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不譴責同性戀者

天主教會譴責同性戀者

事實上找到天主教會的教導說:

有為數不少的男女,呈現著根深蒂固的同性戀傾向。這傾向在客觀上是錯亂的,為他們大多數人構成一種考驗。對他們應該以尊重、同情和體貼相待。應該避免對他們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視。這些人被召在他們身上實行天主的旨意,如果他們是基督徒,應把他們由於此種情形可能遭遇的困難,與基督十字架上的犧牲結合在一起。” (天主教教理 #2358

為什么生活在同性戀關系中的人被剝奪領受聖體聖事?這不是譴責嗎?

天主教會不譴責同性戀者。它譴責同性戀。

同性戀是指男女之間的關系,她們對同性別的人有着排他性或主要的性吸引力。在過去的几個世紀里,在不同的文化中,它釆取了各種各樣的形式。它的心理成因在很大程度上仍未得到解釋。以聖經為基礎,將同性戀行為描述為嚴重的墮落行為。(創世紀191-29;羅馬書124-27;哥林多后書610;等)聖統一直宣稱“同性戀行為本質上是錯亂的”。他們違反了自然法。他們把性行為與生命的恩賜聯系在一起。它們并不是從真正的情感和性互補出發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批准。

(天主教教理 #2333) “每一個人,不論男女,應承認並接受自己的性別。生理、心理和靈性的差異與互補性,都是導向婚姻的福祉和家庭生活的發展。夫婦的和諧與社會的和諧,部分有賴於怎樣活出兩性之間的互補、互賴與互相支持。”

(天主教教理 #2357)“同性戀是指在男人間,或女人間,對同一性別的人,體驗著一種獨佔的或佔優勢的性吸引力。歷經各世代及不同文化,它具有不同的形式。其心理方面的起因大部分仍不可解釋。根據聖經,同性戀的行為顯示嚴重的腐敗,聖傳常聲明「同性戀的行為是本質的錯亂」,違反自然律的行為,排除生命的賜予,不是來自一種感情上及性方面的真正互補。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戀行為是不許可的。”

在某種程度上,對同性戀行為的譴責與對性濫交行為的譴責沒有什么不同,無論是在手淫、婚前性行為、同居關系、通奸等方面。“「其動機為何,在正規的夫妻關係以外,故意使用性功能,都違反其目的。” (天主教教理 #2352)因此,所有不拒絕他們肉體罪惡性質的人,都可以被剝奪領受聖體聖事。天主教會并不具體地譴責實行同性戀的人;它譴責上述名單中的所有那些人,因為他們通過他們的行動嘲笑婚配聖事的神聖性。

(譯)

天堂裏有空間給過貞潔生活的同性戀者

天堂裏有空間給過貞潔生活的同性戀者

天主只需要對可憎行為發出一次警告(1822),但給人類提供更多警告,表明祂憎惡同性戀的罪惡。固然天堂裏有空間給過貞潔生活的同性戀者,但對於把同性戀作為一種可接受的生活方式的同性戀者來說,卻是沒有空間的。

最后,應該說,沒有人能侍奉兩位主人,天主和撒旦。那些鼓勵、認同和漠視同性戀者把同性戀作為一種生活方式的行為的人,與那些從事同性戀活動者一樣,都是有罪的,他們將失去永恆的救贖。因為他們的鼓勵、認可或漠不關心對許多靈魂的喪失起了重要作用。

(譯)

天主教關於聖潔生活的教導

天主教關於聖潔生活的教導

要求某人過貞潔的生活不是懲罰。人的身體是天主賜給的恩典。身體所做的是對天主的回匱。

教會希望每個沒有結婚的人都過貞潔的生活。這不是對同性戀者的人身攻擊。這一要求應適用於所有的神父、修士和修女、不結婚的人、十几歲的人、希望保持單身的人、以及分居或離婚卻未被宣告無效的人。上述的每個人都必須抵制肉體所有日常的誘惑,這樣才能活出天主所喜悅的聖潔生活。

所有那些因為他們的處境而必須過着純潔生活的人 “必須以尊重、同情、和體貼來接受。” 在婚姻破裂之后,許多人希望同居生活,仍能領受聖事。天主禁止!同性戀的痛苦與父母分離的痛苦并無分別。教會不會因為同性戀者罪惡的本性而歧視他們。

(譯)

每天祈禱消除所有的憂慮

每天祈禱消除所有的憂慮

早晨與天主相會

祂整天把你帶上

在你睡覺以前不要忘了祈禱

祂就會‘接管’

你不能解決的難題

在寧靜的睡眠中你的難題都會消除

當你掙開眼睛迎接另一天時

你會發現恢復精力並展現一個方法

應對你看起來無法單獨解決的事情

你再次被確定

你永遠不會‘只靠自己’——

沒有一天是不適宜的

如果你出現的第一個想法是為這降福感謝天主

祂愛的關懷帶來

不可能有失敗或絕望、未獲救的罪人

如果我們贏得使所有失敗者成為獲勝者的天主的幫助——

如果你忠實地隨着這每天的方法祈禱

你將永遠不會在你的一生中面對另一個‘絕望的日子’。

——海倫斯坦納

在天主教彌撒中誰可以講經?

在天主教彌撒中誰可以講經?

根據天主教法典第767條,只有領受神品的傳教者,即主教、神父或執事,才能在彌撒中講經。

下列法典適用於這一事項:

762 既然天主子民的建立,首先是藉生活天主的言語,而這言語既極需從司鐸的口中獲得,為此聖職人理應負起宣講之職,其首要任務即向萬民宣講天主的福音。

763 主教有權在各地宣講天主聖道,即使在宗座立案修會教堂和聖堂也不例外,除非當地主教在特殊情形下明示拒絕。

764 除遵 765 條的規定外,司鐸和執事,在至少推定有教堂住持同意時,有權在各地宣講,但此權力為主管教長所限制或取消者,或特殊明示需要許可者除外。

765 在修會教堂或聖堂向會士講道,必須有依會憲規定主管上司的許可。

766 平信徒,如在某些情況下有此需要,或對特別情況有益,也可在教堂或聖堂講道,但應遵守主教團和 767 1 項的規定。

767

1 在宣講的類型中,最卓越的是講經,此為禮儀的一部分,並為司鐸或執事保留的;遵照禮儀年的程序,從聖經文詞去發揮信德的奧跡,和基督徒生活的規範。

2 在所有主日和法定慶節的彌撒中,凡有教友參與的彌撒,該有講經,除非有嚴重的理由才能省略。

3 非常值得推崇的是,假如有相當多的教友參與,即使在平日彌撒中也要有講經,尤其是在將臨期和四旬期,或某一個喜慶或喪事的機會上。

4 堂區主任或聖堂住持,應設法審慎地遵守此規定。

(譯)

講經和講道理

講經和講道理(VERSUS A SERMON

講經和講道理有什麽區別?

首先,應該說,許多人認為“講經”一詞是“講道理”的同義詞。在梵二會議之前,常用的詞是“講道理”。如今,教會使用“講經”這個詞。這可能就是為什么有些人相信這個詞是可以互換的。

人們普遍認為,講經是讀經之后的評論,尤其是在的彌撒中。講經是基於經文的反映。“從奧利根時代起講經意味着,而且仍然意味着,在沒有正式介紹、划分或結論的情況下,對聖經的某些部分進行評論,其目的是解釋神聖經文的字面意義,并逐步發展出其精神意義。” (天主教百科全書)

講道理的形式是訓誡或論述,目的是提供宗教教育或灌輸道德行為。講道理是關於基督教教義的任何方面的演講。它可能與讀經有關,也可能與讀經無關。

(譯)

平信徒在天主教彌撒中講經

平信徒在天主教彌撒中講經

根據教會法典第764條,講道僅限於神父和執事。

教會法典764 條:“ 除遵 765 條的規定外,司鐸和執事,在至少推定有教堂住持同意時,有權在各地宣講,但此權力為主管教長所限制或取消者,或特殊明示需要許可者除外。”

平信徒被允許在某種情況下在彌撒中講經,如教會法典 #766 #767.1所說:

766 平信徒,如在某些情況下有此需要,或對特別情況有益,也可在教堂或聖堂講道,但應遵守主教團和 767 1 項的規定。

767 – 1 項 – 在宣講的類型中,最卓越的是講經,此為禮儀的一部分,並為司鐸或執事保留的;遵照禮儀年的程序,從聖經文詞去發揮信德的奧跡,和基督徒生活的規範。

(譯)