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在事奉中可以擔任什么角色?

婦女在事奉中可以擔任什么角色?

婦女在事奉中是一個問題,信仰聖經的基督徒可以不同意。分離的重點集中在聖經的段落上,這些段落禁止婦女在教堂里說話或“對一個男人行使權力”(弟前2:12;參見。格前14:34)。分歧在於這些段落是否只與它們所處的時代相關。有些人認為,既然“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個。”(伽3:28),女人可以自由地追求任何對男人開放的事奉領域。其他人則認為,弟茂德前書2:12仍然適用於今天,因為命令的基礎不是文化的,而是普遍的,植根於創造的秩序(弟前2:13-14)。

伯多祿前書5:1-4詳細說明了長老的資格。 Presbuteros是希臘語,在新約中使用了66次來表示“經驗丰富的男性監督員”。這是這個詞的男性形式。女性的形式,presbutera,從來沒有被用來指長輩或牧人。根據弟前3:1-7中的資格,長老的角色可以與主教/神父/監督者互換(弟鐸1:6-9;伯前5:1-3)。因為,根據弟前2:12,女人不應該“教導或行使對男人的權威”,看來很明顯,長老和神父的地位——他們必須有能力教導,領導教會,監督他們的精神成長(弟前3:2)——應該只留給男人。

然而,長老/主教/神父似乎是唯一為男子保留的職務。 婦女在教會的成長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即使是在大多數門徒逃跑時見證基督受難的少數人中也是如此(瑪竇福音27:55;若望福音19:25)。 宗徒保祿非常尊敬婦女,在他給教會的許多信件中,他點名問候特定的婦女(羅16:6,12;哥4:15;斐4:2-3;費1:2)。保祿稱呼這些婦女為「協同工作者」,她們清楚地為全教會的利益服務上主(斐4:3;哥4:15)。

早期教會設立了職務,以滿足本身的需要。雖然許多現代教會互換了長老和執事的職位,但他們并不是同一職務。執事被指定在需要時以實際身份服務(宗6:2-3)。沒有明確禁止以這種方式任職的婦女。事實上,羅馬書16:1可能表明,一個叫福依貝的女人在Cenchrea教會里是一個受人尊敬的女執事。

沒有任何聖經先例禁止婦女也擔任敬拜領袖、青年傳教者或指導兒童者。唯一的限制是,她們不能扮演比成年男子更有屬靈權柄的角色。由於聖經中關注的似乎是屬靈權柄的問題,而不是職能,任何不賦予這種屬靈權柄超越男人的角色都是允許的。
(譯)

聖經對婦女擔任神父說了什么?

聖經對婦女擔任神父說了什么?

在今天的教會中,也許沒有比婦女擔任神父的問題更激烈的爭論了。因此,不把它看作是男人對女人的問題是非常重要的。有些婦女認為婦女不應擔任神父,《聖經》對婦女的神父施加了限制,有些男子認為婦女可以擔任神父,在神父中對婦女沒有限制。這不是沙文主義或歧視的問題。這是一個聖經解釋的問題。

天主的聖言宣稱:“女人要在沉靜中受教,事事服從。我不准許女人施教,也不准許她管轄男人,但要她安於沉靜。(弟前2:11-12) 在教會中,天主賦予男女不同的角色。這是人類創造的方式和罪惡進入世界的方式的結果。“因為亞當是先受造的,以後纔是厄娃。亞當沒有受騙,受騙陷於背命之罪的是女人。”(弟前2:13-14)。天主,通過宗徒保祿,限制婦女擔任教導和/或對男人有精神權威的角色。這使婦女不能擔任神父超越男人,這肯定包括向他們說教、公開教導他們,并對他們行使精神權威。

許多人反對婦女在神職事奉方面的這種觀點。第一個常見的問題是,保羅限制婦女教導,因為在第一世紀,婦女通常沒有受過教育。然而,弟2:11-14沒有提到教育地位。如果教育是事奉的資格,那么耶穌的大多數門徒就不會有資格。

第二個常見的反對意見是,保祿只限制厄弗所的婦女教導男人(弟茂德前書是寫給厄弗所教會的神父弟茂德的)。厄弗所以阿耳忒彌斯的廟宇而聞名,婦女是異教分支的權威——因此,理論上說,保祿只是對厄弗所偶像的女性主導的習俗作出反應,教會需要有所不同。然而,弟茂德前書中沒有提到阿耳忒彌斯,保祿在弟茂德前書2:11-12中也沒有提到對阿耳忒彌斯崇拜者作為限制的標准做法的原因。

第三個反對意見是,保祿只是指丈夫和妻子,而不是一般的男人和女人。弟前2章中希臘語的“女人”和“男人”可以指丈夫和妻子;然而,這些詞的基本含義比這更廣泛。此外,第8-10節也使用了同樣的希臘詞。“我願意男人們在各地舉起聖潔的手祈禱,不應發怒和爭吵”(弟前2:8)“願意女人們服裝端正,以廉恥和莊重裝飾自己,而要以善行裝飾自己,這纔合乎稱為虔敬天主的女人。”(弟前9-10)第8-10節明確地提到了所有的男人和女人,而不僅僅是丈夫和妻子。在第11-14節中,沒有任何情況表明丈夫和妻子的范圍縮小。

然而,另一種反對這種對婦女在神職事奉的解釋是關於婦女在聖經中擔任領導職務,特別是舊約中的米里亞姆,黛博拉和胡達霍夫。的確,這些婦女是天主挑選出來為祂特別服務的,她們是信仰、勇氣和領導的典范。然而,《舊約》中婦女的權威與教會神職的問題無關。 新約的書信為天主的人民——教會,基督的身體——提出了一種新的范式,這種范式涉及到教會特有的權威結搆,而不是以色列民族或任何其他舊約實體。

類似的論點也是用《新約》中的普黎史拉和福依貝提出的。在宗徒大事錄18章中,普黎史拉和阿桂拉被奉為基督的忠實神職人員。普里西拉的名字首先被提到,也許表明她在神職中比她的丈夫更突出。普黎史拉和她的丈夫把耶穌基督的福音傳給亞波羅了嗎? 是的,在他們的家里,他們“開始在會堂裡放膽講論。普黎史拉和阿桂拉聽了他的講論,就把他接來,給他更詳實地講解了天主的道理。 ”(宗18:26)。聖經上有沒有說過,普黎史拉在教會里做過神父,或者在公開場合教導,或者成為聖人會眾的精神領袖?不。據我們所知,普黎史拉沒有參與與弟茂德前書2:11-14相矛盾的傳教活動。

在羅馬書16:1中,“我把我們的姊妹福依貝托給你們,她是耕格勒教會的女執事 ”菲比在教堂被稱為“執事”,受到保祿的高度贊揚。但是,和普黎史拉一樣,聖經中沒有任何東西表明福依貝是教堂里的神父或教師。“能教”是作為長老的資格,而不是執事的資格。(參閱弟前3:1-13)(參閱鐸1:6-9)。
弟前2:11-14的結搆使得女人不能成為神父的原因非常清楚。為什么女人不應該教導或對男人有權力? 因為“亞當是先創造的,然后是夏娃。亞當不是被欺騙的人,而是女人被欺騙”(第13-14節)。天主先創造了亞當,然后創造了夏娃,成為亞當的“幫手。創造的秩序在家庭和教會中普遍適用。(參閱厄5:22-33)

在弟前2章14節中,夏娃被欺騙的事實也被認為是女人不做神職人員或對男人有精神權威的原因。這并不意味着女人容易上當受騙,也不意味着她們比男人更容易受騙。如果所有的女人都更容易被欺騙,為什么她們會被允許教孩子(她們很容易被欺騙)和其他女人(據說更容易被欺騙)?文章簡單地說,女人不是教導男人,也不是對男人有精神權威,因為夏娃被欺騙了。天主選擇在教會中給男人主要的教導權。

許多婦女在熱情好客、仁慈、教導、傳道和幫助/服務等方面都很出色。當地教會的大部分神職人員都依靠婦女。教會中的婦女不受公開祈禱或預言的限制。“但凡女人祈禱或說先知話,若不蒙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因為她跟那剃了頭髮的完全一樣。”(哥林多前書11:5),只受屬靈的教導權支配男人。聖經沒有限制婦女行使聖神的恩賜(哥林多前書12)。 女人和男人一樣,被召喚去服侍別人,展示聖神的果實 。“然而聖神的效果卻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關於這樣的事,並沒有法律禁止。“(伽5:22-23) 向失落的人傳福音。

“耶穌便上前對他們說: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18-20)。

“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要在耶路撒冷及全猶太和撒瑪黎雅,並直到地極,為我作證人。”(宗1:8)

“你們但要在心內尊崇基督為主;若有人詢問你們心中所懷希望的理由,你們要時常準備答覆。”(伯一3:15)。

天主已經規定,只有男人在教會中,在屬靈的教導權威的職位上服務。這不是因為男人一定是更好的老師,也不是因為女人低劣或不那么聰明(事實并非如此)。這只是天主設計教會運作的方式。男人要在精神領導中樹立榜樣——在他們的生活中,通過他們的講話。婦女將扮演不那么權威的角色。“要教訓老婦在舉止上要聖善,不毀謗人,不沉湎於酒,但教人行善,好能教導青年婦女愛丈夫,愛子女,慎重,貞節,勤理家務,良善,服從自己的丈夫,免得使人詆毀天主的聖道。”(弟鐸2:3-5)。聖經也沒有限制婦女教育孩子。婦女唯一受到限制的活動是教導或對男子擁有精神權威。這使婦女不能擔任神父。 這并不會使婦女不那么重要,而是讓她們更多地關注牧靈工作,這與天主的計划和祂對她們的饋贈是一致的。

(譯)

天主教信仰植根於聖經嗎?

為什么我屬於哪個教會很重要? 換句話說,是什么使天主教會與眾不同?

天主教會不僅僅是許多教派中的一個。事實上,它可以追溯到耶穌基督,祂創立了我們的教會。兩千年來,天主教會一直守護着耶穌所教導的真理,無論在風格內還是在風格外。在今天的教會中,一個人可以通過聖體,基督的體和血給我們的禮物,體驗與基督最私人的關系。天主教會自成立以來,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基督教團體。雖然它不是完美的,也沒有完美的成員,但教會仍然包含丰滿的真理,耶穌承諾會讓我們自由。

天主教信仰植根於聖經嗎?

天主教的教導不僅植根於聖經中,天主教會在耶穌基督的授權下,在聖神的指導下,以今天存在的形式編纂了聖經。天主教會的唯一信仰規則是整個天主的聖言,就像它在聖經和聖傳中所找到的那樣。重要的是要記住,天主的所有聖言都是在一次(在基督死后和聖經編纂之前)通過聖傳口頭傳遞的。天主教信仰都植根於天主的聖言——通過聖經和聖傳傳播,并由教會保存。

(譯)

釆取什么步驟回到天主教會?

我釆取什么步驟回到天主教會?

認識到你的天父渴望你回到祂的教會。然后,到你當地的教區告解,并考慮討論任何你可能對回家與神父的關切或問題。重新開始望彌撒,通過禮拜儀式體驗基督的存在。

聖經和天主教教會的教理在那里幫助你回歸的旅程,教區神職部門或當地回歸的天主教團體也是如此。要知道你并不是孤單的,不要害怕通過當地天主教教區社團找到你問題的答案。

在教會,我們的家,體驗只來自天主的和平
“天主教”一詞的意思是普世的,這實際上就是天主教會的意思——一個全球信徒的團體,團結在耶穌基督,我們的主和救主內。我們的天主教家庭是由各種族、年齡和生活方式組成。 多個世紀以來,天主教會一直是尋求基督教信仰來源的地方,與耶穌基督親密接觸,熱情的家庭,以及通往天堂的指路明燈。

(譯)

我怎么能在天主教會再次感到受歡迎呢?

在經曆了教會中的人的傷害后,我怎么能在天主教會再次感到受歡迎呢?

當覺得我們的基督徒同胞對我們或對他人的行為不是很真正基督徒時,這可能是困難的。 教會確實是由有罪的,不完美的人組成的,他們經常令人失望。但與其疏遠聖體和基督建立的天主教會,不如考慮更多地依附於耶穌,因為祂從不使人失望。在磨難和受傷害的時候,記住你為什么是天主教徒是有幫助的——不是因為所有的天主教徒總是很好地代表耶穌的仁慈和愛,而是因為天主教會是由耶穌建立、管理聖事的,包含真理的丰滿,幫助我們所有的人接近天主,并在神聖中成長。不要讓一些人的行為使你對整個教會失去信心。與當地教區的神父或執事討論你的挫折,并開始你的旅程回到一個歡迎你的家。最重要的是,不要灰心。人們可能會失望,但天主從不離開我們,祂總是臨在祂成立的天主教會內。

(譯)

找到只來自天主的持久和平

找到只來自天主的持久和平

你在天堂的父親希望你回家,我們也是,你的基督身體的同伴,教會。你心中的渴望可以通過耶穌和祂的天主教會來實現。你不是一個人。你在基督里無數的弟兄姊妹回了家,回到了告解和彌撒,并且經曆了與愛他們并無條件接受他們的天主重新建立關系的喜悅。 現在,你也可以。

(譯)

通過加入天主教會,體驗愛與接納

通過加入天主教會,體驗愛與接納

有句老話說得好,”曾經是天主教徒,永遠是天主教徒”。也許你已經離開教會有一段時間了,或者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了,但現在你感覺到有一股力量在召喚你回到天主教會去,聽聽那股拉力,那是你的天父向你伸出祂的雙臂,聖神在你耳邊低語,希望把你拉回家。

我們希望你們接受這個邀請,重新發現天主教信仰的真理、奇跡和奧秘。作為你們的兄弟姐妹,在我們全球的天主教大家庭中,我們希望你們回來。我們很想念你們,沒有你們,我們的教會就不一樣了。

不管你們為什么離開或不習慣去望彌撒,你們總可以回家,回到聖事的實踐中,回到與耶穌基督和祂所建立的教會的完整關系中。我們是天主教徒。歡迎回家。
(譯)

確定道德行為是否是犯罪

為了確定道德行為是否是犯罪,我被告知必須考慮到人的意圖和圍繞道德行為的情況。然后,根據我們的良心,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決定一個行為是否對我們是有罪的。因此,如果我為了挽救婚姻而進行絕育手朮,或者因為我供不起另一個孩子,那么絕育手朮對我來說在道德上是正確的。

你被告知的是錯誤的。有些行為本質上是邪惡的,不能做,即使是為了獲得一種好處,例如拯救婚姻或量入為出。聖經在這一點上是明確的(羅馬書3:8)。只有在一項行為在本質上是允許的情況下,這種行動是否需要的問題才會變得有重大意義。

要遵循的適當程序是首先向教會和啟示的來源尋求,以確定該行為是否永遠是允許的,只有當它是允許的,然后詢問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有必要這樣做。我們不能假定每一項行動都可能被允許,從而預先排除前一個問題。雖然一些神學家試圖推進這種思維方式,但它遠非教會所教或曾經教過的。“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用善意鋪就的”這個說法在這里很管用。良好的意圖或復雜的環境永遠不能把不道德的行為變成好事。

然而,如果一個人對他所犯的道德行為的罪過一無所知,而且他的無知不是由於他自己的過錯,那么他的罪責就不如一個知道該行為的罪過或故意不調查該行為的道德價值的人。形成真正的良知,然后遵循它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我們要過道德上正直的生活。真正的良知是基於客觀的道德真理——也就是十誡。在瑪竇福音19:16中,有錢的年輕人問耶穌,他必須做什么才能有永生。耶穌回答說:“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十誡要求我們愛和尊重天主和我們的近人。

我們絕不能以他人為手段達到目的,因為每個人都有尊嚴,是他自己的結局。當我們通過絕育或避孕來阻止性行為時,我們不僅違反了自然規律,我們違反了誡命,用另一種手段來自私地滿足,而不是結局。

為了防止分娩而進行的絕育是不允許的,因此沒有特殊情況,包括你自己的保證。

(譯)

沒有悔恨,罪也會被原諒?

我想告解一種明顯的罪惡,但我感覺不到悔恨或遺憾。我是否需要后悔承認這一罪行,或者即使我沒有悔恨,它也會被原諒?

所需要的是悔改,這是一種意志的行為。悔恨和遺憾是情緒,你可能會感覺到,也可能不會感覺到,也無法控制。悔恨和遺憾的感覺是不必要的,但它們有助於防止我們再次犯罪。鼓勵這種感覺的一種方法是培養對基督激情的奉獻精神。默想基督為我們所受的恩寵,藉着懺悔,使我們對罪惡產生恐懼,對自己一生的罪惡產生公正的悔恨。

(譯)

什么是小罪的例子?

什么是小罪的例子?

因果關系描述了兩種主要類型的罪孽。首先,當一個人“犯小罪是人在輕微的事情上,不遵守道德律的規定,或在嚴重的事情上,違反道德的規律,但不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天主教教理第1862條)。 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做了不道德的事情,但這件事不夠嚴重,不足以嚴重不道德,他只犯了小罪。
例如,故意的仇恨可以是小罪,也可以是致命的罪,這取決於仇恨的嚴重性。教理解釋說,“故意的仇恨相反愛德。故意希望對方遭遇不幸的仇恨是罪過。而故意希望對方遭到重大不幸時,罪過更為嚴重。「我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 父的子女……」(瑪 5:44‐45)。”(天主教教理第2303條)。
另一個例子是濫用語言。“罵人是第五誡所禁止的,本身不是嚴重的過錯,但說話者由於環境或罵人者的意向能使它成為嚴重的過錯。” (天主教教理第2073條)。
第二類小罪涉及的情況是,這件事足夠嚴重,足以嚴重不道德,但犯罪至少缺乏其他必要的大罪因素之一。教理解釋說,“在嚴重的事情上,違反道德的規律,但不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 ” (天主教教理第1862條)。

這方面的一個例子可能是手淫。教理解釋:所謂手淫的意思是故意刺激生殖器官,從而得到性的快感。為對當事人應負的道德責任作出一個公允的判斷,也為指點牧民的行動,應考慮其感情上的不成熟、沾染惡習的影響、焦慮以及其他心理和社會的因素,可減輕道德罪責,也可減到最低的程度。 (天主教教理第2352條)。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