和改變了教會法典中的第1679至1691條教規。該法令附有20條新的 “程序規則”,供主教們在處理廢止案件時使用,這些規則被作為 “其他工具”提供給他們處理這些事務的工具。

教宗方濟各要求主教們在他們的教區建立某種結搆,以指導和幫助考慮離婚和/或取消婚姻的分居天主教徒。

什么是宣告婚姻無效的理由?

首先,這些變化特別提到了無效性問題,或者說,在教會眼中,婚姻是否有效的問題。宣布婚姻無效的過程 “與核實而不是發明任何理由的最終存在有關”。

有許多理由可以導致婚姻被視為無效:

– 沒有在神父和兩名證人面前正確進行的婚姻。

– 患有某種 “障礙”的婚姻,即丈夫和妻子的關系過於密切。

– 配偶之一太年輕。

– 遭受 “缺陷性同意”的婚姻。

– 當配偶一方或雙方不相信婚姻是一個牢不可破的終身承諾。

– 當同意結婚的其中一人明顯缺乏信仰。

– 當一方在結婚時有另一種未公開的關系。

– 夫妻一方有精神疾病。

– 如果女方有墮胎。

– 如果配偶一方隱瞞了之前關系中的孩子。

– 過去曾被監禁。

根據菲律賓法律,原因可以包括:

– 一方或雙方在結婚時未滿18歲。

– 任何一方患有無法治愈的性傳播疾病。

– 在一夫多妻制的情況下(不止一個配偶)。

– 身份錯誤的情況下。

廢止婚姻的費用。

在法令的其他重大變化中,教宗方濟各規定,在全世界范圍內廢除婚姻的程序是免費的。我在某處讀到,這一規則可能有一些小的豁免,例如與獲得法律文件的費用有關。

上訴。

對撤銷裁決的首次上訴將在地方一級進行,而不是向梵蒂岡提出。

來自小教區的上訴,而不是去梵蒂岡,現在將在大都會大主教管區提出,這些大主教管區通常是離有關教區最近的。

改革取消了強制性的二審,除非有一方對無效判決提出異議。

過程:

在審查婚姻無效申請的過程中,法官將由主教組成,在其牧職的力量下,主教與彼得一起是天主教在信仰和紀律上統一的最佳保證。

地方主教將被允許對 “明顯的”婚姻無效案件做出自己的判斷。地方主教被授權組建自己的法庭來處理傳來的案件。

只有主教可以成為無效婚姻案件的法官。由於一些較大教區的主教工作量很大,他可以成立一個由三名成員組成的法庭來監督無效婚姻的申請。如果成立了三人法庭,必須至少有一名神父,而另外兩人可以是非專業人士。
(譯)

對廢除婚姻程序的修改

對廢除婚姻程序的修改

我的理解是,如果某人被宣布無效婚姻,他/她可以再婚。根據馬爾谷福音10:11,聖經禁止離婚后結婚,只要配偶還活着,這怎么可能呢?

首先,應該說無效婚姻和離婚是不一樣的。宣告婚姻無效并不意味解除有效的婚姻。

宣告婚姻無效是指在結婚時,缺乏一個條件,使婚姻被認為是有效的。用天主教會的話說,由於在舉行儀式時存在一些障礙,所以沒有發生真正的婚姻。

障礙的例子有:

– 虛假陳述或欺詐(例如,隱瞞有關生育能力或願望的真相,或隱瞞有關先前的婚姻、吸毒、重罪判決、性偏好或已達到同意年齡的真相)。

– 拒絕或不能完成婚姻(不能或拒絕發生性關系)、

– 重婚,亂倫(與他人結婚,或近親結婚)、

– 脅迫(違背自己的意願被強迫或脅迫結婚,或受到嚴重的外部壓力,例如懷孕)、

– 精神上無能力(被認為無法理解婚姻的性質和期望)、

– 對婚姻的全部含義缺乏了解或理解,認為婚姻是忠貞和愛的終身承諾,優先考慮配偶和子女、

– 在心理上沒有能力履行上述的婚姻承諾、

– 非法的 “婚姻形式”(儀式沒有按照天主教教規法進行)、

– 一方/雙方受到毒品的影響,或對某種化學物質上癮、

– 被父母強迫的婚姻、

– 一個人因參與墮胎而被自動開除教籍,然后在天主教會中結婚,但教會沒有解除開除教籍的處罰。

更多信息見《天主教教理》第1625-1632條。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