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戰爭的含義

正義戰爭的含義

什麼是”正義戰爭?”

正義戰爭的三個基本條件是:
– 作為最後手段發動的在有理由使用武力之前,必須用盡所有非暴力的選擇。
– 一個可以爭取糾正錯誤遭受。例如,對武裝攻擊的自衛總是被視為正義的事業。此外,正義戰爭只能以”正確”意圖進行:正義戰爭的唯一允許的目標是糾正傷害。
– 戰爭只有在有合理成功的機會時才能成功。因沒有希望的原因造成的死亡和傷害在道義上是沒有道理的。

天主教會關於正義戰爭教導什麽?

在天主教教理第2309條指出:

應以嚴謹態度,考慮訴諸武力的合法自衛的嚴格條件。此種決定的 嚴重性,應使此種自衛受到道德合法性的嚴格條件的規範,即須同 時兼有下列條件:
──侵略者所加予國家或國際社會的傷害應是持續的、嚴重的和確 定的;
──除訴諸武力以外的其他一切辦法均顯示不切實際或無效;
──有成功的可靠條件;
──訴諸武力不會招致比應剷除的惡,有更大的惡及混亂。現代武 器的毀滅威力,在此種狀況的評估中,要求極度的明智。

這些是在所謂「正義戰爭」的道理中例舉的傳統要素。 負責公益者,應該審慎評估其道德合法性的條件。
對這些道德合法性條件的評估屬於那些對共同利益負有責任的人的審慎判斷。

梵蒂岡是否認為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只是正義戰爭?
從第一天起,梵蒂岡就譴責入侵伊拉克是一場”不公正的戰爭”。它不符合上述條件,作為保護美國免遭入侵的必要條件。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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