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發表一個聲明,”觀點是我自己的。”

神父發表一個聲明,”觀點是我自己的。”

最近在Facebook上看到一個天主教神父的敘述,他在他的個人資料中說:”觀點是我自己的。我注意到他的一些評論不太天主教。
首先,應該提到,教會法典第1338條2項規定:
“不得褫奪聖秩權;惟得禁止行使此權或某些行為;不得褫奪學位。”

“Privation”是指”失去或缺乏通常存在的品質或屬性。換句話說,神父是終身的神父。聖秩永遠不能從他身上奪走,只有他的行為符合天主教神父的特權才能代表教會。這種懲罰的適當規範術語是”解除聖職”。它也被稱為”使还俗”或”強迫还俗”。這些術語意味該神父在餘生中不得行使聖職。
話雖如此,只要一個神父沒有被開除,他不能表達他個人的觀點,特別是如果這些意見有違天主教會的教義。這樣做,他將羞辱公眾,他的觀點可能被認為是天主教會教義的一部分。

「因著堅振聖 事,他們 [受過洗的人]與教會更完善地連結起來,又因受到聖神特別力量的充實,更責無旁貸地以言以行,去宣揚並維護信仰,作基督真實的見証人」。(天主教教理第1285條)
換句話說,作為天主教徒,不僅神父不能表達他們個人的觀點,這是違反天主教會的教義,而且任何人,無論是哥倫布騎士,政治家或平信徒作為一個天主教徒講話。通過聖神的恩寵,你被稱為”以文字和行為傳播和捍衛信仰”,為天主的光榮。此規定沒有例外,除非您已被開除並聲明為異端。然後你可以說你想要的所有的蠢話。
(譯)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