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婦女擔任神父說了什么?

聖經對婦女擔任神父說了什么?

在今天的教會中,也許沒有比婦女擔任神父的問題更激烈的爭論了。因此,不把它看作是男人對女人的問題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婦女認為婦女不應擔任神父,《聖經》對婦女的神父施加了限制,有些男子認為婦女可以擔任神父,在神父中對婦女沒有限制。這不是沙文主義或歧視的問題。這是一個聖經解釋的問題。

天主的聖言宣稱:“女人要在沉靜中受教,事事服從。我不准許女人施教,也不准許她管轄男人,但要她安於沉靜。(弟前2:11-12) 在教會中,天主賦予男女不同的角色。這是人類創造的方式和罪惡進入世界的方式的結果。“因為亞當是先受造的,以後纔是厄娃。亞當沒有受騙,受騙陷於背命之罪的是女人。”(弟前2:13-14)。天主,通過宗徒保祿,限制婦女擔任教導和/或對男人有精神權威的角色。這使婦女不能擔任神父超越男人,這肯定包括向他們說教、公開教導他們,并對他們行使精神權威。

許多人反對婦女在神職事奉方面的這種觀點。第一個常見的問題是,保羅限制婦女教導,因為在第一世紀,婦女通常沒有受過教育。然而,弟2:11-14沒有提到教育地位。如果教育是事奉的資格,那么耶穌的大多數門徒就不會有資格。

第二個常見的反對意見是,保祿只限制厄弗所的婦女教導男人(弟茂德前書是寫給厄弗所教會的神父弟茂德的)。厄弗所以阿耳忒彌斯的廟宇而聞名,婦女是異教分支的權威——因此,理論上說,保祿只是對厄弗所偶像的女性主導的習俗作出反應,教會需要有所不同。然而,弟茂德前書中沒有提到阿耳忒彌斯,保祿在弟茂德前書2:11-12中也沒有提到對阿耳忒彌斯崇拜者作為限制的標准做法的原因。

第三個反對意見是,保祿只是指丈夫和妻子,而不是一般的男人和女人。弟前2章中希臘語的“女人”和“男人”可以指丈夫和妻子;然而,這些詞的基本含義比這更廣泛。此外,第8-10節也使用了同樣的希臘詞。“我願意男人們在各地舉起聖潔的手祈禱,不應發怒和爭吵”(弟前2:8)“願意女人們服裝端正,以廉恥和莊重裝飾自己,而要以善行裝飾自己,這纔合乎稱為虔敬天主的女人。”(弟前9-10)第8-10節明確地提到了所有的男人和女人,而不僅僅是丈夫和妻子。在第11-14節中,沒有任何情況表明丈夫和妻子的范圍縮小。

然而,另一種反對這種對婦女在神職事奉的解釋是關於婦女在聖經中擔任領導職務,特別是舊約中的米里亞姆,黛博拉和胡達霍夫。的確,這些婦女是天主挑選出來為祂特別服務的,她們是信仰、勇氣和領導的典范。然而,《舊約》中婦女的權威與教會神職的問題無關。 新約的書信為天主的人民——教會,基督的身體——提出了一種新的范式,這種范式涉及到教會特有的權威結搆,而不是以色列民族或任何其他舊約實體。

類似的論點也是用《新約》中的普黎史拉和福依貝提出的。在宗徒大事錄18章中,普黎史拉和阿桂拉被奉為基督的忠實神職人員。普里西拉的名字首先被提到,也許表明她在神職中比她的丈夫更突出。普黎史拉和她的丈夫把耶穌基督的福音傳給亞波羅了嗎? 是的,在他們的家里,他們“開始在會堂裡放膽講論。普黎史拉和阿桂拉聽了他的講論,就把他接來,給他更詳實地講解了天主的道理。 ”(宗18:26)。聖經上有沒有說過,普黎史拉在教會里做過神父,或者在公開場合教導,或者成為聖人會眾的精神領袖?不。據我們所知,普黎史拉沒有參與與弟茂德前書2:11-14相矛盾的傳教活動。

在羅馬書16:1中,“我把我們的姊妹福依貝托給你們,她是耕格勒教會的女執事 ”菲比在教堂被稱為“執事”,受到保祿的高度贊揚。但是,和普黎史拉一樣,聖經中沒有任何東西表明福依貝是教堂里的神父或教師。“能教”是作為長老的資格,而不是執事的資格。(參閱弟前3:1-13)(參閱鐸1:6-9)。
弟前2:11-14的結搆使得女人不能成為神父的原因非常清楚。為什么女人不應該教導或對男人有權力? 因為“亞當是先創造的,然后是夏娃。亞當不是被欺騙的人,而是女人被欺騙”(第13-14節)。天主先創造了亞當,然后創造了夏娃,成為亞當的“幫手。創造的秩序在家庭和教會中普遍適用。(參閱厄5:22-33)

在弟前2章14節中,夏娃被欺騙的事實也被認為是女人不做神職人員或對男人有精神權威的原因。這并不意味着女人容易上當受騙,也不意味着她們比男人更容易受騙。如果所有的女人都更容易被欺騙,為什么她們會被允許教孩子(她們很容易被欺騙)和其他女人(據說更容易被欺騙)?文章簡單地說,女人不是教導男人,也不是對男人有精神權威,因為夏娃被欺騙了。天主選擇在教會中給男人主要的教導權。

許多婦女在熱情好客、仁慈、教導、傳道和幫助/服務等方面都很出色。當地教會的大部分神職人員都依靠婦女。教會中的婦女不受公開祈禱或預言的限制。“但凡女人祈禱或說先知話,若不蒙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因為她跟那剃了頭髮的完全一樣。”(哥林多前書11:5),只受屬靈的教導權支配男人。聖經沒有限制婦女行使聖神的恩賜(哥林多前書12)。 女人和男人一樣,被召喚去服侍別人,展示聖神的果實 。“然而聖神的效果卻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關於這樣的事,並沒有法律禁止。“(伽5:22-23) 向失落的人傳福音。

“耶穌便上前對他們說: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18-20)。

“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要在耶路撒冷及全猶太和撒瑪黎雅,並直到地極,為我作證人。”(宗1:8)

“你們但要在心內尊崇基督為主;若有人詢問你們心中所懷希望的理由,你們要時常準備答覆。”(伯一3:15)。

天主已經規定,只有男人在教會中,在屬靈的教導權威的職位上服務。這不是因為男人一定是更好的老師,也不是因為女人低劣或不那么聰明(事實并非如此)。這只是天主設計教會運作的方式。男人要在精神領導中樹立榜樣——在他們的生活中,通過他們的講話。婦女將扮演不那么權威的角色。“要教訓老婦在舉止上要聖善,不毀謗人,不沉湎於酒,但教人行善,好能教導青年婦女愛丈夫,愛子女,慎重,貞節,勤理家務,良善,服從自己的丈夫,免得使人詆毀天主的聖道。”(弟鐸2:3-5)。聖經也沒有限制婦女教育孩子。婦女唯一受到限制的活動是教導或對男子擁有精神權威。這使婦女不能擔任神父。 這并不會使婦女不那么重要,而是讓她們更多地關注牧靈工作,這與天主的計划和祂對她們的饋贈是一致的。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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