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THEMA這個詞的含義

ANATHEMA這個詞的含義

在天主教會中 “anathema”這個詞是什么意思。注意到,在一些天主教文件中說:”讓他成為無神論者。”

當天主教會說,”讓他成為無神論者”,意思是 “讓他被逐出教會”。天主教教理中的以下一段解釋了”驅逐”的應用。

“某些特別嚴重的罪過會處以絕罰(incur excommunication) ;這是教會給予最嚴厲的處罰,即罪人不得領受聖事,及執行某些教會行動。並且,按照教會法律,只有教宗、地方主教或獲得他們授權的司鐸,才能給予赦免。 此外,為有死亡危險者,任何一位司鐸,即使被解除了聽告解權,都能赦免垂危者的任何罪過及絕罰。 “。[《天主教教理》第1463條] 。

當有人以天主教會的名義宣傳錯誤的教理時,通常會被開除教籍。這種嚴厲的懲罰請犯錯誤的人重新考慮他的立場。

(譯)

“以眼還眼”

“以眼還眼”

天主教徒對聖經中 “以眼還眼”這句話的解釋是什么?

“以眼還眼”這句話出現在舊約中。[谷21:24;肋24:20;申19:21] 。

“以眼還眼”,被稱為報復法,并不意味如果有人對你做錯了,你也可以對那個人做某種錯事。它有比這更深的含義。它的意思是,如果有人做錯了事,必須對那個人進行公正的處理,既不能過分嚴厲,也不能過分寬大。

換句話說,如果有人偷了你的東西,這并不能成為砍掉他手的理由。相反,他必須把他所偷的東西按全額償還。

(譯)

祭壇酒

祭壇酒

祭壇酒也被稱為聖事酒或聖體酒,是從葡萄中提取的葡萄酒,用於舉行感恩聖祭儀式(也被稱為主的晚餐,以及其他名稱)。同樣的酒,如果是用於非基督教宗教的儀式或普通用途,通常不會用這些朮語來描述。

大多數主流禮儀教會都要求舉行感恩聖祭應該是純葡萄酒。例如,在東正教會,神聖禮儀中使用的聖酒通常必須是發酵的純紅葡萄酒,通常是甜的,但這并不是必須的。希臘教會贊成使用Mavrodaphne或Nama,而俄羅斯教會贊成Kagor。不允許使用含有添加劑的葡萄酒,如雷齊納。

用葡萄汁代替葡萄酒是不允許的。

在東方基督教中,聖酒通常是紅色的,以更好地象徵它從酒變成耶穌基督的血,正如人們相信在感恩聖祭儀式上發生的那樣。

在西方基督教中,為了避免祭壇布上的污漬,有時也會使用白葡萄酒,以達到實際目的。

几個世紀以來,人們制定了各種標准,以確定葡萄酒是否適合在感恩聖祭儀式中使用。現行《教會法》(1983)第924條規定:
1 項 – 舉行感恩聖祭,應使用餅和加入少許水的酒。
2 項 – 餅應是由純粹的小麥新近製成的,無腐壞危險者。
3 項 – 酒應是由葡萄釀成的自然酒,且未腐壞的。

這意味葡萄酒必須是自然發酵的,沒有任何添加物,葡萄酒本身不能變酸或變成醋,也不能有任何人工添加物(防腐劑、香料)。
[来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Sacramental_wine]

(譯)

祭壇花瓶

祭壇花瓶

祭壇花瓶是用來盛放用於裝飾祭壇的鮮花。

祭壇上的燭台之間可以放置天然或人造的鮮花,這當然是祭壇的適當裝飾品。
這里所說的花是指切花、葉子和蕨類植物,而不是指大花盆里埋在土里的植物,盡管后者可以適當地用於祭壇周圍聖所的裝飾。

如果使用人造花,它們應該是用高級材料制成的,紙、廉價的薄紗或花布以及其他劣質材料的花,還有那些舊的和臟的,都不應該被允許放在祭壇上。
[來源:http://www.newadvent.org/cathen/01357d.htm]

(譯)

輔祭者的資格

梵蒂岡是否公布過一份文件,規定一個人成為輔祭者的最低要求?例如,是否有一個最低年齡?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兒童顯然不能適當地擔任祭壇侍者,是否應允許其服務?

關於輔祭者的最低年齡,根據當地的情況,如主教的命令、傳統、文化等而有所不同。重要的是,孩子,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必須足夠成熟,能夠在不破壞聖壇的神聖性的情況下履行他/她的職責。

關於一個人在祭壇上的服務,沒有人真正配得上在主的殿中服務,但有些人有能力。其他的人則不能這樣做。一個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孩子將無法正確執行輔祭者的任務。因此,這種無能力將使他/她失去在祭壇上服務的資格。

在《利未記》中,我們讀到上主天主命令,任何有缺陷的人 “不可進入帳幔後,或走近祭壇前,因為他身上有缺陷,免得他褻瀆我的聖所,因為使他們成聖的是我,上主。不可靠近幔子,不可接近祭壇,以致褻瀆了他的聖所”。[肋未紀21:16-23]

(譯)

教堂輔祭者

教堂輔祭者 (及他們的性別)

是否一直有男孩和女孩擔任輔祭者?

不是,直到1994年,梵蒂岡才允許女性擔任輔祭者。

在大多數教區,男孩和女孩的數量是否平均分配?

雖然說起來很悲哀,但在世界各地的許多教區,擔任輔祭者的女孩多於男孩。在一些教區,你不再看到男孩擔任輔祭者。這個功能已經被女孩們接管了。
這對天主教會會產生什么后果?

几個世紀以來,教會從男輔祭者中招募了許多神父。隨着許多堂區這種男性人力資源的枯竭,這更增加了人們對司鐸短缺的擔憂。現在,教會越來越難找到潛在的聖職候選人。

有什么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嗎?

我們鼓勵堂區推廣男性輔祭者,以確保性別平衡,并提供男性人力資源作為聖秩禮的潛在候選人。

(譯)

祭壇聖體燈

祭壇聖體燈

天主教會通常在聖體龕前至少有一盞燈持續燃燒,這不僅是作為聖壇的裝飾品,也是為了敬拜的目的。例如,天主教會的《羅馬彌撒總指示》第316條規定 “根據傳統習俗,在聖體龕附近應保持一盞特殊的燈,以油或蠟為燃料,以表明和尊重基督的臨在。”

天主告訴梅瑟,一盞裝滿純油的燈應該永遠在會幕里燃燒(出27:20-21)。這就是天主教會在聖體龕前(任何時候)燃燒蠟燭的習俗的先例——聖體龕是一個金屋,基督的聖體被放在里面。 聖體燈通常是紅色的,盡管法律沒有規定。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將這盞燈與教堂內的其他祭品燈區分開來。

(譯)

祭壇十字架

祭壇十字架

祭壇十字架放在祭壇上,是祭壇的主要裝飾品。

放在祭壇上的十字架是為了提醒在場的人和主祭人,聖體是基督的實際身體,是有信仰的;祭壇本身象徵着哥耳哥達。正是由於這個原因,羅馬法規定,無論何時舉行彌撒,都必須在祭壇上擺放十字架。具體來說,它要直接放在燭台之間,以便於人們看到。在某些情況下,為了更好地滿足這一要求,十字架被掛在祭壇后面的牆上,這樣,當神父面對信眾時,十字架就不會被擋住。在一些教堂里,十字架通過堅固的、几乎看不見的金屬繩索懸掛在半空中,直接位於祭壇上方。

雖然十字架被要求在任何時候都在祭壇上或至少在祭壇附近,但從受難日的第一次晚禱到受難日的十字架揭幕這段時間里,它應該用紫色的面紗覆蓋,除了在祭壇上舉行彌撒時,面紗是白色的,受難日時,面紗通常是黑色的。耶穌受難日之后,直到聖周六,所有的人,包括主教、大教堂的教士和主禮人都必須向十字架行禮,這與一年中的任何其他時間相反。

[来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Altar_crucifix]
(譯)

祭壇布

祭壇布

在天主教會中,”祭壇布”是用來表示對祭壇的神聖性的尊重。

因為許多祭壇是用木頭做的,而且往往是華麗而獨特的,所以布就可以用來保護祭壇的表面。在其他情況下,布的作用是美化下面相當平凡的建筑。

在20世紀初,羅馬天主教會認為只有亞麻布或麻布可以作為祭壇布的材料,盡管在早期的几個世紀里,人們使用絲綢或金銀布。
[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Altar_cloth]

(譯)

祭壇燭台

祭壇燭台

祭壇燭台的作用是在舉行彌撒聖祭的時候照亮祭壇。

祭壇燭台有五個部分:腳、柄、柄中間的旋鈕、接收蠟滴的碗和柄,也就是柄上固定蠟燭的尖角。不把蠟燭固定在柱子上,而是用一個管子,里面放一個小蠟燭,用放在里面的彈簧把它壓到管子的頂部,這是允許的(Cong. Sac. Rit., 11 May, 1878)。

彌撒經文規定,在彌撒期間,祭壇上有兩個祭壇燭台,在十字架的兩側各有一個。

根據 “Caeremoniale Episcoporum”(I, xii, 11),高壇上應該有六個不同大小的燭台和蠟燭,其中最高的應該在十字架附近。如果六支蠟燭的尺寸相同,可以放在不同的高度,以產生相同的效果;但是,有一種習慣是將它們放在同一高度,現在是允許的(Cong. Sac. Rit. 21 July, 1855)。
在教堂的其他祭壇上,至少應該有兩個燭台,但通常使用四個;在聖母祭壇上,如果聖母像不放在高壇上,應該經常有六個。

燭台可以用任何一種金屬甚至木頭制成,鍍金或鍍銀(Caerem. Episc., II, xxv, 2)。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