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释義 幼兒領聖體

名詞释義
幼兒領聖體

在古代,東方教會的嬰兒在受洗後立即領聖體;在西方,在死亡的時候領受是很常見的。第四届拉特朗會議(1215年)和特倫特會議在取得多年酌處權後,對兒童到達開明悟年齡后制定了逾越節和臨終領聖體的規誡。

幼兒履行這一規規定的責任主要在其父母或監護人。在開明悟年齡(約7歲)之前,他們不能領聖體。然而,如果他們能夠區分聖體與普通麵餅,並虔誠地崇拜它,在他們面臨死亡的危險時可以領聖體。在死亡危險之外,他們有必要對基督教教義有更深入的瞭解,並且以應有的崇敬態度對待聖體。

對其充分處置的判斷留給懺悔者、父母或監護人。教區神父要注意,孩子們領聖體既不被接納太早,也不要拖得太久。教宗庇護十世的意圖是,與父母私下初領聖體; 然後,經過更充分的教導和準備,所有已經私下初領聖體的兒童,應獲准參加每年举行一至两次的庄严領聖體。

(譯)

名詞释義 教宗無誤論

名詞释義
教宗無誤論

保護基督教會的領袖不受在信仰或道德問題上的教導錯誤。這種保存是由於聖神,真理的精神的特別援助,并給予,以便信徒可以得到他們信仰的真理。為了行使這一特權,教宗必須根據他的最高權威,而不僅僅是作為私人神學家,作為所有基督徒的醫生和牧師進行教學;他必須教授一個信仰或道德問題;他必須定義,并明確表示有義務表示同意;定義必須責成普世教會。這種無懈可擊的有效原因是神聖的幫助。教宗無誤的目標是那些明確或含蓄地包含在啟示錄的公開内容中的真理,這是聖經和傳統中所理解的。羅馬教宗的性質是不可改變的,獨立於教会的先行、同时,或嗣后得到教会的同意,即主教和信徒。

(譯)

名詞释義 大赦

名詞释義
大赦

在罪被赦免后,豁免罪的暫罰,這是教會從基督和祂的聖人的功勞寳庫中給予的。全大赦豁免整個暫罰。限大赦只豁免部份暫罰。

例如,一次40天的大赦,會減輕這些時間的暫罰,就像通過進行40天的古代規範懺悔那樣。教會在給予生者一種大赦時,從她的功勞中向天主提供賠贘,這樣這種大赦就是真正的法律赦免暫罰。為亡者的大赦是通過轉求的方式獲得的,即教會從她的功勞寶庫中提供賠贘感,並求天主將這種賠贘用于煉獄的靈魂。

如果所有條件都得到滿足,對生者的大赦,就會產生效果,這是無可置疑的,而對亡者的大赦,因為逝去的靈魂不在教會的管轄之下,取決於天主的美意。除了習慣性的意圖,恩寵的狀態和規定的善工,祈禱,施捨,朝拜教堂等,都能獲得大赦。得到全大赦需要告解和領聖躰。每月告解兩次,每週領聖躰五、六次,除了喜慶的放縱外,就足以满足除禧年以外的所有全大赦。

(譯)

名詞释義 I.H.S.

名詞释義
I.H.S.

最初是希臘文中耶穌名字的前三個字母。這些字母很常見,雖然不正確,被視為Jesus Hominum Salvator(耶穌,人類救世主)的首字母縮寫。
(譯)

JHS
(1)拉丁文Jesus Hominum Salvator耶穌、人類救主的縮寫,也是希臘文耶穌聖名之前三字Iesus Hagiator Soter的縮寫。
(2)以此標幟你將勝利:In hoc Signo vinces的縮寫:羅馬君士坦丁大帝於312年10月下旬領軍出征時,見天空有十字架,四周有此字句;遂制十字旗,在旗上繡此縮寫,終於獲勝。
(3)以耶穌為友伴:Jesum habemus Socium的縮寫。
(4)藉此(十字架)得救:In Hoc Salus之縮寫。
JHS與IHS相同。

(天主教辭典)

名詞释義 賀三納 Hosanna

名詞释義
賀三納 Hosanna

(救我)歡呼。它的起源可追溯到第117詩篇,在帳棚節期間,一位祭司每天在祭壇周圍朗誦,當時人們奉命在主面前歡欣鼓舞(肋23),並在第七天在七個游行隊伍中每個人朗誦。當說到第25和26節時,喇叭響起,人們揮舞著棕榈枝和桃金娘樹枝,和祭司一起喊這些話。Hoshi’a na 經常被重複,以至被缩成Hosanna; 過節是歡樂的場合,Hosanna和棕櫚枝與歡樂聯繫在一起。在彌撒中,有兩次在序言結尾的Sanctus中,由唱經班在大禮彌撒中演唱; 也在聖枝主日分發棕櫚枝和莊嚴的遊行中,模仿我們的主祂在被捕和受難之前進入耶路撒冷時所受到的接待。

(譯)

名詞释義 講道

名詞释義
講道

名稱適用于自Origen時代(約185-253年)到教義評論,對聖經的某些部分,沒有正式介紹,劃分,或結論,目的是解釋字面,演變的精神,文本的意義。

目前有四種對待講道的方法:
(1)分別對待福音的每一句;
(2)將福音的全部內容集中在一個觀點;
(3) 選擇因福音而產生的某種美德或惡習,並將其処理的講道成員包括奧雷根、聖希拉蕊、聖盎博羅削、聖克裡斯托姆、聖奥斯定和克雷爾沃的聖伯爾納德。現存最古老的講道是所謂的克萊門特給哥林多人第二封書為排除其他一切;(4)轉述和解釋整個福音,然後應用它。

(譯)

名詞释義 羅馬教廷 Holy See

名詞释義
羅馬教廷 Holy See

教宗的官方所在地,以及教宗個人或各種羅馬會眾、法庭和辦公室的權力。 
又稱聖座(拉丁語:Sancta Sedes)、宗座,是羅馬主教(現任教宗)的主教職權(英語:episcopal jurisdiction),也是天主教會內超乎眾教座之上的主教聖座。就此,從外交上和其他方面而言,聖座之言行代表了整個天主教會,在國際法視為主權實體,由教宗領導,可與其締結外交關係。

(譯及摘自網絡)

名詞释義 異端 異端份子 Heretic

名詞释義
異端

自己決定應該相信和實踐什麼,而不是接受基督教導的真理和祂的道德教導; 例如,阿裡安主義,否認基督的神性; 新教的各個教派否認幾乎每一項基督教教義。
(譯)

名詞释義
異端份子 Heretic

一個自稱基督信仰的人,會腐蝕它的教義。他可能是一種物質異端,無辜地堅持異端或出自非自願的原因,或一種正式異端,明知和自由地堅持異端。持有與哲學、科學或藝術公認的教義不一致意見的人; 由於這個術語有點令人厭惡,它更適用于異端的發起者,而不是他們的後代和遠端追隨者。
(譯)

名詞释義 地獄(在宗徒信經中)

名詞释義
地獄(在宗徒信經中)Hell (In the Apostles’ Creed)

短語”我信其降地獄”,並指不是被詛咒者居留之処,而是指在基督死之前死去的善人的住所,靈波,它被稱為一個地方,他們等待祂,以便與祂一起進入天堂。
(譯)

耶稣基督下降阴间

  宗徒信經論到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時,其中有两句經文這麽說:「我信其降地狱,第叁日自死者中复活」。
這里最令人費解的是前一句「我信其降地獄」。我相信耶穌死後曾下到地獄,到什麽地獄呢?原來我們中文信經所念的「地獄」并不是指教會要理上所教導的,人死後,在公審判前後,他的靈魂注定要前往的可能境界之一,即天堂、煉獄和地獄中的地獄,因為這個地獄是天主懲罰不能得到永生的罪人將永遠受苦的地方。耶穌死後他 的靈魂前去的地獄是指陰間,是在耶穌之前所有善人,不論是認識天主或不認識天主的,死後前往暫時停留的精神境界。 所以絕不是大罪人所陷入的永不能超脫的絕望痛苦之境。

新約聖經中有好几處提到「耶穌從死者中復活」(宗叄,15;羅八,11;格前十五,20),這無非在告訴我們:耶穌在復活之前,曾駐留在死人們居留的地方。
耶穌在死人居留的地方,也就是前面所說的陰間,駐留了兩夜叄天,作什麽呢?根據宗徒的訓導,就如《伯多祿前書》第叄章十八到十九節所說的,耶穌降入陰間的 最主要意義是:耶穌不但和前人一樣, 到死亡的經驗,他的靈魂更前往已故先人的居所,以他救主的身分向亡者的靈魂宣講他所帶來的救援喜訊。

聖經之所以稱呼耶穌死後前去的死人居所為陰間,是因為居留在那里的亡魂還無法享見天主的光榮(詠六,6;八十八,11-13)。這就是所有先耶穌而去世的人,不論好 人或壞人,暫時面對的處境。好人在陰間等待救贖主的來到,給他們打開通向永 的門梯。但是我們不能以為先耶穌而去世的人,不論善惡,他們在陰間的處境完全一樣, 好像天主對他們一視同仁。絕不是這樣,我們還記得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廿二到廿六節耶穌所說的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吧!那個富家人在世時身穿紫紅袍,細麻衣,天天 奢華宴樂。在他門階前躺着一個乞丐,名叫拉匝祿,滿身瘡痍,指望着藉富家人桌上掉下來的碎屑來充 ,但是只有狗來舔他的瘡痍。後來兩人都死了,天神把那乞丐送 到亞巴郎的懷抱,富家人則在陰間受苦,他不意中遠遠望見亞巴郎和懷中的拉匝祿,於是拉着嗓子喊叫說:「亞巴郎父親啊!可憐我吧!請打發拉匝祿用他的指尖蘸點 水來涼潤涼潤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 中極其慘苦」。亞巴郎遠遠地回答說:「孩子,你該記得你活着的時候,已經享盡了你的福,而拉匝祿卻吃盡了苦。現在 他在這里受安慰,輪到你受苦了」。
從耶穌這個動人的比喻,我們看到方才所說的,天主對陰間所有亡魂并不是一視同仁,每個亡魂的遭遇處境依他們在生時的表現而有所不同。只有那些期待耶穌的義 人的靈魂才被降到陰間的耶穌所拯救,得以享見天主的光榮,獲得永 的幸福。

耶穌死後,他的靈魂降到陰間的目的并不只是把等待他的義人拯救出來而已,《伯多祿前書》第叄章十九節和第四章第六節記載說:「基督藉着神魂曾去給那些在監 禁中的死者的靈魂宣講了福音。」可見耶穌死後,他的靈魂降到陰間,除了拯救期待他的義人的靈魂之外,也向先他而亡故的所有的人類,包括遠至東方的兩千年以前的 中國人在內,宣講福音,使他們和後人一樣,有認識基督和聆聽他的福音的機會。

我們常懷疑,兩千年前在耶穌降生之先,也有很多善良的人,他們無緣認識基督的福音,好成為他的信徒,以善度現世旅途的生命,將來獲得永生。難道這些人,這些遙遠地方的民族,其中有許? ‘5c多多是中華民族的先聖先賢,沒有得救的可能與希望嗎?不然,耶穌死後特別降到陰間,以他天主性的神能,向全世界先他而亡故,卻沒有機會認識他和他的福音的人同樣宣講了天國的喜訊,讓他們和後人一樣有選擇的機會。所以我們古老的祖先中,還是有很多人得到基督的救恩。

從這里,我們也發現,耶穌降生為人,宣講天國的福音的使命,是他到了陰間向先他而亡故的任何時代,任何地方的人宣講之後才完全結束的。

現在我們把這篇要理的兩個結論介紹一下:

第一個,宗徒信經以「耶穌下降陰間」,也就是我們過去誦念的「我信其降地獄」這句經文,來聲明耶穌的確死了,而且耶穌藉着為我們而死的途徑,反而戰勝了死亡及握有死亡權力的魔鬼。

第二個,死亡的基督以他結合於天主性第二位的靈魂,下降到眾亡魂的居所,給先他而去世的所有義人打開天國之門。

(摘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