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彌撒的意義

玫瑰彌撒的意義

什么是 “玫瑰彌撒”?

“紅色彌撒”(見 #1405)和 “白色彌撒”(見 #1406)類似,”玫瑰彌撒 “是每年舉行的表彰特定職業的儀式。

根據維基百科,”自 1992 年以來,約翰-卡羅爾協會一直在華盛頓大主教區主辦玫瑰彌撒,以表彰華盛頓大主教區的醫療、牙科、護理和相關工作者及志願者以及眾多醫療機搆。該彌撒每年在封齋期的第四個主日(”Laetare 主日”)舉行,這一天主祭人所穿的法衣是玫瑰色的。選擇玫瑰色是因為玫瑰象徵着 “生命”,”天主教醫療協會蘭辛公會在密歇根州安阿伯市舉辦玫瑰彌撒”。

[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Red_Mass]

(譯)

紅色彌撒的意義

紅色彌撒的意義

有位朋友說他要去參加 “紅色彌撒”。我從未聽過這種說法。真的有 “紅色彌撒 “嗎?如果有,什么是 “紅色彌撒”?

回答您的問題,是的,確實有 “紅色彌撒 “這種活動。紅色彌撒是天主教會每年為法官、律師、法學院教授、法律專業學生和政府官員舉行的彌撒。

根據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溫哥華大主教管區的說法,”紅色彌撒是為紀念法律職業而舉行的彌撒,法律職業是為正義和公益服務的天職。這是教會祝福和加強法律職業的傳統之一。天主賜予法律界人士的恩寵和天主教會的教義有助於引導我們實現公平和正義的目標”。
有記載的第一次紅色彌撒於 1245 年在巴黎舉行。這種紅色彌撒因慶祝者傳統上穿着紅色法衣而得名,象徵聖神降臨期間降臨在使徒身上的火舌。如今,每年都有城市舉行紅色彌撒,包括加拿大的埃德蒙頓、多倫多、渥太華和魁北克等城市。法律、政治和專業領域的領軍人物都會參加紅色彌撒,這仍然是天主教律師與其信仰團體聯系的重要場合。其中規模最大的一次彌撒是在美國最高法院年度任期開始時在華盛頓特區舉行的。天主教和非天主教的大法官以及國會參眾兩院的成員都會參加這場紅色彌撒。

[資料來源:溫哥華大主教管區;http://rcav.org/red-m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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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彌撒

新婚彌撒

新婚彌撒是一種彌撒,其中包含乞求天主祝福新人的特別祈禱。它是婚禮儀式的一部分。

如果雙方都是天主教徒,并且都能領受聖體,則強烈建議舉行新婚彌撒。如果一方不能領受聖體,神父將不鼓勵舉行新婚彌撒。

雖然婚禮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時候舉行,但在將臨期和四旬期的懺悔期,教會要求新人考慮到這兩個時節的特殊性,并保持簡朴。

在一年中的某些日子里,婚禮不能與彌撒同時舉行。這些日子包括天主聖三(聖周四至復活節主日)、聖誕節、主顯節、耶穌升天、聖神降臨、耶穌聖體,以及任何罷工瞻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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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周六不舉行彌撒

聖周六不舉行彌撒

在聖周六,天主教神父真的不舉行彌撒嗎?如果是,為什么?

按照天主教的傳統,從耶穌受難(代表耶穌下葬)之后,一直到周六晚上的復活晚禱,聖周六都不舉行彌撒。

在聖周六,几乎沒有什么事情發生。雖然新的《教會法典》廢除了這一規定,但傳統的天主教徒認為聖周六是禁欲日。大多數天主教徒認為這一天是大齋期齋戒的繼續,而大齋期齋戒在復活節守夜時結束。

在聖周六,聖體龕是空的,敞開着,這代表基督已死。通常矗立在聖體龕旁的燈或蠟燭也會熄滅。聖祭品放在其他地方,通常是聖器室。在那里,你會看到一盞燈或蠟燭在聖體台前燃燒。

在極其嚴重或莊嚴的情況下,經梵蒂岡或當地主教批准,可以在聖周六舉行彌撒。這種情況很少發生。這種情況非常罕見,以至於大多數天主教徒一輩子都不會看到這種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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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天主教徒參加彌撒聖祭

非天主教徒參加彌撒聖祭

非天主教徒在何種程度上可以參加彌撒?

非天主教徒可參與彌撒慶典的每個部分,但領聖體除外。領聖體是天主教徒的專利,他們必須學會領會耶穌在聖體中的真實臨在。

如果非天主教徒只想觀禮天主教禮儀,他們應在教友站立和/或坐下(和跪下)時站立和/或坐下。允許非天主教徒旁聽天主教禮儀,往往能點燃聖寵的火花,使非天主教徒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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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彌撒聖祭期間的默思時刻

在彌撒聖祭期間的默思時刻

在彌撒中,教友應在哪些時刻默思?

根據《羅馬彌撒通則》(GIRM),即天主教會舉行彌撒的准則,建議在五個不同的場合默思。這些時刻是

a. 開始時的懺悔禮、
b. 在某些祈禱開始時,神父說 “讓我們祈禱”、
c. 每次讀經之后、
d. 講道之后,以及
e. 領完聖餐后。

以上每項默思的時間以 30 秒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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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視上望彌撒與主日義務

在電視上望彌撒與主日義務

如果某人在電視上望彌撒,這是否能履行他/她的主日義務?

天主教會的聖事,包括望彌撒作為主日義務,都必須親自進行。在電視上望彌撒不能履行主日禮儀。

天主教教理第 2180 節指出,”教會的規條更確切地規定上主的法律:「主日及當守的法定慶節,信徒有責任參與彌撒」。「無論在慶節本日或在前一天晚上,參與任何地方舉行的天主教禮彌撒者,即滿全參與彌撒的誡命」。 “履行主日義務意味要參與彌撒。

出席聖體慶典符合耶穌在《瑪竇福音》第 18 章第 20 節中所說的話,祂說:”那裏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 ”

在看電視時,你不能領受聖體聖事。你也不能分享 “平安禮”。看電視的人無法領受 “生命之糧”聖體。

對於那些因疾病、體弱或年老而無法望彌撒的人來說,電視彌撒為他們帶來了精神上的益處。但這種益處并不能滿足他們被免除的主日義務。

(譯)

追思已亡彌撒

追思已亡彌撒

與禮儀年的其他日子相比,在追思已亡舉行彌撒有什么不同?

在禮儀年的十一月二日慶祝的 “追思已亡”,是天主教神父在一天內最多可舉行三台彌撒的少數節日之一。

教宗本篤十五世(1914-1922 年)明確了追思已亡的重要性,他允許所有神父在追思已亡當天舉行三台彌撒:

一次是為逝去的信眾;
一台為神父的意向
一台為教宗。

在禮儀年中,只有少數几個非常重要的節日允許司鐸在一天內做兩台以上的彌撒。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