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信仰植根於聖經嗎?

為什么我屬於哪個教會很重要? 換句話說,是什么使天主教會與眾不同?

天主教會不僅僅是許多教派中的一個。事實上,它可以追溯到耶穌基督,祂創立了我們的教會。兩千年來,天主教會一直守護着耶穌所教導的真理,無論在風格內還是在風格外。在今天的教會中,一個人可以通過聖體,基督的體和血給我們的禮物,體驗與基督最私人的關系。天主教會自成立以來,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基督教團體。雖然它不是完美的,也沒有完美的成員,但教會仍然包含丰滿的真理,耶穌承諾會讓我們自由。

天主教信仰植根於聖經嗎?

天主教的教導不僅植根於聖經中,天主教會在耶穌基督的授權下,在聖神的指導下,以今天存在的形式編纂了聖經。天主教會的唯一信仰規則是整個天主的聖言,就像它在聖經和聖傳中所找到的那樣。重要的是要記住,天主的所有聖言都是在一次(在基督死后和聖經編纂之前)通過聖傳口頭傳遞的。天主教信仰都植根於天主的聖言——通過聖經和聖傳傳播,并由教會保存。

(譯)

釆取什么步驟回到天主教會?

我釆取什么步驟回到天主教會?

認識到你的天父渴望你回到祂的教會。然后,到你當地的教區告解,并考慮討論任何你可能對回家與神父的關切或問題。重新開始望彌撒,通過禮拜儀式體驗基督的存在。

聖經和天主教教會的教理在那里幫助你回歸的旅程,教區神職部門或當地回歸的天主教團體也是如此。要知道你并不是孤單的,不要害怕通過當地天主教教區社團找到你問題的答案。

在教會,我們的家,體驗只來自天主的和平
“天主教”一詞的意思是普世的,這實際上就是天主教會的意思——一個全球信徒的團體,團結在耶穌基督,我們的主和救主內。我們的天主教家庭是由各種族、年齡和生活方式組成。 多個世紀以來,天主教會一直是尋求基督教信仰來源的地方,與耶穌基督親密接觸,熱情的家庭,以及通往天堂的指路明燈。

(譯)

我怎么能在天主教會再次感到受歡迎呢?

在經曆了教會中的人的傷害后,我怎么能在天主教會再次感到受歡迎呢?

當覺得我們的基督徒同胞對我們或對他人的行為不是很真正基督徒時,這可能是困難的。 教會確實是由有罪的,不完美的人組成的,他們經常令人失望。但與其疏遠聖體和基督建立的天主教會,不如考慮更多地依附於耶穌,因為祂從不使人失望。在磨難和受傷害的時候,記住你為什么是天主教徒是有幫助的——不是因為所有的天主教徒總是很好地代表耶穌的仁慈和愛,而是因為天主教會是由耶穌建立、管理聖事的,包含真理的丰滿,幫助我們所有的人接近天主,并在神聖中成長。不要讓一些人的行為使你對整個教會失去信心。與當地教區的神父或執事討論你的挫折,并開始你的旅程回到一個歡迎你的家。最重要的是,不要灰心。人們可能會失望,但天主從不離開我們,祂總是臨在祂成立的天主教會內。

(譯)

找到只來自天主的持久和平

找到只來自天主的持久和平

你在天堂的父親希望你回家,我們也是,你的基督身體的同伴,教會。你心中的渴望可以通過耶穌和祂的天主教會來實現。你不是一個人。你在基督里無數的弟兄姊妹回了家,回到了告解和彌撒,并且經曆了與愛他們并無條件接受他們的天主重新建立關系的喜悅。 現在,你也可以。

(譯)

通過加入天主教會,體驗愛與接納

通過加入天主教會,體驗愛與接納

有句老話說得好,”曾經是天主教徒,永遠是天主教徒”。也許你已經離開教會有一段時間了,或者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了,但現在你感覺到有一股力量在召喚你回到天主教會去,聽聽那股拉力,那是你的天父向你伸出祂的雙臂,聖神在你耳邊低語,希望把你拉回家。

我們希望你們接受這個邀請,重新發現天主教信仰的真理、奇跡和奧秘。作為你們的兄弟姐妹,在我們全球的天主教大家庭中,我們希望你們回來。我們很想念你們,沒有你們,我們的教會就不一樣了。

不管你們為什么離開或不習慣去望彌撒,你們總可以回家,回到聖事的實踐中,回到與耶穌基督和祂所建立的教會的完整關系中。我們是天主教徒。歡迎回家。
(譯)

確定道德行為是否是犯罪

為了確定道德行為是否是犯罪,我被告知必須考慮到人的意圖和圍繞道德行為的情況。然后,根據我們的良心,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決定一個行為是否對我們是有罪的。因此,如果我為了挽救婚姻而進行絕育手朮,或者因為我供不起另一個孩子,那么絕育手朮對我來說在道德上是正確的。

你被告知的是錯誤的。有些行為本質上是邪惡的,不能做,即使是為了獲得一種好處,例如拯救婚姻或量入為出。聖經在這一點上是明確的(羅馬書3:8)。只有在一項行為在本質上是允許的情況下,這種行動是否需要的問題才會變得有重大意義。

要遵循的適當程序是首先向教會和啟示的來源尋求,以確定該行為是否永遠是允許的,只有當它是允許的,然后詢問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有必要這樣做。我們不能假定每一項行動都可能被允許,從而預先排除前一個問題。雖然一些神學家試圖推進這種思維方式,但它遠非教會所教或曾經教過的。“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用善意鋪就的”這個說法在這里很管用。良好的意圖或復雜的環境永遠不能把不道德的行為變成好事。

然而,如果一個人對他所犯的道德行為的罪過一無所知,而且他的無知不是由於他自己的過錯,那么他的罪責就不如一個知道該行為的罪過或故意不調查該行為的道德價值的人。形成真正的良知,然后遵循它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我們要過道德上正直的生活。真正的良知是基於客觀的道德真理——也就是十誡。在瑪竇福音19:16中,有錢的年輕人問耶穌,他必須做什么才能有永生。耶穌回答說:“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十誡要求我們愛和尊重天主和我們的近人。

我們絕不能以他人為手段達到目的,因為每個人都有尊嚴,是他自己的結局。當我們通過絕育或避孕來阻止性行為時,我們不僅違反了自然規律,我們違反了誡命,用另一種手段來自私地滿足,而不是結局。

為了防止分娩而進行的絕育是不允許的,因此沒有特殊情況,包括你自己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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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悔恨,罪也會被原諒?

我想告解一種明顯的罪惡,但我感覺不到悔恨或遺憾。我是否需要后悔承認這一罪行,或者即使我沒有悔恨,它也會被原諒?

所需要的是悔改,這是一種意志的行為。悔恨和遺憾是情緒,你可能會感覺到,也可能不會感覺到,也無法控制。悔恨和遺憾的感覺是不必要的,但它們有助於防止我們再次犯罪。鼓勵這種感覺的一種方法是培養對基督激情的奉獻精神。默想基督為我們所受的恩寵,藉着懺悔,使我們對罪惡產生恐懼,對自己一生的罪惡產生公正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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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小罪的例子?

什么是小罪的例子?

因果關系描述了兩種主要類型的罪孽。首先,當一個人“犯小罪是人在輕微的事情上,不遵守道德律的規定,或在嚴重的事情上,違反道德的規律,但不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天主教教理第1862條)。 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做了不道德的事情,但這件事不夠嚴重,不足以嚴重不道德,他只犯了小罪。
例如,故意的仇恨可以是小罪,也可以是致命的罪,這取決於仇恨的嚴重性。教理解釋說,“故意的仇恨相反愛德。故意希望對方遭遇不幸的仇恨是罪過。而故意希望對方遭到重大不幸時,罪過更為嚴重。「我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 父的子女……」(瑪 5:44‐45)。”(天主教教理第2303條)。
另一個例子是濫用語言。“罵人是第五誡所禁止的,本身不是嚴重的過錯,但說話者由於環境或罵人者的意向能使它成為嚴重的過錯。” (天主教教理第2073條)。
第二類小罪涉及的情況是,這件事足夠嚴重,足以嚴重不道德,但犯罪至少缺乏其他必要的大罪因素之一。教理解釋說,“在嚴重的事情上,違反道德的規律,但不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 ” (天主教教理第1862條)。

這方面的一個例子可能是手淫。教理解釋:所謂手淫的意思是故意刺激生殖器官,從而得到性的快感。為對當事人應負的道德責任作出一個公允的判斷,也為指點牧民的行動,應考慮其感情上的不成熟、沾染惡習的影響、焦慮以及其他心理和社會的因素,可減輕道德罪責,也可減到最低的程度。 (天主教教理第235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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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天主怎么能創造天生有罪的人呢?

完美的天主怎么能創造天生有罪的人呢?我知道我們都有自由的意志,但為什么天主不創造最神聖而不罪惡的存在呢?

人不是天生有罪的。天主創造了完全神聖和無罪的人。我們的罪惡狀況不是天主創造性工作的結果,而是我們濫用自由意志的曆史后果。說天主應該創造我們“在大多數情況下是神聖的,而不是罪惡的”,就不能公正地對待自由意志的真正自由和后果。

自由意志意味即使我們的第一任父母是完全無罪的,享受着原始恩典的生活,他們仍然能夠選擇與眾不同,放棄恩典的生活——這就是他們所做的。我們,他們的后代,是在原罪中孕育和出生的,生來就失去了今生,精神上的死亡。即使我們在聖洗中獲得精神上的重生,我們仍然受到由於在原罪中孕育而產生的對罪的懺悔或傾向的影響。

然而,所有這些都不是天主創造性工作中的一些缺陷的結果,而是我們種族在一開始就陷入的自我選擇的環境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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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罪過

我正在讀一本關於告解的小冊子,上面寫着,如果懷疑一個罪是致命的,那么為了良心的安寧,最好承認它。但是,一個人對罪的性質存疑的事實,難道不表明罪不是致命的嗎?

說致命的罪過需要“充分”認識和同意是一個方便的記憶線索,在口授經文教理中可能有用,但它不是一個人在道德神學手冊中得到的那種精確的表述。

更嚴格地說,需要的同意是作出完全人類行為所需的同意程度。這并不意味說:“是的! 我想做一些真正邪惡的事情!” 而且對此沒有沉默。一個人可能有疑慮,遺憾,混合的感覺,等等,仍然故意同意一個行動。

同樣,你不必用形而上學的確信來知道某一行為是嚴重的罪惡。較低的知識程度也是重要的——再說一遍,真正的人類行為所需的知識程度是關鍵。事實上,有些人甚至可能假裝無知,或者對證據很苛刻,即使他聲稱不知道,他有責任知道一些事情。

這些事實意味有可能產生一些疑問——特別是在事實之后,當一個人不記得自己的確切精神狀態時——至於某一特定行為是否是致命的罪惡。經驗法則是,“如果你當時不認為這是一種致命的罪過,那可能不是。”但這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規則。有灰色案例。

當提出一個灰色的案件時,所接受的經驗法則是,正常人或良心不嚴的人無論如何都要承認它,要安全,要有平靜的心態。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