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詛咒的物品

被詛咒的物品

物品可以被詛咒嗎?

是的,物品可以被詛咒。就象有些物品可以被祝福,也有可以被詛咒的物品。占卜板,魔法的裝備,可以有邪氣附着它們。

在聖經中,我們讀到,“ 可憎之物,不可帶進你屋內;免得你與那些東西一同毀滅;你應厭惡憎恨這一切,因為那是應毀滅之物。” (申7:26

如果你認為你擁有一個被詛咒的物品,因為它讓你不舒服,適當地處理它的方式是燒了它。這將確保沒有人會找到它,並被它的詛咒影響。

(譯)

邪教的定義

邪教定義

能解釋一下不同種類的邪教嗎?

事實上,“邪教”有不同的含義。邪教能在天主教的內部或外部發現。它可以源自天主教或非天主教。這裏解釋一下。

過去,“邪教”一詞通常與分裂主義的宗教團體,特別是新聞集團聯系在一起,他們的信仰和做法不符合主流。這些團體可能起源於天主教或新教教會。

由於“邪教”一詞很嚴厲,宗教學者更喜歡把“邪教”稱為“新宗教運動”。

在原始意義上,“邪教”一詞指的是與宗教或某一宗教的某一方面有關的慣例和儀式的集合。

綜上所述,邪教可以是以下的任何情況:

一群有自己儀式的宗教團體。

綁定在一起的一群人,因為他們對一件事或一個人敬拜。

信仰和實踐不屬於主流的一群人。

被認為是錯誤的、非正統的或極端的宗教派別,其成員通常生活在一個有魅力的領導人指導下的傳統社會之外。

(譯)

在主內

在主內

若與主同捨命,

將與主享永生。

若與主共患難,

將與主同為王。

在主內同憂苦,

在主內同樂。

在主內享榮光,

在主內相愛。

在主內獲救恩,

在主內蒙寵倖。

在主內得恩赦,

在主內享太平。

——詩節

從耶穌受難到望復活十字架被遮住

禮儀年期間十字架何時被遮住?

根據1988116日,聖事的神聖朝拜和准則大會 復活節的莊嚴舉止 ” ,“關於復活節的節日慶祝活動通函 ” ,

# 26。”如果主教會議決定的話,可以在教堂里,被遮住的十字架直到耶穌受難日舉行主的受難禮儀結束。被遮住的聖像要到望復活禮儀開始才結束。(參見羅馬彌撒,寫在禮儀規程的指示,

封齋期第四周星期六專欄 ” )

(譯)

十字架和苦像

十字架和苦像

十字架和苦像之間的區別是什么?天主教徒應該提倡十字架還是苦像?

苦像,有軀體的十字架,是天主教所用的標志,與一些新教教派對比,他們使用只有一個光禿禿的十字架。

1570年庇護五世的羅馬彌撒,為天主教的彌撒,強制用苦像作為祭台上的十字架。

在苦像前祈禱是天主教的虔誠崇拜,尤其在教堂或私人小堂敬拜的時候。人可以在苦像前坐、站、或跪,有時看着它沉思,或者只是在它面前,低着頭或閉上眼睛。” [來源:

話雖如此,應當記住,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獲得了救恩。十字架本身就是受難的象徵。是的,十字架是一個簡單的基督教的象徵,但我們應該永遠記住誰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死。

如果耶穌不在十字架上,為什麽要有十字架? “ 我們所宣講的,卻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格前123)一個空的十字架是空的,確切地說;它是不完整的。

不是十字架本身救贖我們。聖經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救贖了我們。我們得救的這一行為在救主和被救贖的人身上都是非常個人化的。苦像傳達的這個方式不是僅僅十字架能做到的。我們不敢忽視祂所忍受的一切。我們不敢整理祂的苦難。嚴格地說我們崇拜祂不美觀、祂的自我犧牲血淋淋的畫面。” [來源:味增塞爾帕神父]

那么,作為天主教徒,你應該提倡什么呢?這取決於你是想促進天主教信仰或新教信仰。

炫耀十字架,被羅馬人使用的刑具,作為一種痛苦處決的方法,把被定罪的人綁在並釘在巨大的木頭十字架上,讓他掛著直到死亡為止,這樣的人崇拜木制偶像。炫耀苦像的人,有基督身體的十字架,他崇拜我們的救世主。出現在苦像上的人,祂為我們的罪忍受痛苦直至死亡。

(譯)

把復活的基督代替十字架放在祭台上

把復活的基督代替十字架放在祭台上

某教區的一些成員考慮用復活的基督取代教堂的十字架。天主教會對這件事如何教導?

復活的基督的形象,不能用在祭台的十字架。[來源:現代羅馬禮儀儀式,第64] 在教堂的后面可以有,但不是在教堂的前面。

罗马弥撒通用指令308条也说:“要有…十字架,上面有基都被釘的形像,在祭台上,在祭台旁邊或附近,讓來望彌撒的信眾清楚地看見。這是適當的,這樣的十字架,喚起信眾對主拯救受難的激情,即使在禮儀慶典之外,仍然留在祭壇上。”

(譯)

彌撒聖祭期間祭台上的十字架

彌撒聖祭期間祭台上的十字架

引用 “禮儀資中與基督相遇,羅馬彌撒一般指令,第V章,為舉行聖徒聖事的布置和裝飾,”它指出:270號。“ 要有十字架,讓信眾清楚地看見,無論是在祭台上,在祭台旁邊或附近。”

十字架應該是苦像,沒有例外。

羅馬彌撒的一般指令308號規定:“ 要有…十字架,上面有基都被釘的形像,在祭台上,在祭台旁邊或附近,讓來望彌撒的信眾清楚地看見。這是適當的,這樣的十字架,喚起信眾對主拯救受難的激情,即使在禮儀慶典之外,仍然留在祭壇上。”

(譯)

在家裏掛十字架或苦像的慣例

在家裏掛十字架或苦像的慣例

在家裏掛十字架或苦像在牆上是天主教的傳統,可以追溯到許多世紀前,早在第五和第六世紀。有的人把十字架嵌入他們房子的地基,其他人在他們家的每一個房間的牆上掛苦像。在牆上掛苦像起提醒耶穌基督贖罪犧牲的作用。另外,苦像是神聖的,作為我們對主的奉獻和為防止邪惡的裝置

在第五和第六世紀前,基督徒不公開展示十字架(苦像)的原因有兩個。首先,為了避免受到異教徒的嘲笑。第二,因為基督的追隨者在早期教會被追殺。

(譯)

天主教內火葬

天主教內火葬

有些天主教徒說教會允許火葬。還有一些人說教會總是禁止火葬。該相信什么?

天主教會一向偏愛埋葬死者。禁止火葬是為了反對那些被認為是反基督教的異教習俗。羅馬人不相信有來生。因此,他們火化了他們的尸體。早期教會的基督徒避免火葬與羅馬人火葬的觀點有關。火葬服務否定復活和來世。

因為耶穌沒有火化,這是另一個原因使基督徒對這一做法陷入失寵。也因為相信肉身是聖神的居所,它應該受到尊重。

天主教會拒絕火葬,并不暗示火葬的人永遠不會上天堂。災害如瘟疫之后,在地震或洪水時,群眾傷亡的事故,使個人的墳墓几乎不可能,教會從未反對天主教的火葬。

教會也允許在非常的情況下火葬,繞著半個地球運送尸體,或從很遠的地方造成極度的經濟困難。

1963年,雖然繼續保持對土葬的強烈偏愛,天主教會更開放地允許火葬。隨着越來越多的天主教徒開始意識到法律上的變化,火葬的天主教徒數量在增加。

1997年之前,葬禮必須在彌撒后舉行火葬,所以身體會在儀式中出現。從那時起,梵蒂岡允許骨灰在場的葬禮彌撒。

直至今日,天主教會的法律禁止因與基督教教義相反的理由而選擇火葬。這些是:

A. 火化為否定身體復活的目執行。

B. 天主教徒火化的骨灰要保留,然后作為身體會下來,埋在陵墓或荘嚴的天主教墓地。

C. 不撒骨灰。

D. 任何違反 上述# B的,由天主教會禁止。不能用死者的骨灰裝飾客廳。也不能把骨灰放在地下室,埋在院子里或村舍的院子里,清單還在繼續。

(譯)

信仰教义会议所作关于死者安葬和保存火化骨灰之事的新指示

信仰教义会议所作于死者安葬保存火化骨灰之事的新指示

2016815日,天主教会发出 “Instruction Ad resurgendum cum Christo” 通谕,关于死者安葬保存火化骨灰之事

1. 为随著耶稣基督复活,我们必须耶稣基督死亡我们 “ 是為更情願出離肉身,與主同住”(格后5:8)。随著196375Piam et Constantem 指令,当时的圣座,建立了 “ 必须采取必要措施虔诚地埋葬死去的信徒的做法 ”,不过,添加火葬不是 “反对基督教本身 ”,不再需要对那些要求火化的人拒绝圣事葬礼礼仪,只要这个选择不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拒绝基督教教义,秘密社会的敌意,天主教宗教和教会仇恨 ”。这种教会纪律变化后纳入教会法典(1983)和东方教会法典(1990)。

在过去的几年中,火葬实践许多国家显著增加,但与此同时,与教会信仰相反的新观念也普遍存在。参考了神圣崇拜和圣事戒律的会,教会立法文本和多主教会议以及东方教会主教会议,信仰原则委员会认为适发布一个新的指令,加强教义及教区的理论,为方便信众遗体埋葬意图火葬骨灰保护规范的准则

2. 耶稣复活是基督教信仰的终极真理,从基督教开始就作为复活的奥秘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来宣讲:“我當日把我所領受而又傳授給你們的,其中首要的是:基督照經上記載的,為我們的罪死了被埋葬了,且照經上記載的,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現給刻法,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 (格前153-5

通过基督的死和复活,基督免除了我们的罪,给我们获得新的生命,為的是基督怎樣藉着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罗64此外,复活的基督是我们将来复活准则和:“ 但是,基督從死者中實在復活了,做了死者的初果。因為死亡既因一人而來,死者的復活也因一人而來;就如在亞當內,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內,眾人都要復活”(格前15:20-22)。

的确,耶稣基督在天地终穷时我们复活,但在某种形式上,我们已经耶稣基督一起复活了。其实,在,我们沉浸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中,以事方式与祂同化:“你們既因聖洗與他一同埋葬了,也就因聖洗,藉着信德,即信使他由死者中復活的天主的能力,與他一同復活了。 2:12)。通过圣洗与基督合,我们已经真正参与复活的基督的生命(参见2:6)。

由于基督,基督徒的死有积极的意义。基督徒对死亡的想法,受在教会礼仪的表达:“主,实际上对禰的信徒来说,生命被改变没有结束,当在世的居所变成灰尘,永恒的居所在天上为他们了”。人死后,灵魂与肉体分离,但在复活中,天主会给我们的身体带来不灭的生命,与我们的灵魂重新团聚。在现世,教会号召她对复活的信心:“基督徒的信心是死人复活,相信这个我们活著”。

3. 随从最古老的基督教传统,教会坚持认为死者的尸体应该被埋葬在公墓或其他神圣的地方。

纪念主死亡、埋葬和复活是奥秘,它启发基督徒对死亡、埋葬的意义高于所有最恰当的方式在肉身的复活中表达信德和望德

教会,作为母亲,在世的朝圣之际陪伴着基督徒,在基督她恩的孩子,父,她向世界承诺,在望中,身体的源将在荣耀中复活

通过埋葬信徒的身,教会确认她对身复活的信心,并打算将人类肉身的尊严显示为人体的组成部分,身是他们身份的一部分。因此,她不能容或许可涉及关于死亡的错误观念仪式,如考虑死亡是:最终的毁灭或与大自然和宇宙融合的时刻作为再生周期的一个阶段或作为从“牢笼” 中得到最终的解放。

此外,葬在墓地或另神圣的地方充分符合对已亡信徒的虔诚和尊敬,他们通过洗礼成为圣神的宫殿在他们内 “作为工具和容器,圣神作过如此多的善行” 。

义人厄斯,因为他埋葬死者获得的美德天主面前受到赞扬,教会认为埋葬死者是慈悲的人身善行之一

最后,鼓励家庭成员和整个基督徒团体在公墓或其他神圣地方为已亡的葬礼祈祷纪念者,同时鼓励尊敬殉教者和圣

通过将死者葬在公墓的做法,在教堂或其周围,基督教传统维持生者与死者之间的关系,反对任何倾向减少或贬谪:成为纯粹的私人领域死亡事件、对基督徒该有的意义

4. 选择火葬因为卫生、经济或社会方面考虑的情况下,这种选择必须不违反明确说明或合理推断亡者信徒的意愿。教会没有教义上反对这种做法,因为死者的尸体火化并不影响他或她的灵魂,也无法阻止天主以祂的全能,从复活死者给予新生。因此,火葬本身既客观地否定灵魂不朽的基督教教义,也否定肉复活的教义。

教会继续宁可埋葬死者尸体的做法,因为这显示了对死者的更大尊重。然而,不被禁止火葬,“除非是出于反对基督教教义的理由而选择火葬”。

没有违背基督教义动机举行葬礼仪式后,教会随着选择火化,提供相关的礼仪和区的指令,并特别注意避免任何形式的流言蜚语或出现不关心宗教。

5. 当有合法的动机,选定火葬身体信徒的骨灰要放在庄严的地方息,就是在墓地,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在堂或已被用于这个目的地区,由称职的教会当局供奉。

从最早的时代起,基督徒就渴望亡故的信徒成为基督徒团体祷和记念的对象。他们的坟墓成祈祷、回忆和反省的地方。已亡的信徒仍然是教会的一部分,他们相信 “与所有基督的信徒的共享中,那些在朝圣的人,正在被净化的者,天堂里的圣者,一起组成一个教会”。

把死者的骨灰保留在庄严地方,确保他们不被家人或基督徒社团的祈祷和纪念排除在外。防止已亡信徒被遗忘,或是被证明他们的遗骸缺乏尊重,那种不测的事是可能的,尤其是一旦随著后代去世。它也可以防止任何不当或迷信做法。

6. 鉴于上述理由,不允许死者在家中保存骨灰。只有在坟墓和依赖于地区自然文化条件异常情况,可与主教会议或对东方教会主教会议协议,承认许可在家裏保存死者的骨灰。然而,骨灰不能在不同的家庭成员之间分,必须对这种保的情况给予应有的尊重。

7. 为了避免每个出现的自然主义泛神论或虚无主义,不允许散布信徒的骨灰空中陆地,或其他方式,也不得保留纪念品,珠宝或其他物体碎片。这些行动过程不能由向卫生、社会或经济动机呼吁引起火葬的选择合法化 。

8. 当死者声名狼藉地死去,为反对宗教信仰的原因而要求火葬和撒骨灰时,必须依照律规范拒绝基督徒的葬礼。

201632日通会议通过,教宗方济各2016318日,批准本指令,并责令其出版。

罗马,来自从会众的信仰教义会议2016815日,童貞聖母升天瞻禮。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