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天主教徒要向神父懺悔他們的罪行?

為什么天主教徒要向神父懺悔他們的罪行而不是直接向天主懺悔?

好吧,快速的答案是因為天主希望我們這樣做。在雅各伯書5:16中,天主通過聖經命令我們“所以你們要彼此告罪,彼此祈禱,為得痊愈。”。注意,聖經沒有說直接向天主懺悔你的罪,而只是向天主懺悔… 聖經說彼此懺悔你的罪。

在瑪竇福音第9章第6節中,耶穌告訴我們,祂在地球上被賦予了寬恕罪惡的權力。“為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 然后聖經開始告訴我們,在第8節,“光榮於天主,因祂賜給了人們這樣大的權柄。 ”… 。

在若望福音20:21-23中,耶穌在復活之夜對聚集的門徒說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耶穌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父怎樣打發耶穌來的? 好吧,我們剛剛在瑪竇福音第九章看到,父派耶穌來,在地上有權柄赦免罪惡。現在,耶穌把祂的門徒打發出去,就像父親打發祂一樣… 那么,耶穌把他的門徒打發出去,有什么權威呢?寬恕罪惡的權威。為了以防他們不明白,第22-23節說:“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噓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罷!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

如果耶穌不指望人們向他們懺悔他們的罪,祂為什么會給宗徒以寬恕或保留罪惡的權力? 如果沒有人向他們懺悔他們的罪過,他們怎么能寬恕或保留罪惡呢?

聖經告訴我們要彼此認罪。它還告訴我們,天主賦予人類在地球上寬恕罪惡的權力。耶穌差遣他的門徒,在地上有權柄赦免罪。當天主教徒向神父懺悔我們的罪行時,我們只是遵循耶穌基督制定的計划。 祂通過神父赦免了罪… 這是天主的力量,但祂通過神父的事工行使這種力量。

(譯)

為什么新教徒不相信耶穌的肉是真正的食物?

為什么新教徒不相信若望福音第六章,當它說耶穌的肉是真正的食物,祂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我不知道!在瑪竇福音26章、馬爾谷福音14章和路加福音22章中,耶穌對面包說:“這是我的身體。”祂對酒說:“這是我的血”,而不是“這是象徵”或“這代表”,祂說:“這是。”在若望福音第六章中,祂重復自己,就像聖經中其他地方一樣,強調祂希望我們吃祂的肉喝祂的血,祂的肉是真正的食物,祂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任何人說祂說的是象徵性的,而不是字面上的,只是拒絕看所有的事實。事實1:猶太人對祂說的按字面上理解。“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人怎能把他的肉,賜給我們吃呢?」 ”(若6:52)。事實2:祂的門徒把祂說的從字面上理解,“祂的門徒中有許多聽了,便說:「這話生硬,誰能聽得下去呢?」”(若6:60)。事實3,宗徒把祂說的從字面上理解。“
於是耶穌向那十二人說:「難道你們也願走嗎?」西滿伯多祿回答說:「主!惟你有永生的話,我們去投奔誰呢?我們相信,而且已知道你是天主的聖者。」”(若6:67-69)。如果當時聽到祂說話的每個人都把祂當作真的,那么我的問題是:為什么今天,在事實發生2000年后,有人對祂說的象徵性地理解?

同樣,在(若6:51)中,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 ” 祂什么時候把肉體獻給世界的生命?在十字架上。是象徵性的嗎? 如果你認為耶穌在這里象徵性地說,當祂說我們必須吃祂的肉,喝祂的血,那么你也必須得出結論,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是象徵性的… 它不是真正的耶穌掛在那里… 它是象徵性的肉和象徵性的血。

耶穌很清楚地在談論祂為世界的生命所給予的肉體… 祂在十字架上這樣做了。那些相信祂在若望福音第六章里象徵性地說話的人,在提到若6:51時有一個真正的問題。 耶穌是把祂真正的血肉獻給世界的生命,還是只給祂象徵性的血和肉?

(譯)

為什么非天主教徒不能在天主教會領聖體?

為什么非天主教徒不能在天主教會領聖體?

這是天主教徒和非天主教徒共同提出的一個問題。許多非天主教徒在參加天主教婚禮的彌撒時,發現自己被溫和地告知,他們不應該站出來領聖體。當然,他們想知道,“為什么?天主教徒被允許在我們的教堂里領聖體,那么為什么我們不能在這里與其他天主教徒一起領聖體呢?”

天主教徒相信耶穌在聖體中的真實臨在,這意味着看似面包和葡萄酒的東西實際上是耶穌的身體和血液——而不僅僅是祂身體和血液的象徵。當天主教徒領聖體時,它是世界各地所有與天主教會交流的人之間團結的一種表現,天主教會保持着對基督真正聖餐存在的信仰。 因此,只有那些相信真實臨在的人,才能參與這與基督和祂的教會合一的聖事。“感恩祭獻的慶典,全是為指向信友藉著領聖體與基督親密結合。 ”( 天主教教理第1382條 )。

最后,天主教徒認為,在関於聖體本身有分歧的情況下,我們不能與其他基督徒擧行這種團結的聖事。然而,天主教徒祈禱有這一天,我們可以與其他基督徒和解,并通過聖體分享天主的人民合而為一。

美國天主教主教會議表達了這種團結的願望:

“我們祈禱,我們共有的聖洗與在這聖體中的聖神的行動將使我們彼此更接近,并開始消除分離我們的悲傷分歧。我們祈禱這些將減少,并最終消失,以符合基督對我們的祈禱,”願眾人都合而為一!“(若17:21)。

(譯)

為什么天主教會相信基督真的存在於聖體中?

為什么天主教會相信基督真的存在於聖體中?

真正臨在的天主教教義相信耶穌基督是字面上的,而不是象徵性的,存在於聖體中——身體、血液、靈魂和神性。天主教徒相信基督在聖體中的真實臨在,因為在聖經中耶穌告訴我們這是真實的:

“我是生命的食糧。你們的祖先在曠野中吃過「瑪納」卻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誰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是為世界的生命而賜給的。」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人怎能把他的肉,賜給我們吃呢?」,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人怎能把他的肉,賜給我們吃呢?」耶穌向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若望福音6:48-56)。

此外,早期的教會教父或暗示或直接聲明,在擧行上主的晚餐時提供的面包和葡萄酒實際上是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液。換句話說,天主教徒今天所相信的“真實臨在”學說,是兩千年前最早的基督徒所相信的!

在每一次彌撒中天主親自出現在我們面前的這一奇跡,是基督對我們的愛和祂對我們每個人與祂建立個人關系的渴望的真實證明。

更多關於基督在聖體中真實臨在的聖經經文
“除非你吃人子的肉,喝他的血”

•(若望福音6:53-56)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

• 以阿拉美語,我們的上主所說的象徵性地“吃肉”或“喝血”,指的是迫害或攻擊他們的人。 見下文…(詠27:2):“當惡人前來攻擊我,要吃我的肉時,我的對手,我的仇敵,反而跌倒斷氣。 ”

• (意9:18-19):“由於萬軍上主的憤怒,地域將被燒毀,百姓成為火燄的柴薪,無人撫卹自己的弟兄,各吃自己近人的肉:向右攫食的,仍舊遭受飢餓;向左吞噬的,依然不得果腹。
因為邪惡像火一樣燃燒,它消耗荊棘和蒺藜;它點燃森林的灌木叢,它們在煙柱中向上滾動。萬軍之耶和華的忿怒使地焚燒,百姓如火的燃料,沒有人能救他弟兄。他們在右邊搶奪,卻仍飢餓,在左邊吞吃,卻不滿足,各人吞吃鄰舍的肉.”

•(以賽49:26):“我要使壓迫你的人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如喝新酒。如此,凡有血肉的人都知道我是上主,是你的拯救者,是你的救主,是雅各伯的大能者。”

•(米3:3):“他們吞食我百姓的肉,剝去他們的皮,折斷他們的骨頭,將他們切成碎塊,如釜中的肉,如鼎中的肉。”

• (撒上23:17):“求你離我遠遠的,「上主決不許我做這事;我豈能喝那些冒生命危險者的血?」所以他不肯喝。這是這三位勇士所做的事。

• (默17:6):“我又看見這婦人痛飲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殉道者的血;我一看見她,遂大為驚奇。”

• (默17:16):“你看見的那十隻角和那獸,必要憎恨那淫婦,使她成為孤獨淒涼,赤身裸體的,並吞食她的肉,且用火焚燒她。”

因此,如果耶穌只是像新教徒所說的那樣象徵性地談論吃他的肉和喝他的血,那么他真正的意思是“迫害和攻擊我的人將有永恆的生命”——這當然是胡說八道!

面包和葡萄酒不是正常的或天然的血肉象徵。 稱一個人為“狐狸”是可理解的聰明的象徵。稱一個人為“面包”不是一個可以理解的象徵,沒有一些解釋。 要么這些象徵被清楚地解釋(事實并非如此),要么是耶穌字面上說的(那是事實 )。

(譯)

為什么天主教會相信煉獄?

為什么天主教會相信煉獄?

天主教會對煉獄存在的信念確實是依據聖經的!

首先,重要的是要了解教會認為煉獄是什么。天主教教理這樣描述煉獄:“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可是在死後仍須經過煉淨,為得到必需的聖德,進入天堂的福樂中。”(天主教教理第1030條)。

請注意,教會相信煉獄不是一種永恆的狀態,而是一種淨化的狀態,然后在天堂與天主一起進入永恆的生命。

聖經教導我們,不潔淨的不可以進入天堂(默示錄21:27)。聖經還描述了一個人去的地方,遭受損失,但仍然被拯救,但只有通過火。“但各人的工程將來總必顯露出來,因為主的日子要把它揭露出來;原來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出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在那根基上所建築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必要獲得賞報。”(哥林多前書3:13-15)。煉獄是能清潔我們在死的時候所擁有的任何雜質的地方,讓我們進入天主的臨在,而不帶罪的污點。
(譯)

“本義”解釋與“字面”解釋

“本義”解釋與“字面”解釋

我的一位朋友說,他的教堂照字面看聖經,但天主教會不是… 是真的嗎?

實際上,這不是真實的。 天主教徒以“本義”解釋聖經,而許多原教旨主義者、福音派和其他人則以字面意義解釋聖經。

聖經段落的“本義”是聖經作者意圖傳達的意義。 對一段聖經的“字面”解釋是:“這就是它所說的,這就是它的意思。”

讓我舉一個例子來說明不同之處。 如果你在一本書中讀到一篇說“raining cats and dogs outside 外面下着貓和狗”的短語,你會怎么解釋呢? 作為美國人,在21世紀,你會知道作者打算傳達這樣的想法,那就是外面下着很大的雨。 這將是“本義”解釋… 作者打算傳達的解釋。 另一方面,如果你對“下着傾盆大雨”這句話做了一個“字面”的解釋呢?

“字面”的解釋是,如果你走到外面,你事上會看到貓和狗從天上掉下來,就像下雨一樣。 沒有考慮到這個短語普遍接受的含義。 沒有考慮到提交人的意圖。 這些字說是在下着貓和狗的雨,所以,天哪,是在下着貓和狗的雨! 這就是字面主義,或原教旨主義的解釋方式。

如果有人在二千年后的將來拿起那本書,讀了“It was raining cats and dogs outside ”,為了正確地理解這本書中的短語,他們需要“本義”的解釋,而不是“字面”的解釋。 現在,在解釋寫在二千到三千年前的聖經背景下,想想吧。

本義,或天主教的解釋,對比字面,或原教旨主義的解釋。

(譯)

為什么天主教和新教的聖經不同?

為什么天主教和新教的聖經不同?

誰最初編纂了聖經?天主教聖經包含并一直包含着所有的聖經書籍,這些書籍一直被基督徒接受,可以追溯到耶穌時代。這些被接受的書在舊約共有46本,在新約共有27本。然而,新教聖經在舊約中少了七本書。新教聖經中排除的這七本書是多俾亞傳(多),友弟德傳(友),馬加伯傳上/下卷(馬上/下),德訓篇(德),智慧篇(智),和巴路克先知書(巴)。這些書在15世紀被新教改革者拒絕,因為這些書中的要素不支持某些新教神學和教義。然而,在十六世紀之前,所有的基督徒都使用聖經,其中包含所有46本舊約。

在第一個世紀里,早期的基督徒對聖經的典章有很多爭論。教會受耶穌基督的權威,在聖神的指引下,以今天存在的形式編纂了聖經。

(譯)

聖經與傳統

聖經與傳統

我的新教徒朋友說他們的教會只靠聖經,但天主教會在天主的話語中增加了許多人為的傳統…是真的嗎?

不,這不是真的。新教徒的唯一信仰規則是我們在神聖的聖經中找到的天主的書面話語。 天主教會有其唯一的信仰規則,整個天主的聖言,因為它是在神聖的聖經和神聖的傳統中找到。所有的天主的聖言都是在一段時間內口頭傳遞的…神聖的傳統。 最后,一些神聖的傳統被寫下來…這變成了神聖的聖經,這是書寫的傳統。 然而,聖經本身告訴我們,并不是耶穌所說和所做的一切都寫下來了。 聽保羅說的“傳統”:得前2:15,“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穩定,要堅持你們或由我們的言論,或由我們的書信所學得的傳授。” 口頭傳授的傳統,換句話說,口頭傳統,和書信傳授的傳統。他們被告知“站立穩定,堅持”的傳統。

格前11:2,“稱讚你們在一切事上記念我,並照我所傳授給你們的,持守那些傳授。”哥林多前書受到保祿的稱贊,因為他們維持他傳給他們的傳統。 神聖的聖經和神聖的傳統。

弟后2:2:“應把你在許多證人前由我所聽的,傳授給忠信可靠的人,使他們也能夠教導別人。 ”弟茂得這里所說的,在聖經中,是保祿指示傳授口頭傳統的例子。

得前2:13說:“為此,我們不斷地感謝天主,因為你們由我們接受了所聽的天主的言語,並沒有拿它當人的言語,而實在當天主的言語領受了,這言語在你們信者身上發生了效力。”所以,他們領受的是他們所聽見的天主的聖言,而不僅是他們在聖經中所念的。

換句話說,聖經清楚地支持天主教會的教導,即天主的聖言包含在神聖的聖經和神聖的傳統中。

(譯)

信德與行為

信德與行為

許多新教徒相信我們只被信仰得救,他們說天主教徒相信他們可以“行為”進入天堂。 你怎么回答?

首先,請他們告訴我,在天主教的官方教學“教理”中,它是否教導我們可以“行為”進入天堂? 他們不能,因為它不能。 天主教會現在也從來沒有用行為來教導過得救教義…我們可以“行為”進入天堂。

第二,讓他們告訴我,在聖經中,在哪里教導我們,我們被“信仰”得救。他們不能,因為它沒有。 聖經中唯一出現“信德 ”一詞的地方,是在雅各伯書2:24,在那里它說:“人成義是由於行為,不僅是由於信德。”

所以,新教的兩個主要支柱之一…僅僅靠信仰來拯救的教義…不僅沒有出現在聖經中,而且聖經實際上說了完全相反的事情——我們不是單靠信仰來拯救的。

第三,我問他們,如果行為與我們的得救無關…那么,我所知道的關於審判的每一段話,為什么說我們會被我們的行為所評判,而不是我們是否有信仰?我們在羅馬書2、瑪竇福音15和16、伯前1、默20和22、格后5中看到了這一點,還有許許多多的經文。

第四,我問他們,如果我們單憑信德得救,為什么格前13:13說愛德大於信德呢?不應該是另一回事嗎?

作為天主教徒,我們相信只有天主的恩寵才能拯救我們。 除了天主的恩寵,我們什么也不能做,以獲得救贖的無贘恩典。然而,我們也相信,我們必須回應天主的恩典。 新教徒也這么認為。然而,許多新教徒認為,唯一必要的反應是信仰的行為;然而,天主教徒認為信仰和行為的反應是必要的…或者,正如聖經在迦拉達書5:6中所說的,“因為在基督耶穌內,割損或不割損都算不得什麼,唯有以愛德行事的信德,纔算什麼。”就像教會所教的那樣。

(譯)

耶穌有兄弟姐妹嗎?

耶穌有兄弟姐妹嗎?

聖經清楚地說,耶穌有兄弟姐妹,但天主教會教導瑪利亞是永久的貞女…怎么能調和那些看似不同的立場?

馬爾谷福音6章3節說:“這人不就是那個木匠嗎?他不是瑪利亞的兒子,雅各伯、若瑟、猶達、西滿的兄弟嗎?他的姊妹不是也都在我們這裏嗎?”我們需要在這里認識到關於這些“兄弟姐妹”的東西:首先,沒有關於堂兄、侄子或侄女的詞,也沒有關於古代希伯來語或阿拉米語中的姑姑或叔叔的詞——猶太人在所有這些情況下使用的詞是“兄弟”或“姐妹”。這方面的一個例子可以在創14:12中看到,羅得是亞伯拉罕的侄子,被稱為他的兄弟。

另一點需要考慮。如果耶穌有兄弟,如果瑪利亞有別的兒子,耶穌在世上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是不是會嚴重得罪祂幸存的兄弟?在若19:26-27,在耶穌死前,它說耶穌把祂母親托付給心愛的門徒若望照顧。如果瑪利亞還有別的兒子的話,那對他們來說,把若望宗徒托付給他們的母親是一記不可思議的耳光!

另外,我們從瑪竇27:55-56看到,在馬爾谷福音6中提到的雅各伯和若瑟是耶穌的“兄弟”,實際上是另一個馬利亞的兒子。還有另一段要考慮的是宗徒大事錄1:14-15,“這些人同一些婦女及耶穌的母親瑪利亞並他的兄弟,都同心合意地專務祈禱。有一天,… ──當時在一起的眾人大約共有一百二十名──。”一個由宗徒、瑪利亞、婦女和耶穌的“兄弟”組成的120人的團體。讓我們看看當時有11個宗徒。加上耶穌的母親成為12個人。女人可能是瑪竇27中提到的三個女人,但讓我們說,也許是十几到兩個,只是為了爭論。所以我們最多30到40個。這樣,耶穌的兄弟就有80或90人了!你認為瑪利亞有80或90個孩子嗎?她會一直在勞動!不,當聖經被正確地解釋(譯)(譯)上下文中的時侯,聖經并不違背天主教會關於耶穌“兄弟”的教導。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