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的聖日拉西玛

约旦的聖日拉西玛

聖日拉西玛出生于小亚细亚南部的利西亚省的一个富裕家庭,但他离开了家庭财富,拋開世俗事務,成為一名隐修士。他前往埃及沙漠中的Thebaid地区,后来又回到他的家乡Lycia。大约在5世纪中叶,圣日拉西玛去了巴勒斯坦,在约旦河附近的荒野中定居。在那里他建立了一座修道院,并以其苦行和祈祷的正义生活而闻名于世,据说他参加了451年在卡尔西顿举行的第四次大公会议。

有一天,圣人在约旦河畔散步,一头狮子瞒跚地走来,举起一似乎很痛苦。他见狮子的爪子上有一根刺,就给牠拔去,并用布将伤口包扎好,这头狮子不肯离去。他将牠养在修院里。院里有一头馿子,供运送水桶之用。这馿子每天出外吃草时,狮子伴牠一同去保护牠。一天馿子被逰牧的外方人偷去,狮子单独回家。日拉西玛说‘你怎么单独回来,你一定把馿子吃了。’狮子瞪视著主人,牠不通人言,无法自辩。日拉西玛说,‘好吧,你既然把馿子吃了,从今以后你应代牠工作。’从那日起,狮子每日运载水桶到修院。过了一个时期,偷馿子的逰牧者带著馿子在附近经过。狮子看见了,上前将窃贼赶走,带着馿子会来。日拉西玛才知道以前错怪了狮子。日拉西玛死后,那狮子很悲伤,不肯吃东西。新院长无奈,带牠到日拉西玛的坟上,含泪指着坟墓说,‘你看,他就葬在这里。’狮子闻言就躺在坟上,以头碰地,任凭怎样动牠,牠也不肯离去,数天后那头狮子就这样死在坟上,以身殉主。

约旦河畔的圣日拉西姆死于475年(其他说法是451年)。罗马天主教会在3月5日庆祝他的瞻礼。

聖人啊,你燃烧着天上的爱,宁可选择约旦沙漠的严酷,也不选择世界上所有的乐趣。 因此,一只狮子侍奉你,直到你死;它顺从地死在你的坟墓上,悲痛地死在你的坟墓上。因此,天主已经荣耀了你,当你向祂祈祷的时候,请记住我们,聖日拉西玛!

聖多瑪斯亞奎納 聖師

學生和所有大學主保 聖多瑪斯亞奎納 聖師St. Thomas Aquinas

瞻禮日:1月28日
聖教會最偉大的神學家中,首推聖多瑪斯亞奎那。聖多瑪斯出身意大利望族,生於一二五五年(一說一二二七年),兄弟四人,聖人排行最小,姐妹人數不詳。聖人幼時,有一次曾與姐姐同在室內,風雨交作,姐姐被雷電擊斃,但聖人卻安然無恙,所以后來的人們要求免除雷擊的意外,就多求聖人轉禱。

聖人五歲時,被送入喀卒諾山修院,接受啟蒙教育,該修院由本篤會會士主辦。年齡稍長,轉入那不勒斯大學修讀文學。那不勒斯有一座多明我會修院。聖多瑪斯常到這個修院聖堂念經祈禱,并和院內會士交往。他對多明我會的生活,非常嚮往,很想加入該會修道。此時聖人年僅十六歲,院長叮囑他再等待數年,再三考慮。三年后,聖人初衷不變,堅決要求棄俗修道。就在十九歲那年,加入了多明我會。

他的兄弟不願他加入多明我會,就在路上用武力把他劫走,軟禁堡壘中。多瑪斯在軟禁期中,研究神學家伯多祿龍伯的着作,還潛心研究聖經。他的兄弟威迫利誘,無法動搖他的意志,竟設法唆使妓女到多瑪斯室中,用美色誘惑他。多瑪斯大怒,赤手從爐中取出燃燒的炭,將娼妓驅逐。自此,上主賜他終身不再受肉情誘惑的特恩,酬報他守身如玉的英豪精神。兩年后,家人見多瑪斯志不可屈,就釋放他重返修院。

聖多瑪斯重入修院后,在聖大亞伯爾門下修讀神學,同學們都德行杰出,博學多才。多瑪斯秉性沉默寡言,又生得身體魁梧,同學於是賜以「啞牛」綽號。一位熱心的同學見他外表笨拙,就自願替他補習。多瑪斯天性謙虛,欣然接受,每遇疑難字句,這位同學無法解釋,多瑪斯反倒替他講解,頭頭是道。不久,全班同學對多瑪斯漸加注意,私下將多瑪斯的筆記交給老師聖阿爾伯。聖亞爾伯讀后異常欽佩,相信多瑪斯不是平凡之人。第二天,就叫多瑪斯來面試。考完后,對眾學生說:「你們稱多瑪斯為『啞牛』,將來這位『啞牛』的叫聲,將震動普世。」但多瑪斯的聖德,比他的才學更為卓越。他日夜祈禱,與上主密契神締。

多瑪斯才學淵博,名震全歐,受聘為巴黎大學講師,聲譽廣揚,一時無反。就在這一段時期,他寫了有名的《答外教人》一書。這時多瑪斯已成為國際神哲學界的權威,曾奉召往意大利向教廷着名學者講學。大約在一二六六年,他着手編寫士林哲學中最偉大的不朽名着《神學大全》。

一二六九年,多瑪斯重返巴黎。此時巴黎大學各學者對聖體聖事中存留的是面餅的「依體」,還是面餅的「外形」這一問題,爭說不休。大家一致決定公請聖人解答。聖人熱心祈禱后,奮筆寫成「論聖體聖事」的論文一篇。在公開發表前,他先將文稿放在祭台上,供列於聖體前。吾主耶穌為了表示他對聖人的論着的讚賞,就顯現給多瑪斯,對他說:「你對於我聖體聖事的那篇文章,寫得很好。」聖人頓時神魂超拔,身懸空中。在旁的會士莫不嘖嘖稱奇,聖人晚年時,編寫《神學大全》第三部分,論述耶穌苦難及復活的奧跡。一天晚上,他跪在苦像前祈禱,突然有聲音自苦像中發出,對他說:「多瑪斯,你關於我所寫的文章,寫得好極了。你要什麼酬報?」多瑪斯答道:「主,我只望能享有袮。」

一二七三年聖尼各老瞻禮,多瑪斯獻祭時,獲主默示,從這時起,就擱筆停寫他的《神學大全》了。

一二七四年,教宗召開里昂大公會議,計划勸導東方分裂教會重返聖教懷抱。會前他特別囑咐多瑪斯撰文攻斥希臘教派的謬論,并准備在大會上宣讀這篇文章。多瑪斯這時已患重病,但仍然抱病啟程前往,出席會議。中途體力不支,到西斯篤修院暫時休息。院內修士對聖人慕名已久,但以前無緣親聆教言,現在因請聖人為他們講《雅歌》意義,聖人講稿未竟,就不幸謝世了。

聖人自知病入膏肓,領臨終聖事后,開口祝告上主說:「我一生致力學朮研究工作。除了愛袮以外,別無其他目標。我這一生講學着作,都是本於耶穌基督的信道,羅馬教會的信道。我將我的一切着作文稿呈現給教會,聽憑她審斷處理。」二日后,聖人離世升天,時在一二七四年三月七日清晨,享壽五十歲左右。同日,聖人的老師聖大亞爾伯當時在德國高郎,但他對同院修士放聲大哭道:「多瑪斯弟兄,我在基督內的愛子,教會之子,今天去世了,上主將這死訊啟示給我了。」

多瑪斯於一三二三年榮列聖品。教宗聖庇護五世封聖人為教會聖師。一八八O年,教宗良十三世,封聖人為學校主保。聖人着作等身,卷帙浩繁,包羅萬象,大部分是關於神哲學的論着。他對希臘學泰斗亞里斯多德的思想有精深研究,詳予引證,推陳出新,來闡釋聖教哲學。他的哲學論着,常用几何學的求證方法,來分析神學問題;先將應證明的問題及各項疑難提出,然后根據聖經文字,聖教傳統教理,神哲學各項規律,用「已知」的真理,解釋及證明「未知」和「有待證明」的真理,最后將各項疑點逐一解答。所以他的論着,立論精確,前后呼應,讀后頓覺豁然開朗,疑團盡釋。

聖人還撰有詮解聖經各重要部分及詮解各主要經文(天主經,聖母經,信經)的文章。但最負盛譽,最有價值之着作為《神學大全》。脫利騰大公會議把多瑪斯的《神學大全》與聖經和教宗詔書并列會議席上,其受教會重視的程度,由此可見一斑。聖人不僅是神哲學權威,對文學亦富有修養。教宗吳爾班四世欽定耶穌聖體瞻禮時,特囑托聖人撰寫該瞻禮彌撒經文。那文情并茂的繼抒詠,充盈了聖體奧跡的全部內涵,深刻而簡明,實乃千古絕唱。現在聖體遊行和聖體降福中,一般信友,都能背誦如流的兩篇主要的唱詞《O Salutalis Hostia》和《Pange lingua》(《Tantum ergo》是后者的末兩首。)就出自聖人手筆。

聖多瑪斯的才學,固然出類拔萃,超人一等。但他的聖德,更為后人所景仰。他常說自己的知識是得自苦像前祈禱的遠比得自個人研究的多。他將寫作與祈禱結合一體。他經常聲淚俱下,哀求上主,賜他領悟聖教各端奧理。多瑪斯的謙德更是我們的模范,他常自謙才學不如他人,總是虛心求教,不恥下問。與別人討論問題時,也總是心平氣和,從未發怒,也從不用言語諷刺對方。

(譯)

原來這才叫“信耶穌”

原來這才叫“信耶穌”

信耶穌不是沒有苦難,

而是可以靠着耶穌,

面對并勝過苦難;

信耶穌不是不會生病,

而是在病患中,

經曆天主的信實和安慰;

信耶穌不是為了富有,

而是在各種境況中,

懂得知足和感恩;

信耶穌不是凡事順利,

而是在逆境中,

認識自己軟弱與不足;

信耶穌不是有求必應,

而知道什么是我們最需要的;

信耶穌不是讓人覺得體面,

而是真正明白自己生命的源頭;

信耶穌不是做善事,

而是與至高真天主,

建立親密關系;

信耶穌不是明天的事,

而是一件立刻,

馬上要做的事;

信耶穌不是丟人的事,

而是智慧的開端,

福分的開始;

信耶穌不是可有可無的事,

而是關乎你生死攸關的事;

信耶穌不是勉勉強強的事,

而是自己選擇生死與禍福的事;

信耶穌不是一個人的事,

而是需要將福音,

分享給他人的事;

天主愛世人,

但天主不逼任何人

相信祂或接受祂。

然而,

天主將一切過去、現在、

將來的事已經陳明在你眼前,

還將信與不信之人的結果,

擺在你眼前,

請您做出正確的選擇!

天主愛世人,

意味着天主愛我們每一個人,

主耶穌為我們全人類的過犯,

流血舍命成為了贖罪祭,

救贖了我們,包括你、我、他。

你若愛主,相信主,跟隨主,

你沉睡的心靈將被喚醒,

你屬靈的眼睛將會打開,

你將看到并得到,

今生的祝福和永恆的生命!

(摘自網絡)

無一德行不以十字架為典範

選讀聖多瑪斯講道集
(無一德行不以十字架為典範) 
 
為什麼天主子必須為我們受苦呢?因為極需要,可從兩方面講:其一,為醫治罪惡;其二,為人的行為樹立典範。

為了醫療:因為我們為消除由於罪惡所招致的一切災難,藉基督的苦難找到了救藥。

至於樹立典範,好處也不稍遜。因為基督的苦難足以陶鑄我們的整個生活。不論何人,如果願意度完人的生活,不必作別的事,只該輕視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輕視的,並渴望基督所渴望。因為無一德行不以十字架為典範。

如果你尋找愛德的典範,那麼「人為朋友捨命,再沒有比這愛情更大的了。」這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基督既然為我們捨命,那麼為他而忍受困難也就不應為苦。

如果你尋找忍耐的典範,你在十字架上就可以找到最卓越的模範。因為偉大的忍耐來自兩種原因:或是因為人忍受極大的痛苦,或是因為人忍受那原可避免而未避免的痛苦。可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受了苦,而且出於忍耐,因為「他受苦時,沒有說恐嚇的話」,「他如同被牽去待宰殺的羊,也不開口。」所以,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忍耐是偉大的:「我們以堅忍的心奔跑那擺在我們面前的賽程,注視著信德的創始者和完成者耶穌:他為了那擺在面前的歡樂,而輕視了凌辱。」

如果你尋找謙遜的典範,便請注視那位被釘者吧!因為天主願意基督在比拉多治下被審判並被釘死。

如果你尋找服從的典範,你就跟隨他吧!因為他服從聖父以至於死:「正如因一人——即亞當的悖逆,眾人都成為罪人;同樣,因一人的服從,眾人也都成為義人。」

如果你尋找輕視塵世事物的典範,你也跟隨他吧!因為「他是萬君之君,萬王之王,在他內蘊藏著智慧和知識的一切寶藏」,他赤身裸體懸在十字架上,受人嘲笑、唾污、掌嘴、戴茨冠、飲酸醋並嘗苦膽。

所以,你不可貪戀華服和財富,因為「他們分了我的衣服」;你不可貪進求名利,因為他受人嘲笑,被人鞭打;你不可貪圖高位,因為「他們用荊棘編了一個茨冠戴在我頭上」;你也不可貪安逸快樂,因為「我口渴時,他們竟給我酸醋喝」。

《聖經》對自衛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自衛是怎么說的?

聖經沒有對自衛作出全面的說明。有些經文似乎說天主的子民是和平主義的(箴言25:21-22;瑪竇福音5:39;羅馬書12:17)。然而,還有一些經文是贊同自衛的。在什么情況下,個人自衛是合適的?
正確使用自衛與智慧、理解和技巧有關。在《路加福音》22章36節中,耶穌告訴祂仍在的門徒:”沒有劍的,應當賣去自己的外衣,去買一把”。耶穌知道現在是祂的跟隨者會受到威脅的時候,祂維護了他們自衛的權利。就在不久之后,耶穌被逮捕,伯多祿拿刀砍掉了別人的耳朵。耶穌為這個行為責備伯多祿(49-51節)。為什么這樣做呢?因為伯多祿熱衷於保護主,他是站在天主的旨意上。耶穌曾多次告訴祂的門徒,祂必須被逮捕、受審和死亡(如:瑪竇福音17:22-23)。換句話說,伯多祿在那種情況下的行為是不明智的。我們必須有智慧,知道什么時候該打,什么時候不該打。

出谷紀22章給出了一些關於天主對自衛的態度的線索:”竊賊若在挖窟窿時,被人逮住打死,打的人沒有流血的罪。若太陽已出來,打的人就有流血的罪。”(出谷紀22:1-2)。這段文章所講的兩個基本原則是擁有私有財產的權利和保衛財產的權利。然而,自衛權的充分行使,要視情況而定。任何人都不應該過快地對他人使用致命的武力,即使是有意傷害他的人。如果有人在半夜遭到小偷的陷害,在混亂的瞬間,將准小偷殺死,法律并不指控房主謀殺。但是,如果小偷是在白天被抓到家里的,這時房主不可能從睡夢中被驚醒,那么法律就禁止殺害小偷。本質上,法律說,房主不應該貿然殺死或攻擊家中的小偷。這兩種情況都可以被認為是自衛,但致命的武力應該是最后的手段,只有在驚慌失措的 “突然襲擊”情況下,房主很可能被迷惑和迷失方向時才會使用。在夜間遇襲的情況下,法律給予房主的好處是,除了黑暗和混亂的襲擊外,他不會故意對小偷使用致命武力。即使是在對小偷進行自衛的情況下,一個虔誠的人也應該設法制住襲擊者,而不是立即訴諸於殺他。

聖保祿有時也會進行自衛,盡管不是暴力的。當他要在耶路撒冷被羅馬人鞭打的時候,保祿悄悄地告訴百夫長,他,保祿,是羅馬人。當局的人立刻驚慌失措,開始對保祿區別對待,他們知道自己甚至給保祿戴上鐵鏈,已經違反了羅馬的法律。保祿在斐理伯使用了類似的辯護——在他被鞭打之后——以確保那些侵犯他權利的人正式道歉(徒16:37-39)。

在耶穌的比喻中,那個頑固的寡婦不斷地敲打着法官的門,反復懇求:”請你制裁我的對頭,給我伸冤罷!”(路加福音18:3)這個寡婦并不打算放棄,讓敵人占她的便宜;通過適當的渠道,她追求自衛。

耶穌命令我們 “轉過臉去”(瑪竇福音5:39),這與我們對個人侮辱和冒犯的反應有關。有些情況可能需要自衛,但不需要以牙還牙。耶穌命令的背景是他針對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8節)的教導。我們的自衛不是對冒犯的報復性反應。事實上,許多冒犯可以簡單地用寬容和愛來吸收。

聖經從來沒有禁止自衛,信徒也被允許保護自己和家人。但允許我們自衛,并不一定意味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這樣做。通過閱讀天主的聖言和依靠”從上而來的智慧”(雅各書3:17)來了解天主的心意,將幫助我們知道如何在可能需要自衛的情況下做出最好的回應。

(譯)

基督徒應該擁有武器嗎?

基督徒應該擁有武器嗎?

由於我們這個世界的暴力程度越來越高,而《聖經》中對和平的頌揚,基督徒之間對基督徒是否應該擁有武器有很多爭論。然而,全面地看一看聖經,就會發現曆史上的做法對今天的這個問題很有啟發。

我們有宗徒的例子,他們擁有武器。在耶穌被出賣的那天晚上,祂要求祂的跟隨者帶上劍。他們有兩把劍,耶穌說這已經足夠了(路加福音22:37-39)。當耶穌被逮捕時,伯多祿割下了大司祭的一個仆人的耳朵(若望福音18:10)。耶穌立刻醫治了這個人(路加福音22:51),并命令伯多祿收起他的武器(若望福音18:11)。伯多祿擁有劍并沒有被定罪,只是他特殊使用劍。

還有一次,軍人來接受施洗若翰的洗禮。當被問到怎樣做才能為天主而活時,若翰告訴他們:”不要勒索人,也不要敲詐;對你們的糧餉應當知足!”(路加福音3:14)若翰沒有叫他們放下武器。

還有達味,他贊美天主 “祂教我的手能鬥,教我的指能戰。”(聖詠144:1)舊約中還有許多其他敬虔的人擁有和使用武器的例子,通常是在戰爭的背景下。

聖經從來沒有禁止基督徒擁有武器,但它確實提供了一些值得考慮的原則。首先,信徒被呼召做和平的使者(瑪竇福音5:10)。信徒在考慮購買武器時,應該在祈禱中考慮這樣做是否有助於建立和平。

其次,信徒擁有武器的目的只能是為了光榮天主(格林多前書10:23)。使用武器打獵、執行軍事或執法任務、或自衛,可能是為了光榮天主。不過,一個人還是應該反省自己擁有某種武器的動機。

第三,信徒應該遵守當地的法律,包括槍支法。羅馬書第13章明確指出,管理當局來自天主,應該服從。此外,我們要為監督我們的社區和國家的領導人祈禱(弟茂德前書2:1-2)。

歸根結底,擁有槍支或其他武器并沒有什么罪。在某些情況下,武器可能是有用的,甚至是必要的;同時,基督徒應仔細考慮自己擁有武器的動機和目的,并應遵守當地的法令。

(譯)

為什么耶穌復活后沒有向更多的人顯現?

為什么耶穌復活后沒有向更多的人顯現?

耶穌從死者中復活后,祂向瑪利亞瑪達肋納、其他一些婦女、兩個不知名的門徒、伯多祿和其余的十一位宗徒顯現。經文說:”此後,又一同顯現給五百多弟兄,其中多半到現在還活著,有些已經死了。隨後,顯現給雅各伯,以後,顯現給眾宗徒;最後,也顯現了給我這個像流產兒的人。”(格林多前書15:6-8)有些人認為,如果有更多的見證人,就會提供更有說服力的證據,從而使更多的人相信基督。為什么耶穌復活后沒有向更多的人顯現?

如果耶穌願意的話,祂可以在復活后向其他許多人表明自己的身份。但天主的計划是將復活后的顯現限制在某些群體身上。活着的主的五百多個目擊者已經足夠了。聖經教導說,救恩是因信而得的恩寵——它不是學習足夠多的曆史知識的產物。”因為你們得救是由於恩寵,藉著信德,所以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不是出於功行,免得有人自誇。” (厄弗所書2: 8-9) 對於有信仰的人來說,沒有必要擁有更多的證據。

有許多經文足以引導人相信基督。”所以信仰是出於報道,報道是出於基督的命令。”(羅馬書10:17)當我們聽到經文時,聖神與我們心中的聖言配合,使我們達到相信的地步。只是多一點關於耶穌生平的信息,不一定會使更多的人得救,相反,每一個被聖神作工相信的人都會相信。

有許多人不是復活的目擊者,但事實上他們確實聽到了復活的消息。耶穌復活的消息很快就通過守墓的羅馬衛兵傳到了猶太領袖的耳朵里。衛兵們看見天使降臨,把墓口的石頭滾開。看到這一幕,守衛們 “嚇得發抖”,”昏倒在地”(瑪竇福音28:4)。當他們把這件事報告給猶太領袖時,他們的反應是給守衛錢,說:”「你們就說: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夜間來了,把他偷去了。如果這事為總督聽見,有我們說好話,保管你們無事。」兵士拿了銀錢,就照他們所囑咐的做了。這消息在猶太人間傳揚開了,一直到今天。”(瑪竇福音28:13-15)。

此外,許多死去的聖徒從死里復活,被許多人看見(瑪竇福音27:52-53)。事實上,猶太領袖們聽說了復活的事,并從目擊者那里得到了許多證實,但他們卻拒絕了這一事實。我們可以假設,如果耶穌復活后向更多的人顯現,就會有更多的人相信,但證據的存在并不能改變一顆堅硬的心。

耶穌教導說,一個人的心可以對天主如此剛硬,以至於即使復活也不能動搖他(見若望福音11:53;12:9-10)。陰間的財主懇求亞巴郎派拉匝祿從死里復活,以警告那人的五個兄弟需要悔改,從而避免他所經曆的折磨(路加福音16:27)。那人的推理似乎合乎邏輯:”倘若有人從死者中到了他們那裡,他們必會悔改。”(30節) 但亞巴郎說:”他們自有梅瑟及先知,聽從他們好了。…… 如果他們不聽從梅瑟及先知,縱使有人從死者中復活了,他們也必不信服。”(29、31節)耶穌復活后向更多的人顯現,對那些拒絕相信的人來說,這還不足以成為證據。

對基督的信心有一個特別的定義。僅僅對基督的生平有很多了解,智力上相信祂存在,并不是《聖經》所說的那種信仰。相信得救的信心,是相信基督的死和復活,并導致行動的信心(雅各伯書2:22)。信基督不僅僅是對基督生平的量化認識,而是對基督和他的工作的皈依、信任和委身,使自己的生命進入順服的狀態。

耶穌復活后并沒有向更多的人顯現,因為信心并不依賴於擁有最可能的事實。我們不需要更多的書面的、曆史的信息來得出信仰的正確立場。復活的基督不需要向猶太公會,黑落德,比辣多,或其他任何嘲笑者表明自己。祂的國 “不屬於這個世界”(若望福音18:36),人們有足夠的證據來建立他們的信心。

耶穌復活后,向適量的人顯現。我們有足夠的曆史證據來相信真理,而天主需要信心(希伯來書11:6)。”為此,一切都是由於信德,為的是一切都本著恩寵,使恩許為亞巴郎所有的一切後裔堅定不移,不僅為那屬於法律的後裔,而且也為那有亞巴郎信德的後裔,因為他是我們眾人的父親。”(羅馬書4:16) 當然,關於聖經的知識是至關重要的,但那種只靠學問工作而沒有生命改變的”信仰”,可能只是知識上的同意,而不是帶來救恩的信仰。對基督的真正信仰涉及到一定的曆史知識,但也會隨着聖神在人心中的存在而導致生命的改變。耶穌為那些有信心的人宣告了祝福。”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纔是有福的!” (若望福音20: 29)。

(譯)

《聖經》中提到過伏洛尼加嗎?

《聖經》中提到過伏洛尼加嗎?

《聖經》中沒有提到一個叫伏洛尼加的人,但傳統和傳說認為這個名字是那個流了十二年血的女人的名字,直到她摸到基督的衣裳才得到醫治(馬爾谷福音5:25-34;瑪竇福音9:20-22;路加福音8:43-48)。

根據伏洛尼加的傳說,在曆史上有不同的修改和演變,當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路上經過時,這個女人也在場。她被祂的痛苦所感動,摘下她的頭巾,或手帕,給主擦去祂臉上的汗和血。當耶穌把布還給她的時候,祂的臉的形象印在上面。這塊傳說中的布被稱為伏洛尼加的面紗,而這塊布本身據說也有神奇的療效。

關於伏洛尼加的傳說——一些傳統中的聖伏洛尼加——被認為始於早期教會曆史學家凱撒利亞的尤西比烏斯的著作中。在Historia Ecclesiastica(教會史)中,尤西比烏斯記載了耶穌醫治一位來自凱撒利亞斐理伯的患了大出血的婦女。在一本名為《比辣多行記》的聖經外書中,這位婦女被確認為伏洛尼加。

后來的傳統解釋說,伏洛尼加的面紗是在提比略皇帝患了嚴重的麻風病時被帶到羅馬的。皇帝聽說了她的神奇的布,便召見了伏洛尼加,她把布料帶到了羅馬,據說用它治好了皇帝的病。此后,伏洛尼加留在了羅馬,死后,將面紗賜給了教宗克萊孟。伏洛尼加的面紗最終被教宗烏爾班八世放置在聖伯多祿大 堂的上層小堂,至今仍保存在那里。在一年中的十個不同場合,面紗會被裝在一個銀色的盒子里展示給教宗、樞機主教和進入殿堂的信眾。然而,在曆史上,西班牙、法國和意大利不同地區的其他几件遺物被認為是伏洛尼加的原件或早期的復制品。

在天主教內,伏洛尼加被供奉在十字架第六處(伏洛尼加擦拭耶穌的臉),這是描繪基督激情的十四個默想雕刻之一。

雖然關於伏洛尼加和她的面紗的傳說是錯綜復雜的,而且肯定不是基於聖經,但一個旁觀者向耶穌施恩的故事很可能有一定的事實依據。
(譯)

耶穌死的時候,聖殿的帳幔被撕成兩半有什么意義?

耶穌死的時候,聖殿的帳幔被撕成兩半有什么意義?

在耶穌的一生中,耶路撒冷的聖殿是猶太人宗教生活的中心。聖殿是進行動物獻祭的地方,也是按照梅瑟律法忠實地進行崇拜的地方。希伯來書9:1-9告訴我們,在聖殿中,聖殿的至聖所——天主在地上的居所——與聖殿中人居住的其他地方隔開了。這表示人因着罪與天主分開了(依撒意亞59:1-2)。只有大司祭每年可以越過這帳幔一次(出谷紀30:10;希伯來書9:7),為全以色列人進入天主的面前,為他們的罪贖罪(肋未記16)。

撒羅滿的聖殿高30立方(列王紀上6:2),但根據一世紀猶太曆史學家若瑟的著作,黑落德曾將高度增加到40立方。關於立方體的確切測量方法還不確定,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帳幔的高度接近60英尺。一個早期的猶太傳統說,帳幔大約有四英寸厚,但聖經并沒有確認這個測量值。出谷紀教導說,這厚厚的帳幔是用藍色、紫色、猩紅色的材料和細麻布做成的。
帳幔的大小和厚度使耶穌死在十字架上那一刻發生的事件變得更加重大。”耶穌又大喊一聲,遂交付了靈魂。看聖所的帳幔,從上到下分裂為二”(瑪竇福音27:50-51)。

那么,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件事呢?這撕裂的帳幔對我們今天有什么意義呢?最重要的是,耶穌死時撕破帳幔,戲劇性地象徵祂的犧牲,祂自己的血的流淌,是對罪的充分贖罪。它象徵現在進入聖殿的道路為所有人敞開了,在所有的時間里,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

當耶穌死后,帳幔被撕開了,天主從那個地方搬走了,再也沒有住在用人手造的聖殿里(宗徒大事錄17:24)。天主與那聖殿和它的宗教系統已經結束了,聖殿和耶路撒冷在公元70年被”荒涼”(被羅馬人毀掉),正如耶穌在路加福音13:35中預言的那樣。只要聖殿還在,就表示舊約的延續。希伯來書9:8-9指的是在新約建立的時候,那個時代正在過去(希伯來書8:13)。

在某種意義上,帳幔象徵基督自己是通往父的唯一道路(若望福音14:6)。這一點從大司祭必須透過帳幔進入聖殿的事實中可以看出。現在,基督是我們的高級大司祭,作為相信祂已完成的工作的人,我們有份於祂更好的司祭身份。我們現在可以通過祂進入聖殿。希伯來書10章19-20節說:”我們既然懷著大膽的信心,靠著耶穌的寶血得以進入聖殿,即進入由他給我們開創的一條又新又活,通過帳幔,即他肉身的道路。” 在這里,我們看到了耶穌的肉體為我們撕裂的形象,就像祂為我們撕裂帳幔一樣。

帳幔從上到下被撕開是曆史的事實。希伯來書中對這一事件的深遠意義作了光榮的詳細解釋。聖殿的事情是將來事情的影子,它們最終都指向了耶穌基督。祂是通往聖殿的帳幔,通過祂的死,信眾現在可以自由邁向天主。

聖殿中的帳幔不斷地提醒我們,罪使人類不適合與天主同在。事實上,每年都要獻上罪祭,而且每天都要重復獻上無數的其他祭物,這就清楚地表明,罪不可能真正地被贖罪,或被單純的動物祭所抹去。耶穌基督籍着祂的死,已經消除了天主與人之間的障礙,現在我們可以放心大膽地接近祂了(希伯來書4:14-16)。
(譯)

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眼比富人進天堂更容易,這是什么意思?

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眼比富人進天堂更容易,這是什么意思?

關於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獲得永生更容易,有几種不同的觀點(瑪竇福音19:24;馬爾谷福音10:25;路加福音18:25)。波斯人用 “把大象穿過針眼更容易”來表達不可能的概念。駱駝是猶太人改編的(以色列最大的動物是駱駝)。
有些人認為耶穌所說的針是針門,據說是在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上發現的一個又低又窄的下班后的入口。為了安全起見,它被故意做得很小,駱駝只有脫掉鞍子或馱子,跪着爬過去才能通過。這個理論的問題是,沒有證據表明這樣的門曾經存在過。除此之外,當更大的門很容易通過時,有哪個正常的牽駱駝的人會經曆這樣的扭曲?
還有人聲稱,翻譯成 “駱駝”(希臘文:kamelos)的詞實際上應該是 “纜繩”(希臘文:kamilos)。那么這節經文就會讀作:纜繩(或繩子)更容易穿過針眼。然而,相信這一點,帶來的問題比解決的問題更多,即對聖經的無誤性和靈感產生懷疑。

最有可能的解釋是,耶穌使用的是夸張手法,一種為了強調而夸大的說話方式。耶穌在其他時候也用過這種手法,祂說一個人的眼睛里有一塊 “大樑”(瑪竇福音7:3-5),吞下駱駝(瑪竇福音23:24)。

耶穌的信息很清楚——任何人都不可能靠自己的功勞得救。由於財富被看作是天主認可的證據,所以拉比們普遍教導說,富人受到天主的祝福,因此,他們是最有可能進入天堂的人。耶穌摧毀了這種觀念,同時也摧毀了任何人都可以獲得永生的觀念。門徒們對這個驚人的說法有適當的反應。他們完全驚訝,在下一節經文中問道:”那誰能得救呢?”。如果他們中間的富人,包括超靈的法利賽人和文士,都不配上天堂,那么一個窮人還有什么希望呢?

耶穌的回答是福音的基礎。”為人這是不可能的;但為天主,一切都是可能的。”(瑪竇福音19:26)。人因着天主的恩寵、憐憫和信心的恩賜而得救(厄弗所書2:8-9)。我們所做的一切都不能為我們贏得救恩。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竇福音5:3),那些認識到自己神貧,完全不能做任何事來使自己在神聖的天主面前稱義的人。富有的人常常對自己屬靈的貧窮視而不見,因為他對自己的成就感到驕傲,對自己的財富感到滿足。他在天主面前謙卑的可能性就像駱駝在針眼里爬行一樣。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