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自殺的看法是什么?聖經對自殺是怎么說的?”

基督徒對自殺的看法是什么?聖經對自殺是怎么說的?”

聖經中提到了六個自殺的人: 阿彼默肋客 (民長紀9:54),撒烏耳,掃羅(撒慕爾上31:4),撒烏耳的執戟者(撒慕爾上31:4-6),阿希托費耳(撒慕爾下17:23),齊默黎(列王紀上16:18),猶達(瑪竇福音27:5)。這些人中有五個人被注意到或他們的惡行(例外的是撒烏耳的執戟者——沒有提到他的性格)。有人認為參孫的死是自殺的例子,因為他知道他的行為會導致他的死亡(民長紀16:26-31),但參孫的目標是殺死非利士人,而不是他自己。
聖經認為自殺等同於謀殺,這就是自殺——自相殘殺。只有天主決定一個人何時、如何死亡。我們應該和聖詠作者一起說:”我的命運全掌握於你手”(聖詠31:16)。

天主是生命的賜予者。祂給予,祂也帶走(約伯傳1:21)。自殺,也就是奪取自己的生命,是不敬虔的,因為它拒絕了天主對生命的恩賜。任何男人或女人都不應妄自尊大,拿天主的權柄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聖經中有些人對生命感到深深的絕望。所羅門在追求快樂的過程中,達到了 “惱恨生命 “的地步(訓道篇2:17)。厄利亞恐懼憂郁,渴望死亡(列王紀上19:4)。約納對神如此憤怒,以至於他希望死亡(約納4:8)。就連宗徒保祿和他的傳教士同伴們也曾 “我們受到了非人力所能忍受的重壓,甚至連活的希望也沒有了”(格林多后書1:8)。

然而,這些人都沒有自殺。所羅門學會了 “你應敬畏天主,遵守他的誡命,因為這是眾人的義務”(訓道篇12:13)。厄利亞得到了天使的安慰,被允許休息,并被賦予了新的使命。約納得到了天主的勸告和責備。保祿了解到,雖然他所面臨的壓力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但主能承受一切。”這是為叫我們不要倚靠自己,而只倚靠那使死人復活的天主” (格林多后書1: 9)。

所以,根據《聖經》,自殺是一種罪。它并不是 “最大”的罪——就天主的看法而言,它并不比其他罪惡更壞,它也不能決定一個人永遠的命運。然而,自殺絕對會對留下的人產生深刻而持久的影響。自殺留下的痛苦傷疤是不容易愈合的。願天主將祂的恩寵賜給今天面臨考驗的每一個人(聖詠67:1)。也願我們每個人都能從 “凡呼號上主名號的人,必然獲救 “的應許中獲得希望(羅馬書10:13)。

如果有人考慮自殺,請立即尋求幫助。無論你在哪里,都要去提醒別人,并盡一切努力尋求幫助。

(譯)

如果一個基督徒與一個非信徒結婚,他或她應該怎么做?

如果一個基督徒與一個非信徒結婚,他或她應該怎么做?

與非信徒結婚是基督徒生活中最困難的挑戰之一。婚姻是一個神聖的契約,它將兩個人連成一體(瑪竇福音19:5)。信徒和非信徒要和平和諧地生活是非常困難的(格林多后書6:14-15)。如果一方在婚后成為基督徒,生活在兩個不同的權威之下的內在掙扎很快就會顯現出來。

處於這種情況下的基督徒往往會尋找婚姻的出路,確信這是唯一能真正給天主帶來榮耀的方法。然而,祂的聖言卻說得相反。我們不僅要滿足於自己的處境,而且要從我們充滿挑戰的環境中尋找將榮耀帶給天主的方法,這一點非常重要(格林多前書7:17)。聖經在格林多前書7:12-14中特別提到那些與非信徒結婚的人。”是我說,而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主的妻子,妻子也同意與他同居,就不應該離棄她;倘若某婦人有不信主的丈夫,丈夫也同意與她同居,就不應該離棄丈夫,因為不信主的丈夫因妻子而成了聖潔的,不信主的妻子也因弟兄而成了聖潔的…… “。

與非信徒結婚的基督徒需要為聖神的力量祈禱,使他們能夠承認基督,活在天主臨在的光中(若望一書1:7)。他們應該尋求聖神改變的能力,改變他們的心,結出聖神的果實(迦拉達書5:22-23)。基督徒的妻子有義務有一顆順服的心,即使是對不信的丈夫也是如此(伯多祿前書3:1),她需要保持與天主親近,依靠天主的恩寵使她能夠做到這一點。

基督徒并不是要過獨居的生活,他們需要從外界尋找支持,如教會和查經小組。與非信徒結婚并不改變這段關系的神聖性,因此,為配偶祈禱并樹立良好的榜樣,讓基督的光亮照耀,應該是每個基督徒的首要任務(斐理伯書2:14)。願伯多祿前書3:1中的真理——不信的配偶會 “被得勝”——成為每個與不信的人結婚的基督徒的希望和目標。

(譯)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約會或結婚是否正確?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約會或結婚是否正確?

對基督徒來說,與非基督徒約會是不明智的,與非基督徒結婚也是不可取的。格林多后書6:14告訴我們,不要與非信徒 “共負一軛”。這個意象是兩頭不相容的牛共用一個軛。他們不是一起工作來拉動負荷,而是會互相對抗。雖然這段經文沒有特別提到婚姻,但它絕對對婚姻有影響。這段經文接着說,基督和貝利雅爾(撒旦)之間是不和諧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的婚姻不可能有屬靈的和諧。保祿繼續提醒信徒,他們是聖神的居所,聖神在救贖時居住在他們的心里(格林多后書6:15-17)。正因為如此,他們要與世界分開——在世界里,但不屬於世界——沒有什么比生命中最親密的關系——婚姻更重要了。

聖經還說:”你們不可為人所誤:「交結惡友必敗壞善行。」” (格林多前書15:33)。與未信的人有任何形式的親密關系,都會很快變成阻礙你與基督同行的東西。我們被呼召去給丟失的人傳福音,而不是與他們親密無間。與非信徒建立高質量的友誼并沒有錯,但這是應該走得最遠。如果你和一個非信徒約會,老實說,你會優先考慮什么,是浪漫還是為基督贏得靈魂?如果你和一個不信的人結婚,你們兩個會如何在婚姻中培養屬靈的親密關系?如果你們在宇宙中最關鍵的問題——主耶穌基督上意見不一致,如何建立和維持高質量的婚姻?

(譯)

聖經對離婚和再婚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離婚和再婚是怎么說的?

首先,無論你對離婚問題持什么觀點,重要的是要記住瑪拉基亞2: 16: “上主以色列的天主說:我憎恨休妻。” 根據《聖經》,婚姻是一生的承諾。”這樣,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為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瑪竇福音19:6)。不過,天主意識到,既然婚姻涉及兩個有罪的人,那么離婚是會發生的。在舊約中,他制定了一些法律,以保護離婚者的權利,特別是婦女的權利(申命記24:1-4)。耶穌指出,這些律法是因為人們的心腸硬,而不是因為這些律法是天主的願望而制定的(瑪竇福音19:8)。

根據《聖經》是否允許離婚和再婚的爭議主要圍繞着耶穌在瑪竇福音5:32和19:9的話。”除了姘居外”這句話是聖經中唯一可能給予天主允許離婚和再婚的內容。許多解釋者都把這 “例外條款”理解為指 “訂婚 “期間的 “婚姻不忠”。在猶太人的習俗中,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即使在他們還在訂婚或 “訂婚 “期間也被認為是已婚的。根據這一觀點,”訂婚 “期間的不道德行為將是離婚的唯一有效理由。

然而,希臘文中譯為 “婚姻不忠”的詞,可以指任何形式的性不道德。它可以指私通、賣淫、通奸等。耶穌可能是說,如果犯了性不道德的行為,離婚是被允許的。性關系是婚姻紐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兩人要成為一體”(創世紀2:24;瑪竇福音19:5;厄弗所書5:31)。因此,任何因婚外性關系而破壞這一紐帶的行為,都可能成為允許離婚的理由。如果是這樣,耶穌在這段經文中也想到了再婚。”又娶了別人”(馬太福音19:9)這句話表明,在例外條款的情況下,無論它被解釋為什么,離婚和再婚都是允許的。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無辜的一方才允許再婚。雖然文中沒有說明,但離婚后允許再婚,似乎是天主對被犯罪的一方的憐憫,而不是對犯性不道德的一方的憐憫。可能有允許 “有罪的一方”再婚的情況,但在這段文字中并不明顯。

有些人把格林多前書7:15理解為另一個 “例外”,如果一個不信的配偶與一個信徒離婚,允許再婚。然而,上下文并沒有提到再婚,只是說如果不信的配偶想離開,信徒就沒有義務繼續婚姻。還有一些人聲稱,虐待(配偶或子女)是離婚的一個有效理由,盡管聖經中并沒有這樣列出。雖然這很可能是事實,但對天主的聖言妄加推測是不明智的。

在關於例外條款的爭論中,有時會忽略這樣一個事實:無論 “婚姻不忠”意味什么,它都是允許離婚,而不是要求離婚。即使是犯了通奸罪,夫妻也可以通過天主的恩寵,學會原諒,開始重建婚姻。天主祂經饒恕了我們這么多的事情。當然,我們可以效法祂的榜樣,甚至原諒通奸的罪(厄弗所書4:32)。然而,在許多情況下,配偶不悔改,繼續從事不道德的性行為。這就是馬太福音19:9可能適用的地方。許多人也希望在離婚后迅速再婚,而天主可能希望他們保持單身。天主有時會呼召人們保持單身,這樣他們的注意力就不會被分散(格林多前書7:32-35)。在某些情況下,離婚后再婚可能是一種選擇,但這并不意味着它是唯一的選擇。

聖經非常清楚地表明,天主討厭離婚(瑪拉基亞2:16),和好與寬恕應該成為信徒生活的標志(路加福音11:4;厄弗所書4:32)。然而,天主認識到離婚會發生,甚至在祂的兒女中也會發生。離婚和/或再婚的信徒不應該感到天主對他的愛減少了,即使離婚和/或再婚不在瑪竇福音19:9的可能例外條款的范圍內。

(譯)

《聖經》對異族通婚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異族通婚是怎么說的?

舊約律法命令以色列人不得進行跨種族婚姻(申命記7:3-4)。然而,這個命令的原因不是膚色或種族。而是出於宗教原因。天主命令猶太人禁止異族通婚的原因是,其他種族的人是假神的崇拜者。如果以色列人與拜偶像的人、異教徒或異教徒通婚,他們就會誤入離開天主的歧途。根據瑪拉基亞2:11,這正是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的事情。

新約聖經中也規定了類似的屬靈純潔原則,但它與種族無關。”你們不要與不信的人共負一軛,因為正義與不法之間,那能有什麼相通?或者,光明之於黑暗,那能有什麼聯繫?” (格林多后書6:14)。就像以色列人(信獨一真神的人)被命令不要與拜偶像的人結婚一樣,基督徒(信獨一真神的人)也被命令不要與不信的人結婚。聖經從來沒有說過異族通婚是錯誤的。任何禁止異族婚姻的人都是在沒有聖經權威的情況下這樣做的。

正如馬丁-路德-金所指出的那樣,應該根據一個人的性格而不是膚色來判斷他或她。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沒有基於種族的偏袒(雅各伯書2:1-10)。事實上,聖經的觀點是,只有一個 “種族”——人類,每個人都是亞當和夏娃的后裔。在選擇配偶時,基督徒應該首先了解潛在的配偶是否因信耶穌基督而重生(若望福音3:3-5)。對基督的信心,而不是膚色,是聖經中擇偶的標准。跨種族婚姻不是對與錯的問題,而是智慧、辨別力和祈禱的問題。

一對考慮結婚的夫婦需要衡量許多因素。雖然膚色的不同不應該被忽視,但絕對不應該成為一對夫婦是否應該結婚的決定性因素。一對跨種族的夫婦可能會面臨歧視和嘲笑,他們應該做好准備,以符合聖經的方式回應這種偏見。”猶太人和外邦人沒有分別–同一位主是萬有的主,并且丰盛地祝福一切呼求他的人”(羅馬書10:12)。不分膚色教會和/或基督教跨種族婚姻可以有力地說明我們在基督里的平等。

(譯)

色辣芬是什么?是天使嗎?

色辣芬是什么?是天使嗎?

色辣芬(火熱的、燃燒的)是天使,與先知以賽亞在聖殿中看到上帝的異象有關,當時上帝呼召他去做先知的工作(依撒意亞書6:1-7)。依撒意亞書6:2-4記載:”「色辣芬」侍立在他左右,各有六個翅膀:兩個蓋住臉,兩個蓋住腳,兩個用來飛翔。他們互相高呼說:「聖!聖!聖!萬軍的上主!他的光榮充滿大地!」由於呼喊的聲音,門限的基石也震撼了;殿宇內充滿了煙霧。由於呼喊的聲音,門限的基石也震撼了;殿宇內充滿了煙霧。” 色辣芬是不斷敬拜天主的天使。

依撒意亞書第六章是聖經中唯一特別提到色辣芬的地方。每個色辣芬都有六個翅膀。他們用兩只翅膀飛,兩只翅膀遮住腳,兩只翅膀遮住臉(依撒意亞書6:2)。色辣芬在天主所坐的寶座上飛來飛去,唱着贊美神的歌,因為他們呼吁人們特別注意天主的榮耀和威嚴。當依撒意亞開始他的先知事工時,這些生物顯然也是他淨化的媒介。有一個色辣芬把熱煤放在依撒意亞的嘴唇上,并說:”你看,這炭接觸了你的口唇,你的邪惡已經消除,你的罪孽已獲赦免!”(依撒意亞書6:7)。與其他類型的聖天使相似,色辣芬完全順服天主。與革魯賓 相似,色辣芬特別專注於敬拜天主。

(譯)

聖經中關於天使的說法是什么?

聖經中關於天使的說法是什么?

天使是有智慧、情感和意志的個人靈性存在。善天使和惡天使(惡魔)都是如此。天使擁有智慧(瑪竇福音8:29;格林多后書11:3;伯多祿前書1:12),表現出情感(路加福音2:13;雅各伯書2:19;默示錄12:17),并行使意志(路加福音8:28-31;弟后2:26;猶達書6)。天使是靈體(希伯來書1:14),沒有真正的肉體。雖然他們沒有肉體,但他們仍然是個性。

因為他們是受造物,他們的知識是有限的。這意味他們不能像神一樣知道所有的事情(瑪竇福音24:36)。然而,他們似乎比人類有更多的知識,這可能是由於三件事。首先,天使是作為比人類更高級的生物而被造的。因此,他們天生就擁有更多的知識。第二,天使比人類更深入地研究聖經和世界,并從中獲得知識(雅各伯書2:19;默示錄12:12)。第三,天使通過對人類活動的長期觀察獲得知識。與人類不同,天使不必研究過去,他們已經經曆過了。因此,他們知道別人在各種情況下的行為和反應,可以更准確地預測我們在類似情況下的行為。
雖然他們有意志,但天使和所有生物一樣,都要服從天主的意志。善良的天使是神派來幫助信徒的(希伯來書1:14)。下面是聖經賦予天使的一些活動。

他們贊美天主(聖詠148:1-2;依撒意亞書6:3)。他們敬拜天主(希伯來書1:6;默示錄5:8-13)。他們為天主所做的事而歡喜(約伯記38:6-7)。他們侍奉天主(聖詠103:20;默示錄22:9)。他們在天主面前顯現(約伯記1:6;2:1)。他們是天主審判的工具(默示錄7:1;8:2)。他們為祈禱帶來答案(宗12:5-10)。他們幫助人們贏得基督(宗8:26;10:3)。他們遵守基督徒的秩序、工作和苦難(格林多前書4:9;11:10;厄弗所書3:10;伯多祿前書1:12)。他們在危險的時候鼓勵人(宗27:23-24)。他們在死亡的時候照顧義人(路加福音16:22)。

天使是一種與人類完全不同的存在。人類死后不會成為天使。天使永遠不會成為,也從來不是人類。天主創造了天使,就像他創造了人類一樣。聖經沒有一處說天使是按照天主的形象和樣式創造的,就像人類一樣(創世記1:26)。天使是靈性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肉體的形式。人類主要是肉體的存在,但有靈性的一面。我們能從聖天使身上學到的最大的東西,就是他們對天主的命令即時的、毫不懷疑的服從。

(譯)

箴言9:1中的七根智慧支柱是什么?

箴言9:1中的七根智慧支柱是什么?

箴言9:1說:”智慧建造了房舍,雕琢了七根石柱”。這顯然是一種象徵性的描述,因為智慧是人格化的。智慧所豎立的這 “七根石柱 “是什么呢?

關於這段經文中智慧的七根柱子,有許多解釋。一種觀點是,由於數字七在聖經中常常表示完整,所以這段經文傳達的是,智慧的應用導致了一個完整、有序、設施齊全的房子,一個什么都不缺的房子。

有些評論家認為七根柱子是描述傳統的宴會亭子。這樣理解,智慧在箴言9:5中的呼喚是非常合適的。”你們來,吃我的食糧,飲我配製的酒。”

有的古籍描述世界是靠七根柱子來支撐的。如果這是作者的意思,那么箴言9:1中的 “智慧建造了房舍”有可能在某種程度上與世界平行。然而,這是對這一特定諺語不太可能的理解。

有些人理論上認為,智慧的七根柱子可能指的是箴言第九章之前的內容中的七節。

在考慮這些解釋方案時,最有可能的是 “她的房舍 “和”七根柱子 “都是指一個井然有序的家,”七”的使用強調了它的完整性和全備性。下面的經文繼續描述智慧人格化為女人的其他方面。她准備了一頓飯,邀請人們參加以獲得智慧。”你們應放棄無知,好使你們得以生存,並在明智的道路上邁進” (箴言9: 6)。智慧可以提供很多東西,她邀請大家來分享她那令人滿意的盛宴。

相反,13-18節描述了愚昧的方式,也是以女人的身份出現。愚蠢是大聲的、誘人的、不智的(箴言9:13)。她試圖欺騙那些頭腦簡單的人,讓他們在她家停下來喝偷來的水和餅(16-17節)。那些人發現死亡而不是生命(18節)。

箴言第九章是以詠嘆調結搆呈現的,意思是第一和最后部分是平行的思想,中心段落是主要觀點(7-12節)。這些經文強調了一個中心真理:”敬畏上主是智慧的肇基;認識至聖者就是睿智”(箴言9:10)。整整一章都在強調尋求智慧,避免愚蠢,并在上主里面找到這種智慧。

(譯)

誰是聖神?

誰是聖神?

關於聖神的身份有很多誤解。有些人認為聖神是一種神秘的力量。另一些人則把聖神理解為天主向基督的跟隨者提供的非個人的力量。聖經對聖神的身份是怎么說的?簡單地說,聖經宣布聖神是天主。聖經還告訴我們,聖神是神聖的一位,一個有思想、情感和意志的存在。

聖神是天主的事實在許多經文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括宗徒大事錄5:3-4。在這節經文中,伯多祿質問阿納尼雅為什么要向聖神撒謊,并告訴他 “你不是欺騙人,而是欺騙天主!”。我們也可以知道,聖神是天主,因為祂具有天主的特性。例如,在聖詠139:7-8中可以看到祂的無所不在,”我往何處,才能脫離你的神能?我去那裡,才能逃避你的面容?我若上升於高天,你已在那裡,我若下降於陰府,你也在那裡”。然后在格林多前書2:10-11,我們看到了聖神全知的特點。”可是天主藉著聖神將這一切啟示給我們了,因為聖神洞察一切,就連天主的深奧事理他也洞悉。除了人內裡的心神外,有誰能知道那人的事呢?同樣,除了天主聖神外,誰也不能明瞭天主的事。”

我們可以知道聖神確實是神聖的一位,因為祂有思想、情感和意志。聖神能思考和知道(格林多前書2:10)。聖神可以傷心(厄弗所書4:30)。聖神為我們代求(羅馬書8:26-27)。祂按照祂的旨意做決定(格林多前書12:7-11)。聖神是天主,是三位一體的第三位。作為天主,聖神可以真正發揮耶穌所應許的護慰者的作用(若望福音14:16,26;15:26)。

(譯)

聖經中數字7的意義是什么?

聖經中數字7的意義是什么?

在整個聖經中,天主經常給平凡的物品或概念賦予象徵意義。例如,在創世記9:12-16中,天主讓彩虹成為祂對諾亞(進而對全人類)的應許的標志,即祂不會再淹沒整個地球。天主用供餅代表祂與祂的子民同在(戶藉記4:7);代表永生的恩賜(若望福音6:35);代表基督為我們的罪而犧牲的擘開的身體(瑪竇福音26:26)。彩虹和面包是聖經中明顯的象徵。聖經中的一些數字似乎有不太明顯的含義,特別是數字7,它有時在經文中提供了特別的強調。
聖經中第一次使用數字7與創世記1章中的創世周有關,天主花了六天時間創造天地,然后在第七天休息。這就是我們的七天周的模板,直到今天全世界都在遵守。第七天要為以色列人 “留作”;安息日是聖潔的休息日(申命記5:12)。

因此,在《聖經》一開始,數字7就被認為是 “完成 “或 “完整 “的東西。從那時起,這種聯系就一直持續着,因為7經常出現在涉及完整或神聖完美的語境中。因此,我們看到的命令是,動物至少要七天大才可以用來獻祭(出谷紀22:30),命令麻風病人納阿曼在約旦河中沐浴七次,以達到完全潔淨的效果(列王紀下5:10),命令若蘇厄繞着耶利哥行軍七天(第七天繞七圈),命令七個祭司在城牆外吹七聲號角(若蘇厄6:3-4)。在這些例子中,7表示某種完成:神聖的任務已經完成。

有趣的是,人是在創世的第六天被創造的。在《聖經》的一些段落中,數字6與人類有關。在默示錄中,”就讓他計算一下那獸的數字,因為是人的數字,牠的數字是六百六十六”(默示錄13:18)。如果天主的數目是7,那么人的數目就是6,6總是比7少,就像 “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羅馬書3:23)。人不是神,正如6不是7一樣。

七件事的系列在聖經中經常出現。例如,我們在方舟上發現每一種潔淨的動物有七對(創世記7:2);在帳幕的燈台上有七根莖(出谷紀25:37);在依撒意亞書11:2中,默西亞有七種品質;在若望福音中,有七種徵兆;在箴言6:16中,有七件主所恨惡的事;在瑪竇福音13中,有七個比喻;在瑪竇福音23中,有七個禍害。

7的倍數也出現在聖經的敘述中:但達尼爾9:24中的 “七十周”預言涉及490年(7乘7乘以10)。耶肋米亞書29:10預言巴比倫之囚將持續70年(7乘以10)。根據《肋未紀》25:8,禧年要在每過49年后開始(7乘以7)。

有時候,7的象徵意義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安慰。耶穌是《若望福音》中七重的 “我是”。另一些時候,它則是對我們的挑戰。耶穌告訴伯多祿要 “七十次七”原諒一個犯錯的人(瑪竇福音18:22)。還有一些經文中,數字7與天主的審判相關聯:例如大災難的七個盂(默示錄16:1),或者天主在肋未記26:18對以色列人的警告。

說到《默示錄》,數字7在那里有五十多次被用在不同的場合:有給亞細亞七個教會的七封信和天主寶座前的七個神(啟示錄1:4),七個金燈台(魔示錄1:12),基督右手的七顆星(魔示錄1:16),天主審判的七個印記(默示錄5:1),七個天使與七個號角(默示錄8:2)等。很有可能,7這個數字又代表着完整或全部:七個教會代表着基督身體的完整,書卷上的七個印記代表天主對罪惡的地球的懲罰的完整,等等。當然,《默示錄》本身,所有的7,是天主對人的聖言的頂點。有了默示錄,聖言就完整了(默示錄22:18)。

在聖經中,7這個數字總共使用了七百多次。如果我們還包括與七有關的詞(如七倍或七十或七百等朮語),次數就更多了。當然,在聖經中,并不是每一個數字7的例子都帶有更深的意義。有時,7只是一個7,我們必須謹慎地將象徵性的意義附加在任何文本上,特別是當聖經沒有明確說明這種意義的時候。然而,有的時候,天主似乎在通過7這個數字來傳達天主的完全、完美和完整的思想。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