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融

共融

“共融”的含義是什么?

“共融”是指一種信仰(宗教)的信徒在參加另一種信仰(宗教)的禮拜時接受另一種信仰(宗教)的聖體。

例子。一個路德教派的信徒在參加英國聖公會的禮拜時接受聖體。

羅馬天主教的信徒在參加另一信仰(宗教)的禮拜時,能否接受聖體?

除了與羅馬天主教會相通的儀式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羅馬天主教徒從不屬於羅馬天主教的神父那里領聖體。

自1997年12月以來,都柏林樞機主教德斯蒙德-康奈爾博士閣下為羅馬天主教會在聖體問題上的立場辯護,他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羅馬天主教信徒從新教牧師那里接受聖體。他的聲明是基於《教會法典》第844.1條,公開說出捍衛羅馬天主教信仰的真理,值得稱贊。

“第844 條 – 1 項 – 天主教聖職人只能對天主教信徒,合法地施行聖 事;同樣天主教信徒,只能由天主教聖職人合法地領受聖事 。”

另一信仰(宗教)的人在參加羅馬天主教的儀式時,能否接受聖餐?

見前面的答案。只有那些屬於與羅馬天主教會共融的儀式的人,才能在天主教會內接受聖體。這不包括所有的新教教會,因為他們不持有天主教關於耶穌在聖體中真實存在的信仰。

為什么羅馬天主教會要制定這個法律?

當羅馬天主教的信徒接受聖體聖事時,就表示他與那些與他一起領聖體的人完全共融。

(注:”完全共融”是指 “毫無例外地完全同意羅馬天主教教會的所有教理”)。

與非天主教信仰的成員,如英國聖公會、長老會、聯合教會等……的共融是不完整的,因為羅馬天主教的信徒和其他信仰的信徒在聖體等方面沒有相同的信仰(信念)。雖然羅馬天主教徒相信,在舉行彌撒后,耶穌在聖體中繼續神聖地臨在,但其他信仰的人并不認同這種信仰。我們的一些分離的兄弟姐妹認為,面餅和酒的祝聖是象徵性的,或者是為了紀念最后的晚餐,拒絕羅馬天主教徒的堅定信念,即確認面餅和酒實際上轉化為并保持為基督的身體和血。

為什么在合一周的主日,新教教會的一些牧師被邀請到天主教堂參加彌撒,甚至接受餅和酒成為基督的身體和血?

首先,雖然不能否認這種行為的發生,但它們反對天主教會在法典和天主教會教理中的正確教理。

其次,那些以大公無私的精神實施這種行動的人,是為了實現一種人為的統一,這種統一損害了他們的信仰,并允許各種形式的禮儀丑聞發生。他們沒有意識到,所有基督徒在基督唯一的教會的統一中的和解,超越了所有人類的力量和天賦。這只能通過天父的恩典,通過聖神在耶穌至聖之名中的力量,奇跡般地實現。(見”大公主義”常見問題)。

聖體禮儀是合一的最高表現,而不是實現合一的手段。當使徒保祿鼓勵厄弗所人保持聖神的合一和和平的聯系時,他繼續提醒他們。

“因為只有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希望一樣。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厄弗所書4:4-5]

鑒於對聖體聖事的這種理解,在假普世主義中,只能有聖體共融。不可能有所謂的”相互共融”,因為這個詞和它所指定的做法是矛盾的。在分享共同的杯子的同時,仍然保持信仰、秩序和事工上的根本差異,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它違反了聖體的意義和重要性的一個主要因素。

普世主義只能建立在清晰、慈善、真理和愛的基礎上。妥協羅馬天主教會的使徒真理(如”聖體臨在”),就是默默地拒絕教會的一些或所有健全的教理。因為不可能有兩個真理,一個與另一個對立! 因此,只能得出這樣的結論:拒絕在天主教信仰中發現的使徒真理的人,是把自己從天主教信仰的健全教理中抽離出來,去接受一個不同的信仰,一個反對唯一真理之靈的真理。通過妥協唯一的真理,他就不能再稱自己為“羅馬天主教”的信徒了!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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