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谕的目的

通谕的目的

谕”一词源于希腊语,意思是 “通告”,它指一封信,由教宗发出,目的在全世界或世界的特定部分的主教中传阅。通谕(通告)通常提供神职人员教友或天主教外其他 “善良的人们” 的指示。

通谕的标题总是第一句最初的几个词。如果第一个词说结婚,那麽通谕是关于婚姻圣事。如果第一句话讲爱,通谕的内容会是关于爱。

作为一般规则,通谕官方版本是用拉丁文写的。在罕见的情况下,当谕是针对个国家,官方的版本可能会的语言。

通谕是主要用于教,有时警告,在少数情况下为谴责。

第一份通谕由教宗本笃十四世于1740123日发布。此后,教宗们写了近300通谕。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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