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七宗罪?

什么是七宗罪?

根據天主教神學,七宗罪是指七種惡習或消極的性格品質,如果不加以控制,會導致一系列其他的罪,并最終殺死一個人的靈魂。這七宗 “致命”的罪是指驕傲、嫉妒、貪吃、欲望、憤怒、貪婪和懶惰。這個清單最早是由教宗大額我略在六世紀划定的。后來多默阿奎那對這一思想進行了闡述。在十四世紀,但丁寫了他的史詩《地獄》,他把煉獄描繪成有七個梯田,與七宗死罪相對應。

七宗死罪也被稱為七宗大罪——大罪在這里的意思是,”具有基本重要性 “或”極其嚴重”。七大死罪被認為是困擾人類的最基本的罪,也是最可能困擾我們的罪。七宗罪中的每宗罪都會導致其他罪行;例如,憤怒會導致惡言、暴力或謀殺。

以下是對七宗罪中每宗罪的簡要描述。

驕傲–對自我價值的膨脹,不切實際的感覺。

嫉妒–覺得自己應該得到別人的財產、成功、美德或才能。

貪饕–對吃喝樂趣的過度渴望。

迷色–自私地專注於性,或渴望與配偶以外的人有性的快樂。

忿怒–過度的、不適當的報復欲望。

慳吝–對財產的強烈欲望,特別是對屬於他人的財產。

懶惰–面對必要的任務缺乏努力,導致任務無法完成(或做得不好)。

關於七宗死罪的一個常見誤解是,它們是天主不會原諒的罪。羅馬天主教會并沒有教導這些罪是不可饒恕的,在天主教的教義中,七宗死罪可以導致死罪,人死后會立即下地獄,除非在死前懺悔這些罪。天主教還教導說,七宗死罪可以用七種美德(謙卑、感恩、仁愛、節制、貞潔、忍耐和勤奮)來克服。

七宗死罪的觀念是否符合聖經?是,也不是。箴言6:16-19列舉了天主所憎惡的七件事:1)傲慢的眼睛,2)說謊的舌頭,3)流無辜血的手,4)策劃陰謀的心,5)疾趨行惡的腳 ,6)說謊的假見證,7)在兄弟間搬弄是非的人。當然,這個清單并不是大多數人理解的 “七宗死罪”。

是的,驕傲、嫉妒等都是《聖經》所譴責的罪;但是,《聖經》中從來沒有稱它們為 “七宗死罪”。傳統的七宗死罪清單可以作為一種分類許多不同罪的方法。几乎每一種罪都可以歸入這七種類別中的一種。

歸根結底,沒有任何罪比其他罪更 “致命”。所有的罪都會導致死亡(羅馬書6:23)。即使是一項罪,也會使一個人被判為違法者(雅各伯書2:10)。贊美天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所有的罪,包括 “七宗死罪”承擔了刑罰。因着天主的恩寵,因着對基督的信仰,我們可以得到寬恕(瑪竇福音26:28;宗徒大事錄10:43;厄弗所書1:7)。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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