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宗教服裝

穿宗教服裝

1966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發布了他的 “后使徒勸勉獻身生活” ,關於那些奉獻給教會的人穿宗教服裝。在它里面,它陳述:

§25…“教會必須總是在日常生活中尋求使她的存在被看到,尤其是在當代的文化中,往往非常世俗化,但對動作的表達敏感。在這方面,教會有權期待聖職人員作出重大貢獻,稱之為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清楚地證明他們屬於基督。”

既然穿宗教服裝、神貧、和在特定宗教團體的成員是一種奉獻,我參加主教會議強烈推荐給男女聖職人員,在適宜時間和地點的條件下適當地穿宗教服裝。”

他們傳教使命的有效原因,宗教的,符合所規范的,也可以用簡單和謙虛的方法穿著,以適當的象徵這樣一種方式,他們的奉獻是可以讓人看到的。”

從其起源或提供其章程的機搆沒有特定的宗教服裝,應確保其成員的衣着符合其聖召性質的尊嚴和簡朴。”

在許多國家里,神父、修士和修女釆取上述措施,意味着他們不再需要穿戴任何東西(宗教服裝、白領、有十字架的飾針等),以此來確定他們是將自己的生命奉獻給教會的人。因此,你可能在一個商店,看到你的主教,神父或修女,你永遠無法確定他們在天主教會過神聖的生活。

很明顯,教宗若望伯祿二世的 “后使徒勸勉獻身生活” 已被嚴重濫用,個別羞於作為基督仆人的人,個別不想被認為是教會的成員,對曾經獻身於為主耶穌服務的生活變成了四十小時的工作,而不想額外工作一分鐘。

應該指出,這些自由派神父、修士和修女中的許多人已經離開教會繼續他們的生活方式。宗教修會,穿宗教服裝正在消失,而那些一直保持穿宗教服裝蓬勃發展者無法招募新的聖召。顯然,新一代人對這些自由派神父、修士和修女羞於用他們的言語、行為和宗教服裝來宣揚基督的福音毫不關心。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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