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晚彌撒的有效性

周六晚彌撒的有效性

如果我在星期六晚上望彌撒,是否就履行了教會第一規所要求的主日參加彌撒的義務?

可以。教會法典第 1248 條
1 項 – 無論在慶節本日或在前一日晚上,參與任何地方舉 行的天主教禮彌撒者,即滿全參與彌撒的誡命。

與某些人的想法相反,彌撒的禮儀讀經是星期六還是星期日并不重要。教規只要求在前一天的晚上舉行彌撒。

教規說:”在前一天的晚上 “是什么意思?傍晚是指什么時候?是晚上七時還是什么時候?

教會從未規定過晚間開始的時間。在梵蒂岡,舉行晚間彌撒的時間是下午 5:00 或更晚。

如果我在星期六晚上而不是星期日去望彌撒,這對我星期日的休息義務有什么影響?

教會法典第 1247 條規定 “主日及當守的法定節日,信徒有責任參與彌撒;而且應 停止有礙於敬禮天主,主的日子的喜樂,或心靈和肉身休閒的工作及業務。 “。
周六晚參加彌撒與周日相比,并不能改變一個人在周日和聖日不購物和休息的義務。這意味,如果可以在周六購物,忠實的天主教徒就不應該在周日去購物。在周日,他們應該休息,與家人和朋友一起享受這一天,進行一些精神閱讀、反思、默想,享受天主創造的美景。

(譯)

彌撒聖祭

彌撒聖祭

天主教會所說的彌撒聖祭是什么意思?

傳統上,彌撒被稱為 “祭獻”。

最初,在古代世界,當出現問題時,無論是惡劣的天氣、食物短缺還是火山爆發,人們都會向神靈獻上動物,以安撫神靈,從而使神靈補救。

后來,當部落出現危機時,人們就會找人頂罪。於是,他們尋找外國人,甚至是具有非凡天賦的人。他們把責任推給那個人,并殺死鬧事者以安撫神靈。但這并沒有帶來滿意的結果。一方面,人們有一種解脫感,但另一方面,他們又為殺了人而感到內疚。

因此,人們建立了一個被稱為 “司祭”的階層,由他們代為殺人,并認為這樣做可以取悅神靈,帶來和平。在這一階段,祭品最初是人,后來被動物取代。因此,現在我們又回到了用動物祭獻的階段,不過是通過司祭。

根據部落的信仰,一些動物祭品被一些農作物甚至兒童所取代。當天主要求亞伯拉罕祭獻他的兒子依撒格的時候,《聖經》就證明了這一點。[創 22:2﹞
聖經中的祭獻是基督在神聖十字架上祭獻的預示。大司祭耶穌沒有祭獻,而是將自己作為終極祭品——天主的聖子獻上。祂獻上自己作為祭祀的羔羊和替罪羊,為世人所有的罪孽自責。祂為人類自始至終所犯下的所有錯誤付出了代價。

因此,耶穌的祭獻是終結所有獻祭的祭獻。死在神聖的十字架上是唯一的、完全的和最終的祭獻。通過祂的死和榮耀的復活,所有的祭獻都結束了。

希伯來書第 10 章指出了這一真理:

基督為世人一次獻祭
1法律既然只有未來美物的影子,沒有那些事物的真相,所以總不能因着每年常獻的同樣犧牲,使那些願意親近天主的人得到成全;
2因為,如果那些行敬禮的人,一次而為永遠潔淨了,良心不再覺得有罪了,祭獻豈不就要停止嗎?
3可是,正因這祭獻纔使人每年想起罪過來,
4因為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斷不能除免罪過。
5為此,基督一進入世界便說:「犧牲與素祭,已非你所要,卻給我預備了一個身體;
6全燔祭和贖罪祭,已非你所喜,
7於是我說:看,我已來到!關於我,書卷上已有記載:天主!我來為承行你的旨意。」
8前邊說:「祭物和素祭,全燔祭和贖罪祭,已非你所要,已非你所喜」;這一切都是按照法律所奉獻的;
9後邊他說:「看,我已來到,為承行你的旨意」;由此可見,他廢除了那先前的,為要成立那以後的。
10我們就是因這旨意,藉耶穌基督的身體,一次而為永遠的祭獻,得到了聖化。
11況且,每一位司祭都是天天侍立着執行敬禮,並屢次奉獻總不能除去罪惡的同樣犧牲;
12但是基督只奉獻了一次贖罪的犧牲,以後便永遠坐在天主右邊,
13從今以後,只等待將他的仇人變作他腳下的踏板。
14因為他只藉一次奉獻,就永遠使被聖化的人得以成全。
15聖神也給我們作證,因為他說過,
16「這是我在那些時日後,與他們訂立的盟約──上主說──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心中,寫在他們的明悟中」這話以後,
17又說:「他們的罪過和他們的邪惡,我總不再追念。」
18若這些罪已經赦了,也就用不着贖罪的祭獻了。

天主教會的教義在《天主教》中確認,舊的祭獻制度已經終結。它指出
天主教教理第613條: 基督的死是逾越祭獻,藉此「除免世罪的羔羊」(若 1:29)完成了人類決定性的救贖,它又是使人與天主重新共融的新約祭獻,藉那「為大 眾傾流,以赦免罪過」(瑪 26:28)的血,使人與天主重歸於好。

現在我們又回到了最初的問題:為什么我們稱彌撒為 “祭獻”?

這是因為基督在聖十字架上所做的一切。每台彌撒和教會的整個禮儀周期都在提醒我們,基督的祭獻結束了舊的祭獻方式。彌撒聖祭是這一事件的重演,將現在的參與者(信眾)帶入過去發生的事件中。

教理對此解釋如下:

基督及其身體──教會──所作祭獻的紀念
天主教教理第1362條:在教會──基督的身體──的禮儀中,感恩祭是基督逾越的紀念,是祂唯一祭獻的實現和聖事性的奉獻。所有的感恩經中,在建立聖體聖血的敘述之後,都有一端稱為紀念 (anamnesis)的禱詞。
天主教教理第1363條:按照聖經的意義,紀念不但意指回憶往事,也是宣告天主為人類所完成的奇跡異事。在舉行這些事件的禮儀時,這些事件透過某種方 式而得以臨在和實現。以色列子民就是以這種方式,了解他們出離埃及的事件:每當他們慶祝逾越節時,出谷的事件便臨現在信徒的記憶中,如此促使他們的生活符合這事件。
天主教教理第1364條:紀念在新約中得到了一個新的含義。每當教會舉行感恩祭時,就是在紀念基督的逾越奧跡,這奧跡亦藉此而臨現: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遠完成的祭獻萬古常新。「每次在祭台上舉行基督──我們的逾越羔──在十字架上所作的祭獻,就是實行我們得救的工程」。
天主教教理第1365條:由於感恩祭是基督逾越的紀念,所以它也是一個祭獻。感恩祭的祭獻特質顯示在基督建立這聖事的話上:「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棄的」;以及「這杯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約」(路 22:19‐20)。在感恩祭中,基督所交付的身體,就是祂在十字架上為 我們所交付的身體;所交付的血,就是祂「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的血(瑪 26:28)。
天主教教理第1366條:所以,感恩祭是祭獻,因為它使十字架的祭獻重現 (臨到現場),因為它是十字架祭獻的紀念,也因為它應用十字架祭獻的果實:[基督]我們的主、天主,以代禱者之身死在十字架祭台上;祂藉此一次而永遠地奉獻自己給天主父,為人類實現祂永恆的救贖。可是,祂的死亡不應使祂的司祭職中斷(希 7:24,27),於是,祂在最後晚餐,即「祂被交付那 一夜」,願意留給教會──祂鍾愛的淨配──一個有形可見的祭獻(正如人 性所要求的),以便重現祂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遠地所完成的流血祭獻, 使此祭獻的紀念一直流傳至世界的終結(格前 11:23),並使其救贖效能應 用在我們身上,赦免我們每日所犯的罪過。
天主教教理第1367條:基督的祭獻和感恩祭的祭獻是一個獨一無二的祭獻:「所奉獻的祭品是同一個,如今藉司祭的職務作奉獻的,和當時那位在十字架上作自我奉獻的,是同一位,只是奉獻的方式不同而已」。「而且由於在彌撒中所完成的這神聖祭獻裡,同一基督身在其中,以不流血方式 自作犧牲;祂昔日以流血方式在十字架的祭台上一次而永遠地奉獻了自己……這祭獻是真正的贖價」。
總之,彌撒是真正的祭獻。基督不會被反復祭獻。這不是天主教會的教導。教會教導說,祂的一次祭獻,為所有的祭獻做了一次,通過彌撒的祭獻,祂的祭獻是存在的、真實的。

聖體禮”意為”感恩”,在舉行彌撒聖祭期間,以感謝天主賜予祂的聖子耶穌基督作為祭品。

(譯)

玫瑰彌撒的意義

玫瑰彌撒的意義

什么是 “玫瑰彌撒”?

“紅色彌撒”(見 #1405)和 “白色彌撒”(見 #1406)類似,”玫瑰彌撒 “是每年舉行的表彰特定職業的儀式。

根據維基百科,”自 1992 年以來,約翰-卡羅爾協會一直在華盛頓大主教區主辦玫瑰彌撒,以表彰華盛頓大主教區的醫療、牙科、護理和相關工作者及志願者以及眾多醫療機搆。該彌撒每年在封齋期的第四個主日(”Laetare 主日”)舉行,這一天主祭人所穿的法衣是玫瑰色的。選擇玫瑰色是因為玫瑰象徵着 “生命”,”天主教醫療協會蘭辛公會在密歇根州安阿伯市舉辦玫瑰彌撒”。

[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Red_Mass]

(譯)

紅色彌撒的意義

紅色彌撒的意義

有位朋友說他要去參加 “紅色彌撒”。我從未聽過這種說法。真的有 “紅色彌撒 “嗎?如果有,什么是 “紅色彌撒”?

回答您的問題,是的,確實有 “紅色彌撒 “這種活動。紅色彌撒是天主教會每年為法官、律師、法學院教授、法律專業學生和政府官員舉行的彌撒。

根據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溫哥華大主教管區的說法,”紅色彌撒是為紀念法律職業而舉行的彌撒,法律職業是為正義和公益服務的天職。這是教會祝福和加強法律職業的傳統之一。天主賜予法律界人士的恩寵和天主教會的教義有助於引導我們實現公平和正義的目標”。
有記載的第一次紅色彌撒於 1245 年在巴黎舉行。這種紅色彌撒因慶祝者傳統上穿着紅色法衣而得名,象徵聖神降臨期間降臨在使徒身上的火舌。如今,每年都有城市舉行紅色彌撒,包括加拿大的埃德蒙頓、多倫多、渥太華和魁北克等城市。法律、政治和專業領域的領軍人物都會參加紅色彌撒,這仍然是天主教律師與其信仰團體聯系的重要場合。其中規模最大的一次彌撒是在美國最高法院年度任期開始時在華盛頓特區舉行的。天主教和非天主教的大法官以及國會參眾兩院的成員都會參加這場紅色彌撒。

[資料來源:溫哥華大主教管區;http://rcav.org/red-mass/]

(譯)

新婚彌撒

新婚彌撒

新婚彌撒是一種彌撒,其中包含乞求天主祝福新人的特別祈禱。它是婚禮儀式的一部分。

如果雙方都是天主教徒,并且都能領受聖體,則強烈建議舉行新婚彌撒。如果一方不能領受聖體,神父將不鼓勵舉行新婚彌撒。

雖然婚禮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時候舉行,但在將臨期和四旬期的懺悔期,教會要求新人考慮到這兩個時節的特殊性,并保持簡朴。

在一年中的某些日子里,婚禮不能與彌撒同時舉行。這些日子包括天主聖三(聖周四至復活節主日)、聖誕節、主顯節、耶穌升天、聖神降臨、耶穌聖體,以及任何罷工瞻禮。

(譯)

聖周六不舉行彌撒

聖周六不舉行彌撒

在聖周六,天主教神父真的不舉行彌撒嗎?如果是,為什么?

按照天主教的傳統,從耶穌受難(代表耶穌下葬)之后,一直到周六晚上的復活晚禱,聖周六都不舉行彌撒。

在聖周六,几乎沒有什么事情發生。雖然新的《教會法典》廢除了這一規定,但傳統的天主教徒認為聖周六是禁欲日。大多數天主教徒認為這一天是大齋期齋戒的繼續,而大齋期齋戒在復活節守夜時結束。

在聖周六,聖體龕是空的,敞開着,這代表基督已死。通常矗立在聖體龕旁的燈或蠟燭也會熄滅。聖祭品放在其他地方,通常是聖器室。在那里,你會看到一盞燈或蠟燭在聖體台前燃燒。

在極其嚴重或莊嚴的情況下,經梵蒂岡或當地主教批准,可以在聖周六舉行彌撒。這種情況很少發生。這種情況非常罕見,以至於大多數天主教徒一輩子都不會看到這種情況發生。

(譯)

非天主教徒參加彌撒聖祭

非天主教徒參加彌撒聖祭

非天主教徒在何種程度上可以參加彌撒?

非天主教徒可參與彌撒慶典的每個部分,但領聖體除外。領聖體是天主教徒的專利,他們必須學會領會耶穌在聖體中的真實臨在。

如果非天主教徒只想觀禮天主教禮儀,他們應在教友站立和/或坐下(和跪下)時站立和/或坐下。允許非天主教徒旁聽天主教禮儀,往往能點燃聖寵的火花,使非天主教徒皈依。

(譯)

在彌撒聖祭期間的默思時刻

在彌撒聖祭期間的默思時刻

在彌撒中,教友應在哪些時刻默思?

根據《羅馬彌撒通則》(GIRM),即天主教會舉行彌撒的准則,建議在五個不同的場合默思。這些時刻是

a. 開始時的懺悔禮、
b. 在某些祈禱開始時,神父說 “讓我們祈禱”、
c. 每次讀經之后、
d. 講道之后,以及
e. 領完聖餐后。

以上每項默思的時間以 30 秒為宜。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