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經和講道理

講經和講道理(VERSUS A SERMON

講經和講道理有什麽區別?

首先,應該說,許多人認為“講經”一詞是“講道理”的同義詞。在梵二會議之前,常用的詞是“講道理”。如今,教會使用“講經”這個詞。這可能就是為什么有些人相信這個詞是可以互換的。

人們普遍認為,講經是讀經之后的評論,尤其是在的彌撒中。講經是基於經文的反映。“從奧利根時代起講經意味着,而且仍然意味着,在沒有正式介紹、划分或結論的情況下,對聖經的某些部分進行評論,其目的是解釋神聖經文的字面意義,并逐步發展出其精神意義。” (天主教百科全書)

講道理的形式是訓誡或論述,目的是提供宗教教育或灌輸道德行為。講道理是關於基督教教義的任何方面的演講。它可能與讀經有關,也可能與讀經無關。

(譯)

平信徒在天主教彌撒中講經

平信徒在天主教彌撒中講經

根據教會法典第764條,講道僅限於神父和執事。

教會法典764 條:“ 除遵 765 條的規定外,司鐸和執事,在至少推定有教堂住持同意時,有權在各地宣講,但此權力為主管教長所限制或取消者,或特殊明示需要許可者除外。”

平信徒被允許在某種情況下在彌撒中講經,如教會法典 #766 #767.1所說:

766 平信徒,如在某些情況下有此需要,或對特別情況有益,也可在教堂或聖堂講道,但應遵守主教團和 767 1 項的規定。

767 – 1 項 – 在宣講的類型中,最卓越的是講經,此為禮儀的一部分,並為司鐸或執事保留的;遵照禮儀年的程序,從聖經文詞去發揮信德的奧跡,和基督徒生活的規範。

(譯)

講經,作為神父或朋友

講經,作為神父或朋友

彌撒聖祭,天主教的教規是否生了化。去,神父例外地在道壇上道。

現在神父在他願意的隨便什麼地方講道。他在信眾前面或中的走道上走走去,着笑談論着他不為人知的家和他的旅行。這重講道的形式和新教的布道一樣

發生了什麼?這是“新”的正常嗎?

1975327日,當“羅馬彌撒一般指示”在美國發布時時,它說:

#97。“講經是在講道台上進行的。”

它在2011年月27日修訂時指出:

#136。神父站在講道台上,或者,如果適當的話,酌情站在另一個地方講經…

如上述所述,增加了“或酌情在另一個合適的地方”等字。這句“模糊”的話讓神父決定他要在哪裏講道。對一些人來說,這顯然是在教堂前面的過道上。對其他人來說,這意味着神父背對坐在前排的人,在中閒過道上走來走去。

各地講道的情況更加惡化,現在有神父自由地在講經期閒講笑話。談論自己的家庭成員,這對大多數不認識他們的信眾來說毫無意義。還有神父吹噓他的假期和旅行。世俗的方式已經占據了主日的時閒,當大多數信徒應該享受這個機會聆聽靈魂上的和振奮人心的事。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這是因為這些神父把自己降到和世俗人一樣水平。他們在詆毀神職人員。他們把自己置於“朋友”的層次上,而不是“領導者”或“被選中的人”,或者“被天主召喚的領導”。這種行為是“虛假的謙卑”。神父不是被召喚為稱之為朋友的人講道。神父被召在耶穌基督的教導中帶領信徒,即使這會得罪几個犯罪的人,好叫他們悔改,靠天主的恩寵得救。

主日聼笑話沒人能得救!沒有人是通過聼神父的故事而得救的,這些故事都與他的家人有関!沒有人因為聼到神父的冒險和旅行而得救!這些都是垃圾!是世俗的!它與天主的道路和屬靈的東西背道而馳。

如果在主日必須忍受這樣的行為,那麼是去另一個教堂的時侯了,在那裏神父忠於神聖的天主教教義。

(譯)

乏味的講經

乏味的講經

一些講經()這麽無聊?一些道人的,可以毫地睡着了。

道是天主的恩賜。有些神父有天賦,有些沒有。對於那些有天賦的人來說,他們在准備講經時沒有題。那些沒有的人,掙扎几天准備即的周日講經

有一些人直到最后一刻才做好准備。沒有足夠的時閒准備好他講經,最終的結果是乏味的。

然后,你看到那些喜歡講故事的道者,或者那些不談論自己就不能講經的人。很多信徒覺得這很煩人和聊。在彌撒聖祭中講經的時閒天主對子民講話候。是個特殊的時神父應該講解信徒在彌撒期閒聼到的經文,特別是福音。

你會有的確准備了一很好講經的聖言傳道者,但因驕傲,他在不肯把講稿放在面前作為提醒。因此他忘了自己寫西,了主題,混淆了他演講的順序。因此,他講得沒有意義他也很乏味。

還有一些移民神父,他們不會講當言。沒人能理解他們。當地的主教招募法被理解的外國神父,沒有幫助任何人。在許多這種情況下,信徒渴望“外國”彌撒結束,這樣他們就可以回家了。

然后是那些神修匱乏神父,想要根據他們的時尚改變教會傳統的自由派神父,那些不相信“聖經”的人,這份單還在繼續。

直到每一位神父都接受聖經天主聖言,并且只有几鐘的時閒才是天主對他的子民說話的時候,講經乏味的。沒有人為聼天主聖言而感到煩。

天主聖言使你得救的智慧。

你自幼便通曉了聖經,這聖經能使你憑着那在基督耶穌內的信德,獲得得救的智慧。凡受天主默感所寫的聖經,為教訓、為督責、為矯正、為教導人學正義,都是有益的,好使天主的人成全,適於行各種善工。”(弟后315-17

天主聖言建立你們現在,我把你們托付給天主和他恩寵之道,他能建立你們,並在一切聖徒中,賜給你們嗣業。”(宗2032

天主聖言使你走在天主的道路上。

凡受天主默感所寫的聖經,為教訓、為督責、為矯正、為教導人學正義,都是有益的,

好使天主的人成全,適於行各種善工。“(弟后316-17

天主聖言讓你自由。

於是,耶穌對那些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如果固守我的話,就確是我的門徒,8:32 也會認識真理,而真理必會使你們獲得自由。」“(若831-32

(譯)

講經的定義

講經的定義

天主教會如何定義“講經”這个詞?

講經是一種講道形式,基督教一始就被使用。閱讀經文之后的評論

天主教百科全,“奥利根时代起講經意味着,而且仍然意味着評論,在没有正式介绍、分或结的情况下,经“的某些部分評論,目的是解释字面意展神经文的精神意

教會法典說:

767 – 1 項 – 在宣講的類型中,最卓越的是講經,此為禮儀的一部分,並為司鐸或執事保留的;遵照禮儀年的程序,從聖經文詞去發揮信德的奧跡,和基督徒生活的規範。

天主教提出的指方针于“罗马彌撒一般指示”,其中规定:

29聖經在教堂裏被宣读天主親他的子民說話,而基督,在他自己的話語中,宣福音。因此,所有的人都必须虔地聆天主的話語,因为它构成了敬拜中最重要的元素。虽然在聖經文中,天主每个代的人的,並且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个活生生的這話評論,即講經,作为禮儀的一部分,促更充分的理解和更大的效。“

65。講經是禮儀的一部分,是强烈推的,因为它是培育基督徒生活所必需的。它應該對聖經或另一篇文的某些方面的述,無論常规撒的本身,都應該考慮到被擧行奧迹聼眾的特殊需要。

66。講經通常應該神父親自主持。他可以把它托付给共祭的神父,或者根据情况,偶尔委托给执事,但绝不能交给平信徒。在特殊的情况下,为了正义的事业,講經甚至可以由主教或一位彌撒時在場,但不共祭的神父来主持。凡有信眾與的主日和圣日的彌撒都要講經,没有严肃的理由,不可遗漏。建在其他日子,特别是在將臨期,四旬斋和复活节,以及其他节日和场合,当很多人来教堂的時侯。講經结束后,大家適當地默念一小段時閒

(譯)

在望復活用聖水充满聖洗池

在望復活用聖水充满聖洗池

根据“隆重慶祝逾越節”(Paschales Solemnittatis) #97,天主教堂裏的聖洗池應該装满望復活時被祝聖的水。

按照天主教的傳统,在聖圣周四(建定聖躰)彌撒后,聖洗池會被清空,然后再灌满望復活所祝聖的水。

参考资料:#97 “復活节當天要举行隆重的彌撒。這一天適當的悔罪儀式是以灑望復活祝聖的水的方式,同時應唱“Vidi aquam”或其它聖洗特色的聖歌。教堂的入口処也應有同樣的水。

(譯)

天主聖神與人的靈魂

天主聖神與人的靈魂(the Holy Spirit and the human spirit

天主的聖神!祂是天主的神。(創4138;瑪316;羅89等)

祂是生活的天主聖神。(格后33

祂是你們父的聖神。(瑪1020

祂是上主的神。(依611等)

祂是天主兒子的聖神。(迦46

祂是基督的聖神。(羅89

祂是耶穌基督的聖神。(斐119

天主教教理#693

「聖神」這專稱在宗徒大事錄和書信中用得最多,在聖保祿書信中,我們也可以找到另一些稱呼:恩許之神、嗣子之神、基督之神(8:9)、上主之神 (格後 3:17)、天主之神(8:9,14; 15:19;格前 6:11;7:40);在聖伯多祿的書信中,則有光榮之神的稱呼(伯前 4:14)。”

人的靈魂是人的精神!《聖經》對人的靈魂有大量參考。

(約328)人本來都具有靈性,全能者的氣息賦與人聰明。

(箴18:14)剛毅的精神,能忍受病苦;若精神萎靡,有誰能支持?

(箴20:27)人的靈魂是天主的燈,探照肺腑的一切隱密。

(訓3:21)人的氣息是否向上高升,走獸的氣息是否下降地下,有誰知道?

(訓12:7)灰塵將歸於原來的土中,生氣將歸於天主,因為原是天主之所賜。

(厄18:31)你們應改造一個新心,一種新的精神!以色列家族,為何你們偏要喪亡?

(厄36:26)我還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在你們五內放上一種新的精神。

(匝12:1)在人體內造化人靈的上主的斷語。

(瑪2641)心神固然切願,但肉體卻軟弱。

(谷14:38)你們醒寤祈禱罷!免陷於誘惑。心神固然切願,但肉體卻軟弱。

(路1:46-47)瑪利亞遂說:「我的靈魂頌揚上主,我的心神歡躍於天主,我的救主。

(若3:6)由肉生的屬於肉,由神生的屬於神。

(若4:-24)天主是神,朝拜他的人,應當以心神以真理去朝拜他。

(若6:63)使生活的是神,肉一無所用;我給你們所講論的話,就是神,就是生命。

(羅8:16)聖神親自和我們的心神一同作證:我們是天主的子女。

(格前2:12)我們所領受的,不是這世界的精神,而是出於天主的聖神。

(迦6:18)弟兄們!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恩寵,常與你們的心靈同在!阿們。

(得前5:23)願賜平安的天主親自完全聖化你們,將你們整個的神魂、靈魂和肉身,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臨時,保持的無瑕可指:

(弟后1:7)因為,天主所賜給我們的,並非怯懦之神,而是大能、愛德和慎重之神。

(希12:9)我們肉身的父親懲戒我們時,我們尚且表示敬畏;何況靈性的父親,我們不是更該服從,以得生活嗎?

(雅2:26)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聖神的本質是神性(天主)和屬靈(屬靈世界)。祂是永恆的,不是受造的,一直是,將來也永遠是。

人的靈魂的本質不同,它取決於受孕時接受的第一鐘人的靈魂,或在領受聖洗聖事期間接受的新創造的人的靈魂。

第一種人的靈魂本質上是有罪的,它將與靈魂和肉體一起忍受死亡。

在領受聖洗聖事期間創造的人的靈魂本質上是聖的,不會死,不會犯罪。在肉體自然死亡后維持靈魂的生命。

(若一3:9)“凡由天主生的,就不犯罪過,因為天主的種子存留在他內,他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天主生的。”

(若一5:18)“我們知道:凡由天主生的,就不犯罪過;而且由天主生的那一位必保全他,那惡者不能侵犯他。”

聖神是天主三位一體分開的神聖存在。因為耶穌自己有與天主聖父分開的生命,(“我父到現在一直工作,我也應該工作。”——若517)聖靈也有與聖父分開的生命。耶穌在祂的肉身裏有自己的思想,聖神在祂的神靈狀態中有自己的思想。

天主種子的新創造的人的靈魂(若一39)也有單獨的生命,這就是為什么它不能死的原因。

因為人的肉身有一個罪惡的思想,它也有屬於他人的靈魂的精神思想。人是雙重思想的。(1:8 “三心兩意的人,在他一切的行徑上,易變無定。”)(雅4:8 “你們要親近天主,天主就必親近你們。罪人們,你們務要潔淨你們的手;三心兩意的人,你們務要清潔你們的心!”)

新創造的思想(心靈)總是與他的罪惡本質沖突。

(厄11:19 我必賜給他們另一顆心,在他們臟腑放上另一種精神;拿走他們鐵石的心,給他們換上一顆血肉的心。)

(厄36:26 我還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在你們五內放上一種新的精神,從你們的肉身內取去鐵石的心,給你們換上一顆血肉的心。)

這就是為什么聖保祿說:“ 因為我不明白我作的是什麼:我所願意的,我偏不作;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羅7:15 因此,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 作。(羅7:19)”

如果我們新造的人的靈魂來自天主的種子,難道我們成了聖神嗎?

正如前面所說,聖神是永恆的,而人的靈魂是被創造的。因此,兩者之間是不平等的。

如果一個人是從他世俗父親的種子中誕生的,那他是否成為了他的世俗父親呢?不!這使他成為他父親的后裔。

由天主聖父的種子、以聖神之力、藉着最神聖的耶穌之名,在領受聖洗聖事中被造的人的靈魂,具有天主的神聖本質,所以它可以在靈魂中朝拜聖父。正如耶穌所說:“然而時候要到,且現在就是,那些真正朝拜的人,將以心神以真理朝拜父,因為父就是尋找這樣朝拜他的人。”(若4:23)無罪的人的靈魂朝拜天主,聖神不朝拜天主,因為祂是天主。

想想聖母瑪利亞的無玷之心。她被稱為“始胎無玷”,因為她的受孕是完美的。她出生時沒有任何罪惡的痕跡。作為新的厄娃,她被認為在靈魂、神靈和肉身上都是無玷的。整個她是完美無缺的。我們在領受聖洗聖事時得到的新被造的人的靈魂,聖母無玷之心在受孕時已經享有了。像第一個厄哇犯罪前一樣,這是否使聖母無玷之心的人的靈魂等同於聖神?不,不是!因為聖神臨到她的時候,她被懷孕了。(路135:“聖神要臨於你,至高者的能力要庇廕你,因此,那要誕生的聖者,將稱為天主的兒子。”)。聖神是她純潔、聖善狀態的源泉。因此,她不能與聖神平等。

在領洗期間,我們接受了新的天主種子創造的人的靈魂,這意味着我們有聖善的靈魂,難道我們不是被召喚成為神嗎?

一些人被引導相信我們是神,因為聖經中有兩段經文說:

(若10:34)耶穌卻向他們說:「在你們的法律上不是記載着:『我說過:你們是神』麼?

(詠82:6-7)“我親自說過:你們都是神,眾人都是至高者的子民。82:7 但是你們必要死亡像眾人一樣,必要消逝像任何一位王侯一樣。”

當你比較這兩段聖經時,注意到耶穌只引用詩篇826的一部分,遺漏了“至高者的兒女”。耶穌這樣做,并不是要欺騙在場的人,而是要知道他們能否解釋這段經文。如果聽者理解聖經,他們就會回答說:“作為至高者的兒女,被造得像天主那樣聖,他們就成了神。”

我們是神的兒女,藉着繼承我們被收養作為天主的孩子,我們成了神。但我們不是,也從來不是永恆的神。就像乞丐可以通過收養和繼承而被提升為國王的頭銜一樣,人類也可以通過收養和繼承而被提升為神的稱號。然而,在永恆的天主和被創造的人的敬神之間有一個明顯的區別,這是通過天主聖父的恩典和聖神淨化能力,以耶穌最神聖的名字而實現的。雖然人可以通過收養成為神,但他不是天主的屬性。只有一位天主!人類被稱為“天主子女”的屬性。作為被創造的天主的子女,他們像神,在本質上是聖的,但不是永恆的天主!

(譯)

違反聖神的罪

違反聖神的罪

更具體地說,什么罪得罪了聖神?

聖經中哪里可以找到褻瀆聖神的話?

天主教會通過其教理教導:

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 (谷329等)’天主的憐憫是無限的,但任何人凡故意拒絕祂的憐憫,拒絕對他的罪得到赦免和聖神所賜的救恩。如此冷酷的心,會導致最終不知悔改和永遠喪失。‘(若望保祿二世)

更確切地說,什么罪冒犯聖神?

有六種罪冒犯聖神。它們是:

(1)失望

所謂失望,是人停止從天主盼望個人的得救,為達致得救的幫助或自己罪過的赦免。失望違反天主的良善,祂的正義──因為上主對祂的許諾是忠實的──和祂的仁慈。”(天主教教理#2091)

(2)妄望天主的仁慈

妄望有兩種。或是人對自己的能力存有妄想 (希望無需來自上天的幫助而能自救),或是人對天主的。“(天主教教理#2092)

(3)指責已知的真相

(澄清:“指責”已知的真相意味通過言語或論點攻擊它,抵制它,反駁它,甚至反對已知的真相,或挑戰它是虛假的。)

(4)妒忌他人的神益

(澄清:關於聖神的恩賜,保祿給哥林多前書1211說:“這一切都是這唯一而同一的聖神所行的,隨他的心願,個別分配與人。” 嫉妒他人的神益,就是質疑聖神在分配屬靈恩賜時的神聖判斷。同一個有與自己不同恩賜的人比較是嫉妒。一個人因嫉妒而拒絕從聖神那里得到恩賜,在他自己的頭腦中斷定他得到的恩賜對他來說不夠好,他想要別人的恩賜。)

(5)執迷不悟

(澄清:“頑固不化”意味着抗拒聖神的聖潔力量,固執,堅持罪惡,不屈服。)

(6)最終不知悔改,(澄清:“不知悔改,”指的是不悔悟,不后悔,麻木不仁,不改變,毫無悔恨、羞愧、或自責。)

在“聖經”中,哪里可以找到褻瀆聖靈的話?

以下所有段落都提到這點:

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可得赦免;但出言干犯聖神的,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瑪1232

但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瑪329

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尚可獲得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人,決不能獲得赦免。”(路1210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