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哪件聖事?懺悔還是聖體?

首先是哪件聖事?懺悔還是聖體?

你能告訴我哪件聖事應該先做,告解還是聖體。我的兒子將迎來他的初領聖體。在接受聖體聖事之前,他似乎不會去告解,因為正如神父所說,他還沒有達到理性的年齡。而教會教導說,孩子在理智的年齡下是不會犯罪的。我兒子今年7歲,讀二年級。

根據天主教會的教理,每個孩子在初領聖體之前都必須接受懺悔聖事。

天主教教理第1457條:根據教會規定,「凡到達懂事年齡的信友,皆有責任至少一年一次,誠實地告明經省察出來的、自己的重罪」。誰省察到自己犯了死罪,卻沒有先透過懺悔聖事而獲得寬赦,即使懷有很深的痛悔,也不可以領聖體,除非他有充分的理由要領此聖事,但又無法找到聽告解者。兒童在初領聖體之前,也應先領受懺悔聖事。

教會的命令,”「凡到達懂事年齡的信友,皆有責任至少一年一次,誠實地告明經省察出來的、自己的重罪」”。任何知道自己犯了彌天大罪的人,在沒有得到聖事赦免之前,即使經曆了深刻的懺悔,也不得領聖體,除非他有嚴重的理由領聖體,而且沒有可能去懺悔。兒童在初領聖體之前必須去作懺悔聖事”。

如上所述,天主教教理第1457條提到了已達到理智的年齡。同時,它的結論是,當涉及初領聖體時,懺悔聖事是第一位的。

雖然根據天主教會的教理,未滿理智年齡的兒童確實不能犯罪,但可以理解的是,如果一個兒童被認為可以初領聖體,那么這個兒童也應該准備好接受懺悔聖事。有足夠的理由理解一件聖事的兒童應該有足夠的理由理解第二件聖事。

對於未滿理智年齡的兒童,懺悔聖事就成了准備聖事的訓練,而不是對靈魂的淨化。如果不教未滿理智年齡的兒童在初領聖體前審視自己的良心,他們何時才能學會?

關於初領聖體的問題,《教會法典》規定。

教會法典第914 條 – 父母與代替父母職位的人,以及堂區主任,皆有義務幫助已能運用理智的孩童作適當的準備,盡快在先行告解後領受天主神糧。至於未能運用理智,或被視為未有足夠準備的孩童,堂區主任有責阻止其赴聖宴。

如果神父認為孩子有足夠的理由初領聖體,那么神父有義務也事先為孩子准備懺悔聖事。否則,孩子將不得不等到他/她達到理智的年齡,那時他/她將不得不學習欣賞懺悔和聖體這兩種聖事。
(譯)

懺悔的印記

懺悔的印記

懺悔之印的意思是,神父不能與任何人討論在懺悔聖事中向他透露的任何事情。

關於這個問題,《教會法典》規定。

教會法典第983條 – 1 項 – 告解聖事的秘密是不可侵犯的;所以聽告解者不得以言語,或其他任何方式,和藉任何理由揭發懺悔人。

教會法典第1388條 – 1 項 – 聽告解司鐸直接洩漏告解秘密者,處保留於宗座的自科絕罰;間接洩漏之者,按其罪過的輕重處罰之。

這意味,如果一個神父向別人講述他在懺悔聖事中聽到的內容,他可能會被開除教籍。

如果你知道有神父破壞了懺悔印記,向別人透露了另一個人的部分或全部懺悔內容,請聯系當地主教,將此事告知他。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譯)

通過懺悔聖事恢復善行的功德

通過懺悔聖事恢復善行的功德

聽說通過懺悔聖事,善行的功德得以恢復。這話是什么意思?

每當你做一件好事,無論是對人說一句好話,還是做一件慈善事業,幫助孤兒,探望病人,包括你的祈禱,你參加彌撒,獻上彌撒,接受聖事等等……你都會獲得功德,增加你在天堂的榮耀。要獲得這些功德,你必須在恩寵狀態下做善事,并且是出於對天主的愛而做的。

當你處於彌天大罪的狀態時,你會失去所有積累的功德。這意味你失去了一切,必須重新從零開始。通過懺悔聖事,你因彌天大罪而失去的善行的功德,就會恢復到你身上。

在神聖的正義中,天主可以允許你的功德永遠失去,即使在原諒了你的罪之后。但在祂無限的仁慈中,祂沒有讓你從零開始。懺悔聖事不僅赦免了你的彌天大罪,還恢復了你因同意犯罪而自願失去的善行功德。
(譯)

懺悔聖事的必要性

懺悔聖事的必要性

懺悔聖事對於救贖的必要性的起源是什么?

在《聖經》中,我們讀到耶穌對使徒們說

“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望福音20:23]為了讓門徒們原諒或保留一個人的罪行,他們必須聽到罪人的懺悔,并承認充分的懺悔。

在《宗徒大事錄》中可以找到更多關於認罪做法的證據,其中寫到:

“信教的人中,有許多來承認,並報告自己以往所行的事。”[宗徒大事錄19:18]
(譯)

聖詠32中預言的懺悔聖事

聖詠32中預言的懺悔聖事

聖詠32篇中預言了懺悔的聖事,這是什么意思?

在聖詠32:5,它指出:

“我终於向你承認我的罪過,絲毫也沒有隱瞞我的邪惡,我說:「我要向上主承認我的罪孽,」你即刻便寬赦了我的罪債。”

舊約的這段聖經與懺悔聖事、真正的悔改和天主通過赦免的寬恕相呼應。聖經中的一段話必須結合整本聖經,包括新約聖經來理解。單獨的段落或段落的一部分從來沒有對天主給人類的啟示做出完整的解釋。

這段聖經并沒有呼應一個人直接向天主認罪,就像所有新教宗教所實施的那樣。要理解這段話的全部內容,就必須理解天主的意思:”你即刻便寬赦了我的罪債”。

一個新教徒怎么知道天主是否赦免了他的罪?他永遠不會知道;他只能假設。

為了讓罪人知道他已經真正赦免了他的罪行,他必須聽到天主教神父的聲音,他是耶穌在地球上的大使,被任命赦免罪行。他必須接受罪人的懺悔,這是消除一個人的罪孽的工具。

“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望福音20:23﹞

通過直接向天主懺悔,一個人并沒有得到懺悔,而這是一個人的罪孽被赦免所需要的。
(譯)

不完整的懺悔

不完整的懺悔

天主教會對未完成的告解有何教導?什么時候有必要回到懺悔室,懺悔自己未曾懺悔的罪過,什么時候沒有必要這樣做?

天主教會教導,一個人必須以真誠的心(意圖)來懺悔他/她的所有罪行。下面我舉例說明什么情況下必須認罪,而什么情況下不認罪也能得到寬恕。

a. 如果你去告解時,故意漏掉了本應告解的罪,那么該罪就不會被寬恕,因為你沒有真誠地告解該罪的意圖。

b. 如果你去告解,并承認所有你能記得的罪,神父給你赦免,表示他原諒所有你記得的罪和你不記得的罪,那么你所有的罪都被原諒了,即使它們沒有被告解。

c. 你去告解,目的是為了懺悔某些罪過。在你告解的過程中,神父打斷了你,問了你一些問題。因此,你忘記了懺悔一兩件罪過。神父在問完問題后給你赦免了。在這種情況下,你打算懺悔的罪過已經被赦免,因為你有懺悔的意圖。沒有懺悔的唯一原因是神父打斷了你的懺悔,因此你忘記了懺悔那/那些罪。
(譯)

懺悔時如何懺悔和懺悔什么

懺悔時如何懺悔和懺悔什么

當一個天主教徒去告解時,他是否必須坦白他所有的罪過細節。例如,如果他有奸情,他是否必須提供所有的細節,包括與他有關系的人的名字?

懺悔者需要承認他所犯的罪的次數和分類。例如,為了更具體地回答你的問題,該男子會這樣懺悔:”我犯了6次通奸罪”。

天主教徒被指示在懺悔聖事中不要提供他們的罪過細節。這樣做沒有任何用處。

一旦完成了上述工作,懺悔者就必須:

– 對所犯的罪行表示真誠的懺悔。

– 承諾如果該罪行傷害了他人,將進行賠償。

– 承諾避免今后的犯罪和犯罪的場合,以及

– 執行神父給他的懺悔措施。這樣的懺悔措施通常是念几篇經。
(譯)

告解頻率

告解頻率

人應該多久去一次告解?這里我指的不是天主教會的教導,即我們應該每年至少去懺悔一次。我的問題涉及到一個人希望在他的生活中保持持續的精神成長。

每個人接受告解聖事的需要是不同的。大多數神父會建議每兩周做一次告解,這是保持靈性持續成長的合理時間框架。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