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

重生

1. “重生 “是什么意思?

“重生 “的真正含義是,通過聖洗聖事,人已成為新受造物。(天主教教理第1265條)受洗者獲得了”新生活中度生”。[羅6:4]要緊的是新受造物的人! [迦 6:15]。

2. 人如何知道自己是否真正”重生”了?

一個人知道他是否真的”重生”了,要看他是否接受了正確的洗禮,即用水澆在他的頭上,同時說以下的話:”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你授洗。” (天主教教理第1284條)

3. 當一個人”重生”時,他是否應該有所感覺?

一般來說,那些情緒穩定的人不會有什么感覺。這是因為在聖洗聖事中,由父神的恩寵和聖神的力量在耶穌的至聖之名下發生的顯現是一種精神上的顯現。

同時,應該注意的是,沒有什么可以阻止天主為一個情緒平衡的人提供一個壓倒性的經驗,作為聖洗聖事的結果,盡管這是罕見的。

4. 我對教會在有人重新犯罪時經常說的一句話感到困惑。教友們說,”如果一個人重新犯罪,那么他就從來沒有重生過”。有什么可以保證一個人已經”重生”了呢?

首先,這種說法是由於沒有理解聖洗聖事中發生的神聖而神奇的過程。重新犯罪與”重生”毫無關系。聖洗聖事并不能抹去軟弱和傾向於犯罪的人性。它適用於人的精神本性。

耶穌說:”醒寤祈禱罷!免陷於誘惑;心神固然切願,但肉體卻軟弱。”[瑪26:41] 而聖保祿說:”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羅7:15,19] 這清楚地表明,在人性和靈性之間存在着一場持續的斗爭。人的本性將永遠與人的靈性相對立。

5. 那么,如果人的本性繼續吸引我們去犯罪,我們為什么要受洗?

要回答這個問題,你必須了解在聖洗聖事中發生了什么。要了解發生了什么,你必須知道几千年前,根據《舊約》,天主聖父做出了四個承諾。這些承諾是:(1)新約的承諾,[見厄則克耳];(2)新的精神,[見厄則克耳11:19-20,18:31,36:26];(3)新的心,[見厄則克耳11:19-20,18:31,36:26] 和(4)內住的聖神。[見厄則克耳36:27;格前3:16] 。

通過閱讀上述經文你會注意到,厄則克耳36:26-27提到了兩種不同的精神。一個是指內住的聖神,另一個是指人的精神。

每個人都有一個人的精神,它給肉體帶來生命。“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雅2:26] 人的精神與肉體共存。人的精神的另一個詞是”魂”。當身體死亡時,”人的精神”或”魂”就離開了肉體。

你可能還想驗證一下以下的聖經參考資料。在路加福音23:46,當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時,祂把祂的(聖)靈魂到父的手中。在《宗徒大事錄》7:59節中,當聖斯德望被投擲石塊時,他祈禱說:”主耶穌,接受我的靈魂”。

[關於人的精神的進一步參考資料,請參見。約伯傳32:8; 箴言18:14, 20:27; 訓道篇3:21; 依撒意亞3:21。3:21;厄則克耳11:19, 36:26; 匝加利亞12:1; 瑪26:41; 路8:55; 約3:6; 羅8:15; 林前2:11; 雅2:26)

現在你還需要明白,在聖經中,靈魂和精神之間是有區別的。雖然大多數字典將這兩個詞互換,表示它們的意思相同,但它們并不一樣。靈魂是”我”,是 “存在的自我意識”,是”自我意識”。人的靈魂是人的精神體,是幽靈般的形態。同樣,由於天使有靈體(形體),他們也有靈魂,有自我意識。

因為罪通過我們的始祖父母進入世界,所以靈魂、人的精神和肉體都被稱為死亡,都被罪性污染了。肉體和人的精神都是”形式”,一個是物質自然世界,另一個是精神領域。靈魂為了生存,必須有一個身體來表現自己,要么是肉體(需要精神),要么是精神的身體,那就是人的精神。

一旦你理解了這一切,你就能感知到在聖洗聖事中所發生的事情!在聖洗聖事中,第一個人的精神,也就是你出生時的那個精神,就會死亡。在洗禮聖事中,第一個人類的精神,也就是你出生時的那個精神,已經死亡了!在那一刻,天主在你體內創造了新的人類精神。在那個確切的時刻,天主在你體內創造了一個新的人類精神。這就是為什么《聖經》教導說,在聖洗禮聖事中,你與基督同死,你與基督同葬,你與基督一起復活成為新受造的人。從字面上看,你現在有一個新的人類精神,不會死亡。它屬於”天主的種子”[若一3:9, 5:18],這就是為什么”天主以嫉妒愛慕他在我們內所安置的神靈。”[雅4:5]

現在,受洗的人已經得到了一個不會死亡的新的人的精神,他的靈魂(自我意識)可以在肉體死亡時通過新的精神體永遠地繼續表現出來。這就是為什么天主教會向其成員教導說,靈魂不會死亡。受洗者的靈魂不會死亡,因為它有一個新的人類精神,受到內住的天主的聖神的保護。

如前所述,在聖洗聖事中發生的表現是一種精神上的表現。它并不能阻止個人(靈魂)的自由意志繼續犯罪。談到對罪的堅守,聖保祿說:”我告訴你們:你們若隨聖神的引導行事,就決不會去滿足本性的私慾,因為本性的私慾相反聖神的引導,聖神的引導相反本性的私慾:二者互相敵對,致使你們不能行你們所願意的事。”[迦5:16-17]

(注:拉丁文武加大寫的英文版在 “spirit”字上有一個小寫”s”。這顯然使它指的是人的精神而不是聖神。現代神聖聖經的拙劣翻譯掩蓋了這一事實)。)

耶穌說:”天主是神,朝拜祂的人,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祂。”[若 4:24] “因為父就是尋找這樣朝拜祂的人。”[若4:23] 。

(注:這里很清楚,耶穌說的是人的精神。)

在聖洗聖事中新創造的人類精神是屬於天主的種子。從本質上講,它被天主所吸引,并尋求討好天主。那些接受洗禮的人,擁抱他們新的靈性,即人的精神思想,他們是能夠取悅天主的人。因為從他們心里流出來的聖神的果實是天主所喜悅的。

請考慮以下情況。如果有人等到25歲才受洗,在這個年齡之前,他的敬拜是主所喜悅的嗎?不是的,因為他是在用他那具有罪性的第一個人的精神來敬拜天主。如果他在25歲之前死亡,他能進入天堂嗎?不能,因為他沒有重生,沒有得到他新的人類精神的神性種子。”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天主的國”。[若3:5] “由肉生的屬於肉,由神生的屬於神。” [約3:6]。

現在你明白了為什么一個人必須接受洗禮,即使是在嬰兒時期,以確保他進入天主的國度。

6. 這是否意味那些”重生”的人就能得救?

不是! 聖洗聖事提供了確保”永生”的新生,但不是救贖。基督徒得到的永生是他走向救贖的”他在我們身上蓋了印,並在我們心裡賜下聖神作為抵押。”[格后1:22]。現在,靠着天主的恩寵,信徒有義務在基督內行走他活生生的信仰。他必須在聖神的果實中發光[迦5:22-3],如同一塊活石。”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6]

在基督內活出他的信仰也意味他必須接受懺悔聖事,以恢復他受洗時得到的公義。雖然這個聖事使他在天主的眼中成了義人,但他仍然沒有得救。他必須接受聖體聖事,才能有生命在他里面。一旦靈魂滿足了前面提到的所有其他條件,聖體聖事就能拯救它。

7. 但如果我在洗禮聖事中接受了神性種子的新人類精神,即使我沒有活出我的信仰,我是不是因為重生而得救?

耶穌說:”我告訴你們:凡是有的,還要給他;那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路19:26] ‘從那些一無所有的人那里,連他們所擁有的也要奪去。’ 多么有力的聲明!你怎么能從別人身上拿走東西呢?當一個人一無所有時,你怎么能從他身上拿走東西呢?從那些拒絕在恩寵狀態下接受聖事,拒絕在聖父的恩寵和聖神的力量下在基督的愛和光中發光的人那里,天主在聖洗聖事中得到的新創造的恩寵將被奪走。他將無法獲得得救的幸福希望。

正如聖保祿所說:”原來我們是他的化工,是在基督耶穌內受造的,為行天主所預備的各種善工,叫我們在這些善工中度日。” [厄弗所書2:10] 我們被造就是為了讓善行成為我們的生活方式。通過新人類精神的恩寵重生后,我們對天主有了虧欠。為了感恩,我們有義務擁抱一顆願意接受聖事的心,并把行善作為一種生活方式。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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